产品推广合作协议

XX产品推广合作框架协议

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实现推广适应市场需求的XX产品的目标,相互支持配合,特签署并实施本框架协议。

一、合作目标

1.确立优势互补、协作互利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努力开拓XX产品市场,进一步促进XX产品在中国的推广应用。

二、合作内容

双方将在以下方面进行友好合作:XX产品的销售,相关市场的宣传与开拓,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

甲方发挥特有的客户渠道和技术优势,按照客户需求,宣传、推广XX产品,扩大销售市场。

乙方将对甲方的销售推广,给予相应的配合和支持。

三、具体措施

甲方承诺:

1. 在甲方客户群中宣传、推广乙方XX产品;

2. 根据客户要求对乙方XX产品进行技术改造。

乙方承诺:

1.给予甲方技术人员相应的技术培训。

2.提供用于测试和展示的样机。

1

3.对甲方销售的乙方XX产品,给予售后服务、技术交流等各方面的支持。

四、保密条款

1.甲方与乙方双方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对外要保密,仅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不得直接、间接向第三方提供。

2.双方均要采取措施,确保各自内部人员对在位期间所了解的该产品履行保密义务。

五、其它

1.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可以单项协议的形式出现,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2

 

第二篇:POS收单市场推广合作协议

POS收单市场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南京易付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2612 地址:

金銮大厦7楼A座

电话:025-83378891 电话:

传真:025-83374230 传真:

联系人:陈军 (188xxxxxxxx) 联系人: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相关合作事宜协商一致,达成 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客户签约使用甲方的POS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POS收单业务的宣传介绍。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客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支付推广收益。 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地区和行业从事推广活动,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和行业限制从事推广活动。甲方发现乙方有前述禁止性行为的,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推广服务费用,并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取消乙方的推广资格并终止本推广合作协议。

第二条 权力和义务

1.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客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方使用。

2.本协议书的签订不表示甲乙双方有关联企业的关系,也不表示甲乙双方有代理关系;甲乙双方均不得利用对方名称或公司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地址及电话等),行不实夸大之宣传而误导客户及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3.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推荐客户,并协助客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客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

4.在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客户身份及经营情况。

5.乙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客户。

6.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荐而获得的服务费收益。

第三条 合作模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

1.乙方向甲方推荐客户使用甲方的POS收单服务。甲方为客户提供POS收单业务所需的接口及后台运营系统,并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履行收单及相关义务。

2.本协议所涉及的POS机具的保养、维护及其他事宜,均由乙方负责。由于POS机具原因导致的客户交易失败及损失,由机具提供方承担。

第四条 合作区域及进度

1.甲乙双方合作区域为: ,甲方将根据约定按时受理乙方推荐前述区域内客户,非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原则上不受理乙方推荐的以上区域外的客户。

POS收单市场推广合作协议

POS收单市场推广合作协议

POS收单市场推广合作协议

3.如乙方连续三个月单月目标达成率低于约定目标的70%或三个月累计目标达成低于80%,甲方有权调整与乙方合作区域。

第五条 合作价格

2. 乙方推荐客户的签约价格(不得低于最低签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价为乙方

推荐商户产生的推广收益。甲方按照以下比例向乙方支付收单推广收益。乙方承担相关的税金。

3. 月交易额指每一自然月乙方推荐的商户收单总额,且应扣除当月提交退款交易的金

额。签约后,若连续三个月乙方推荐商户月交易额不足300万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银联或各商业银行的费率变化,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因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内补足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乙方收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如遇有争议并无法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印章)后生效。本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

议到期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需要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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