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基地协议书

实践基地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点: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本协议书是由北京丑小鸭剧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针对乙方学生在甲方实习事宜。在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

一、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时间。

二、实习人数:

级名学生(其中:男生名),具体学生名单见附件: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有特别要求的,需要在附件一并说明。

三、实习单位及岗位:

1.实习单位:北京丑小鸭剧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实习岗位包括:票务人员、市场推广、儿童剧演员、儿童剧主持人、儿童剧舞美等岗位。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实习单位及乙方学生情况,安排以上具体实习岗位,乙方应教育并纪律要求学生服从甲方分配。

4.甲方不得安排实习生从事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活动,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甲方责任。

四、工作时间:

1.实习生的工作时间以甲方指定实习单位正式员工的工作时间同等对待,具体上班时间由甲方或实习单位按照实习工作需要安排。

2.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同等享受甲方规定的病假等假期待遇。

3.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实习生在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或在休假时进行加班,其延长的工作时间或加班的时间按补休处理或支付加班费。

4.实习期间,学生没有探亲假。如因个人特殊原因确需请假回家者,须经甲方皮疹,并知会乙方,按甲方有关假期的规定执行,探亲路费及其他费用自理。不按期返回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五、实习生待遇:

1.实习期间,乙方实习生工作时间为每周四十小时左右(膳食休息时间除外),具体休息时间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如遇特殊情况超时则将按甲方规定给予补休或加班补助。

2.实习期间,乙方实习生实习津贴为元+奖金或提成或补助/月/人,进入实习岗位1-3个月后可根据表现申请实习转正,转正后工资按照正式工薪资标准执行:剧场营销、演员:2000+提成补贴;舞美设计:2200+补贴。由甲方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实习生本人。

3.实习期间,实习生其他津贴获奖金根据甲方规定并结合个人实习表现,由甲方另行决定。(如甲方对实习生暂时未知性奖金考核制度,则本条不适用)。

4.实习生可以享受报销往返双程的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院校所在地区至甲方指定工作所在地硬座(车程10小时内)或硬卧(车程10小时以上)票价额度。来程交通费报销时间为到岗实习3个月之后10天内。实习结束,学生返程甲方支付返程车票额度现金有学生自行购票。

5.实习期间甲方免费为乙方实习生提供宿舍及被褥。

六、甲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及保护用品,保证乙方实习学生在企业内的人身安全,保证不安排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高危等岗位给实习学生。

2.实习期间,甲方提供实习单位内部医疗,如须外出就诊,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如实习学生因工作负伤,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比照工伤办理。

3.甲方负责对乙方实习学生进行严格的培训和人性化管理,如发现实习学生不服从管理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

4.在实习期间甲方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实习生活动、座谈会等,保持和学生良好沟通。

5.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学生的实习津贴、奖金或补助等。

6.实习结束时,甲方负责对乙方学生实习情况作出书面评估,并出具实习鉴定。

7.在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保险。

8.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乙方学生为正式员工。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实习之前,乙方需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学习教育,使其具备基本的理论知识及良好的实习心态。

2.在实习生到达甲方前,乙方需认真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工作,并详细介绍实习纪律和相关规定,以便学生能顺利完成在甲方实习任务。

3.乙方输送的实习学生必须符合甲方用工要求和管理要求。

4.乙方按照协议规定时间将实习生如期派送至实习地,以确保实习生在本协议书约定的实习期间准时

到岗,确因生病或者其他不能参加实习情况的除外,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约定的实习生另行派往其他公司实习。

5.在实习期间,乙方协助甲方持续关注学生的情况,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协助甲方对学生进行管理,保证学生的稳定性。

6.实习期满,实习生自愿延长实习期限或者成为甲方/实习单位员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实习学生(乙方学生完成学业,办理毕业事宜除外)。若遇特殊情况,须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应确保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为乙方全日制在校学生,否则,乙方应就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

八、乙方学生权利与义务

1.实习生到达甲方处,必须如实反映身体状况,如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甲方工作的(因工负伤的除外),其往返路程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并退回学校。

2.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轻重、触犯次数及甲方/实习单位《员工手册》的处罚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解除实习关系等处罚。甲方应及时将处理决定相关情况通知乙方。

