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间出租协议

插间出租协议

甲方将工大家园4栋2单元903室插间出租给乙方,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月租金 元,上打租,按季度交款,提前十天缴纳下季度房费。

二、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费由甲方负责。

三、如乙方提前不租房,剩余房费不退。

四、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如乙方转租、转借甲方有权收回此房屋,剩余房费不退。

甲方对乙方要求,希望乙方积极配合;

(1)乙方在人走后随时切断电源,不要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希望每个人能做到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屋内不能使用电褥子,电暖风等电器(以防发生火灾)。

(2) 室内卫生自己打扫,公共面积大家保持维护。

(3)不得在屋内搞违法活动,不得打扰邻里生活,晚上9点以后不得大声喧哗。大家在一起生活应该相互帮助,相互团结,不得打架,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收回此房屋。(自身原因指的是水、电、煤气、火灾等)

(4)乙方的贵重物品自己保存好,如有丢失甲方概不负责。

(5)甲方提供乙方一套钥匙,如乙方私自配钥匙退租后须无偿交还给甲方。吸引者请不要乱扔烟头,以防发生火灾。

(6)如想月交租金,每月加收50元房费。

(7)如需宽带或有限电视每月另交30元费用。

(8)乙方如不租房提前10天通知甲方,甲方如不租房提前10天通知乙方.

(9)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双方自签字之日后生效。

(10)不许在出租房内养宠物。

甲方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签字: 乙方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第二篇:出租协议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1.1租给乙方使用;本房屋仅作为办公用途。

1.2 房屋建筑面积为 138.85 平方米,房屋结构三室二厅一卫。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为12 个月,自 2010 年9月 1 日起至 20xx年 8月31日止。

2.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本房屋,如乙方有意续租,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待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押金

3.1 双方议定,本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仟 佰 元(¥6000.00)。此价格(包括/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3.2 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个月付三个月,押金不得冲抵房屋租金。(甲方直接收取现金/乙方直接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

3.3 租金每 叁 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一期的租金及押金于签订合同当日支付¥24,000.00) ¥18,000.00)于20xx年2月20日前支付( ¥18,000.00), 第四期租金于20xx年5月20日前支付( ¥18,000.00)。

3.4 押金相当于 壹 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陆仟元整(¥6000.00);押金是作为乙方诚信履行本合同各条款之规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当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甲方应有权向乙方追偿。

3.5 房租完税#5@p所发生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4.1 甲方须按时将整洁的出租房屋及其套内设备设施在良好的状态下及时交付给乙方使用。

4.2 租赁期内,甲方应经乙方同意方可进入该房屋。

4.3租赁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共同清点室内设备设施,如设备设施良好,且乙方已经结清

因使用本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燃气费、上网、电话费、有限收视费、停车费等),甲方应将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4.4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本房屋,无须另行通知乙方。如乙方逾期不搬,因此所受经

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5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本人物品及时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视为乙方放弃

其所属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6 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移转或其他影响承租方权益的事情时,

出租方应保证所有权人、或其他影响承租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承租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出租方应负赔偿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5.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按时支付租金后有权使用本房屋。

5.2 乙方应按期缴纳因使用本房屋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燃气费、上网、电话费、

有限收视费、停车费)。

5.3 房租完税#5@p所发生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5.4 乙方应妥善使用本房屋的各项设备、设施,如因乙方原因损坏应照价赔偿。

5.5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在与其他承租人条件同等的前

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6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用房,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

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房屋的使用和修缮

6.1 租赁期内,非乙方的责任,发生本房屋的各项设备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五日内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因乙方的责任造成本房屋的各项设备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6.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房屋内外结构或改变装修及使用性质,如有改动需

要负责恢复原状及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6.3 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设备设施。甲方不负责修缮。

七、违约处理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7.1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五日的;

7.2 租赁期内,如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

乙方并支付乙方相当于一个月的违约金。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7.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本房屋,或者未按期缴纳本合同约定的租金超过五个工作

日,甲方有权视乙方行为违约,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7.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本房屋的结构,或者改变本房屋的使用性质;

7.5 乙方利用本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7.6 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前退租,应提起30日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

违约金:

八、免责条款

8.1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需要拆迁或改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

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8.2 本合同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九、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有管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

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2 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以付款凭证上的时间为准。

10.3 当甲方收到乙方一个月押金(RMB6000.00)及三个月的租金(RMB18,000.00)后,本合

同生效。

十一、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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