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安全责任书

教务处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教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1、教务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2.与各相关教研组长、相关实验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3.督促和指导各个相关教研组(如体育组、理化组等)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体育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理化课防止化学药品灼伤以及安全用电等。

4.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参加竞赛、各类考试活动以及去外校参加中考等,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经常性的检查教学设备设施的状况,如有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并协助总务处迅速解决。

6.一旦发现发生紧急事件,立即组织人员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救治学生、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情绪和及时上报工作。

二、责任追究:

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教务负责人的责任。

三、有关要求:

1、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和重大事件报告制。

2、本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执行,如工作变更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3、本责任书至签订之日生效。

分管校长(签名): 教务处责任人(签名):

20xx年2月

后勤处安全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安全工作规定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安全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育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结合后勤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分工 后勤主任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规划,督促协调本处做好安全常规工作,并做好所负责任处室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责任目标

1.发挥全处力量,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校水电,校舍,设施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把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2.掌握校区内所有供电、供水、线路情况,熟知水电维修安装操作规程。

3.经常检查电路及电器设备,对存有隐患的电路电器设备要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对变电设备必须有专门管理,并有醒目的防触电标志。校舍内不准私拉电线,随意安装电器设备。离开前关闭电源。注意用电安全,经常检查电路情况,禁止任何人玩电源开关,乱接各种电器。教育师生在人离开时要做到关扇、关灯后关门。

4.对消防设施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严加保护消防器具,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良好,未有火警,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

5.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规定年限进行维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定期检查校园墙及校内迎宾墙、栏杆、扶手、门窗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

6.学校的各类用房,尤其是重要处室(包括校长室、办全室、财务室、保管室、仪器室、会议室、电脑室、图书室等)要加强检查和防范设施,保障安全。校舍钥匙不能转借,人员调走,要及时收回。

7.严格检查学校校舍的附属设施,经常检查顶上吊物(如电扇、电灯玻璃等),经常检查各类运动设备,发现有隐患的要及时赔偿及修理。必须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活动的场所和相关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8 .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鞭炮,严禁在校园内玩火,及师生携带易燃易爆品。

9.各种传染病高发时期,做好预防工作,防范各种传染病在校内蔓延:做好校内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讲究饮食卫生,保证每日有饮用水供应,严禁学生喝生水。

10.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制度,避

免被窃、被诈骗等安全问题。编造校产清册,完善校产登记制度。对校产实行一学期检查一次,保证校产清楚、完好,发现丢失或使用时损坏要即使上报处理。爱护并保护学校财产,对有人要损坏学校财产之事要即使制止。对被损坏的要责令其当即赔偿及修理。

11.加强车辆管理,学校门口经常设立警示牌,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内。如果学校有事必须车辆进入,要做好指挥工作,保证道路畅通和安全。

12.重视对门卫的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经常性的督促门卫监守岗位,落实责任,把好门口关。

13.把安全工作放第 一位,自觉参加学校的安全防控系统,积极协助政教处做好安全教育与防护。

14.管理和教育后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对相关人员赋予一定的安全责任,构建总务部门的安全防范体系,做到责任到人,严密布置。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需要紧急处理的,要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的处理。

三、有关要求:

1、后勤主任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

2、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和重大事件报告制。

3、本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执行,如工作变更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分管校长(签名): 后勤处责任人(签名):

20xx年2月

学校办公室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全会议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各办公室主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办公室主任责任

1.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办公室安全工作方面的实施。

2.承办校长交办的事项;上级办公部门交办的事项;同级领导层的集体决策和同级各职能部门转办的有关事项并健全档案。

3.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管理教职工缺勤,做好学校工作“大事记”, 做好学校信息报送。

4.为学校领导和本办公室教师的事务服务,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缴有时限的文件。

5.经常了解、关心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

6.督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

7.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

8.确保办公室内的财产和所领财产的安全及用水用电的安全。

二.有关要求:

1、办公室主任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学生、家长、社会高度责任的态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证工作范围内师生安全和稳定。

2、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和重大事件报告制。

3、本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执行,如工作变更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分管校长(签名): 办公室责任人(签名): 20xx年2月

政教处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创建"平安校园",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完善的学校安全防控系统,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决定全面签订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书。根据政教处职责要求,特与政教处签订本责任书。

一、政教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二、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相关人员赋予一定的安全责任,构建本部门安全防范体系,做到责任到人,严密布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常抓不懈,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安全教育,每学期必须有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每学期的班队活动必须有一堂为安全教育课。充分利用广播、班会、集会、家长会、黑板报等方式向教师、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工作教育活动。

2、政教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意识,细化管理措施。

3.加强班主任队伍管理和培训,经常性地对班主任进行安全工作的培训、强调和布置,促进班主任素质的提高和思想上的重视。督促和指导各个年级组、各个班级做好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工作,避免发生校内伤害事故。

4、要加大班级安全教育的力度,每学期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定期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教育学生自我保护、自我防范,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法规。教育学生防火、防爆、防盗、防水、防电、防雷、防震,要开展经常性活动,要有活动记录。

5、关注学生在校课间的活动,教育学生课间不得追逐奔跑、打架斗殴,不爬高,不做危险游戏,住校生不得擅自离校,规范请消假制度。督促班主任维护学生上下楼道和进出校门的秩序;活动课、体育课注意安全。

6、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密组织,保证万无一失。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伤害事故。

7、维护校园内外秩序,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防范校外闲荡人员与校内少数品行较差的学生相互勾结、滋生事端。定期对学生的携带刀具进行排查、收缴,对特殊学生加强教育,与家长联系,与班主任协作,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

8、要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纠纷,学生之间有矛盾要请求教师、学校调解,决不能感情用事、义气用事,严禁任何人把事态扩大,矛盾激化。

9、健全社会、家长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和家长协助做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的学生安全工作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0、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积极协助分管副校长,密切与其他部门配合,自觉加强学校安全防控体系。一旦发生紧急事件,立即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和及时上报工作。工作要及时妥善,周密细致。

11、严格做好门卫工作,外来人员正常来访一律登记,阻止闲杂人员混入校园行窃、滋扰校园秩序,切实防范非法侵入事件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政教处负责人的责任。

分管校长(签名): 政教处责任人(签名):

20xx年12月

 

第二篇: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

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学校应结合校内的实际情况,对

学生提出具体要求,使学生明确安全事故可能涉及的方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

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

知家长。

二、家长方面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

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制订的法律法

规。

2、 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

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

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

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如

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

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5、 放学和上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

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私自在

学校、路上、街上、工程工地、河滩、荒山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

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教育子女离校期

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

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有乘坐送子车的学生,应乘坐手续齐全的车辆,家长要与车主签定安全

责任状。学生放学后到坐车期间的安全由车主负责,这一时段发生一切事故,学

校不负任何责任。

7、在校外住宿学生家长要与房主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监护人签名: 联系电话:

明水县树人乡初级中学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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