3.实习学生必须遵守甲方所在地社会治安条例,严禁从事违法及色情活动,一经发现假发立即退回,实习学生非因工作需要,学生与社会上发生的一切交往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学生个人负责,与甲方/实习单位无关。

4.如乙方学生有特殊情况(如患严重疾病等)需要提前结束实习的,并由请求方书面向另一方申请(患病的还需提供医院证明),详细说明事由,再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终止,其实习待遇按实际工作日结算。

5.乙方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方。

(1)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应按照甲方制度被辞退或开除。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未经甲乙双方同意擅自终止实习者。

(4)从事违法或色情活动者。

学生凡是被退回者,其返程交通及其他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对其行为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或服从公安司法部门的处理意见。乙方须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学生的处理结果以书面传真的方式反馈至甲方。

6.学生实习结束后,经甲方/实习单位和实习生本人同意继续留在甲方/实习单位工作的,在实习学生取得正式毕业证书后,由实习生本人与甲方/实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实习单位将按正式员工的转正评估标准兑付工资,有关待遇和正式员工一样,乙方不再负有管理的义务。

九、协议变更、违约赔偿及争议处理:

1.若甲方因近营业务下降或发生不可抗之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书;同时如乙方任何实习生因表现太差,严重影响服务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并出具证据后提前结束该实习生的实习。

2.若有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特殊理由而需要提前整体解除本协议书的,提出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两方,在征得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方可生效。

3.在执行本协议中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议无效,可提交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提供民单附件: 级 专业实习名单

 

第二篇:共建大学生实践基地协议书

共建大学生实践基地协议书

甲方名称:徐州市铜山区消防总队

乙方名称:中国矿业大学电力工程学院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 甲方:徐州市铜山区消防总队 乙方:中国矿业大学电力工程学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引导大学生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帮助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增强大学生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育高素质、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甲、乙双方从加强合作、共同育人、互惠双赢的角度出发,经友好协商,同意建立社会实践和双向服务合作关系,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作为中国矿业大学电力工程学院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应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便利条件,负责接受和安排学生到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等相关活动,为顺利进行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指导等。

第二条:乙方实践人员在甲方处开展相关活动时,甲方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实践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有关活

动意见。甲方发现实践大学生中有违反条例的行为,应及时与乙方带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处理办法,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学生的实践活动。

第三条:甲方对社会实践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要求,做好实践活动期间对学生的考核鉴定工作。乙方在社会实践结束后,组织学生进行总结、交流、评比,办展览;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或结束后,积极联系各级各类媒体做好活动的相关宣传工作,积极向校内外媒体投稿。

第四条:乙方须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实践计划开展相关活动,乙方负责组织社会实践服务队伍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包括寒暑假)到甲方参加社会实践。乙方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要考虑到甲、乙双方的正常教育、工作等情况,按情况开展相关活动,双方不得单方面影响另一方的正常教学、工作等。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开展的实践活动时,要求积极向上,不含反党、反政府的不健康行为及言论,不对双方造成不良影响。

第六条:乙方要配合甲方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考核工作,教育学生自觉服从安排,在实践基地期间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领导和安排。

第七条:在实践活动期间,甲、乙双方要精心组织、严

格管理,把双方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甲方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场地,如果乙方人员在实践活动场地受到人身伤害及其他意外事故,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实践活动期间,乙方实践人员往返两地所需路费由乙方承担,如需开展一些较为大型的活动,产生较高的费用问题,须由双方协商共同承担相关费用。

第九条:乙方前往甲方处实践的志愿者需得到甲方认可,并予以盖章证明,证明实践活动的有效性。

第十条:甲方成为乙方的共建基地后,需挂牌表明甲方成为乙方的正式共建基地,从此双方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要本着互相支持、密切合作、互惠互利、共同成长的原则,不断拓宽基地建设的合作领域和内容,加强沟通与协作,总结交流经验,确保社会实践基地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的发展。

第十二条:实践基地运作过程中遇到本协议中未提及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抵触。若有一方想终止此协议,须经双方领导协商洽谈,讨论需解除协议的原因,得到双方认可后,方能终止此协议。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徐州市铜山区消防总队

乙方:中国矿业大学电力工程学院

铜山区消防总队(章) 电力工程学院(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长期): 联系电话(长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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