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项目: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含硫原油加工适应性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工程---仓储设施 (标段Ⅱ)

发包方: 安庆实华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 安徽省经工建筑总公司

为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力和义务,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无事故,现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应严格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石化股份(资产经营)公司、安庆分公司制定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试行)》等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简称HSE)管理制度,并监督乙方认真执行。

(二)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甲方应要求乙方必须提供有关经营证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查。工程施工前,甲方与乙方必须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书。

(四)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保证体系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查意见反馈给乙方。

(五)工程开工前,甲方应要求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前安全教育。

(六)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在施工期间需要办理的各种安全作业许可证,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条件。

(七)甲方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并提供给乙方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施工作业环境。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发现有严重违反甲方HSE管理规定或本协议规定条款,除批评教育、通报外,还应参照《安庆石化工程项目HSE违章违纪处罚细则》、《安庆石化安全生产禁令实施细则》、《承包商管理规定和考核标准》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九)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事故,造成甲方人员或业主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甲方有关规定,对乙方给予经济罚款等处罚。若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其施工合同,或提

交司法机关予以裁决。

二、乙方安全责任及义务:

(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庆石化制定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承包商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试行)》等有关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制度。

(二)工程施工前,乙方与甲方应当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并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条款。

(三)乙方应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工作危害识别及风险评估,编制针对性较强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送交甲方相关人员审核后,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必要时还必须经业主有关作业部和部门会签,项目总监签字后执行。

(四)乙方必须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和已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书组织实施,确保HSE制度的执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五)乙方临时施工暂舍、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均必须先征得区域管辖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的同意,在指定的区域(位置)设置、摆放。施工时严禁圈占消防设施和堵塞消防通道,如必须占道施工,应先向区域所在作业部以及消防大队办理审批手续。

(六)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按要求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关键作业部位或危险施工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示牌、安全围栏或安全警戒线。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扔(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程结束后,现场应当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七)工程开工前,乙方除自行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外,还必须将进厂区作业施工人员名单报至安庆石化工程管理部和相关作业部,接受安庆石化入厂安全教育。

(八)乙方凭安庆石化工程管理部和物供中心出具的安全教育证明,到保卫大队为施工人员办理进厂区作业通行证,所有施工人员凭证进厂作业。

(九)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做到统一着装,并根据工作需要,为施工人员提供合适的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眼镜、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进行电(气)焊作业、电气作业、起重作业、脚手架搭设、射线探伤等特种作业,乙方必须安排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严禁无证操作。作业前,乙方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复印件报送工程监理审查、备案。

(十一)施工期间,凡涉及动火、动土、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特高空作业、射线探伤等,施工前均必须按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对区域所在作业部需要办理的各种工作票证,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经安庆石化有关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并严格落实票证上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

(十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建筑工程、设备及电仪安装工程施工作业有关安全规定。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十三)高处作业必须做好构筑物的洞口及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施工中存在上下立体交叉作业,应严格落实防坠落隔离保护措施。高处作业及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十四)施工期间,乙方在应当根据施工方案和工程施工进度,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坠、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中毒和防窒息等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严禁乱动生产装置开关、按钮等。

(十五)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安全监护,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每个动火点不得少于2只);乙炔、氧气瓶与明火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胶管及接头部位应防止漏气。

(十六)进行大型设备吊装作业,必须先编制吊装安全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正式吊装时,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并设置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志。

(十七)搭设高度超过24m的脚手架(挑架、吊架)必须先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报工程监理审批,按照批准后的施工方案搭设。脚手架投用前必须经本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悬挂“脚手架验收合格”标志牌。

(十八)在装置区内进行地下开挖作业,必须先采用人工开挖,严禁擅自使用大型机械(挖掘机)作业。因情况需要,必须按要求先办理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使用机械作业。

(十九)在生产装置区内开挖管沟、槽等可能影响消防车通行,开挖前必须到安庆石化消防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否则禁止擅自开挖。开挖已成形且未回填的沟、槽,其两侧必须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还必须有红灯警示。

(二十)因特殊原因工程实行分包,乙方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将有关资质材料报甲方及业主工程部审查,经同意后方可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同时,乙方必须将分包单位的相关资质材料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查、备案。

(二十一)乙方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负总责, 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安

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根据此项目的规模大小,配备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

(二十二)乙方必须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HSE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施工人员遵守《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试行)》、《安庆石化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十三)乙方应加强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安全自查自改,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督促施工班组及时整改,并跟踪复查;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工程监理专业管理人员、甲方、安庆石化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二十四)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程监理人员和安庆石化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有违章违纪行为,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或其他形式处理。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HSE违章违纪通知单》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甲方交纳罚款,逾期不交,甲方将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对于因乙方违章行为及管理失职导致甲方连带受到业主处罚,甲方有权对乙方追加处罚。

(二十五)乙方在承建此工程项目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甲方、现场工程监理人员及安庆石化相关部门,不得拖延、隐瞒或谎报。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业主有关管理部门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二十六)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致各方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

三、本协议作为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工程监理执一份。

发包单位(甲方): (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承包单位(乙方): (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第二篇:施工安全协议书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 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 协议内容:

1. 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 乙方施工前,必须经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4.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6.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

7.乙方施工牵涉动火,必须向甲方专业人员申请并填写施工动火单;

8.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施工中发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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