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告知单

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一、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且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含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现仍为夫妻关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

3、双方当事人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温馨提示:

1、家庭户的居民,提交整本户口簿;集体户的居民,提交本人页原件及加盖保管部门红印章的首页复印件;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可以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代替,户籍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住址、出证机关、出证日期,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准确无误;婚姻状况为“已婚”,不相符的请到公安部门变更。

3、户口簿首页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户口专用章,承办人签字或盖章,填写签发日期,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常住人口登记卡应当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4、户口簿因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丢失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更换户口簿或出具户籍证明。

(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

1、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与户口簿一致。

2、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换发新身份证;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三)本人的结婚证

温馨提示:

1、结婚证与户口簿、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

2、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可以凭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遗失的,请到原发证机关补领结婚证或出具结婚登记档案证明(须有照片)办理离婚登记。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温馨提示:

1、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财产(必须是夫妻名下共有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益。

2、离婚协议由双方协商达成,婚姻登记机关不盖章,没有强制执行力。离婚登记后,一方要求变更或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处无权办理,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

(五)本人二张二寸近期新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

温馨提示:

照片尺寸规格为4.0㎝×3.0㎝,同一底版的证件照,不得使用生活照或艺术照等。 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

证件齐全、有效,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告知理由。

收费标准及依据

婚姻证书工本费9元/对。

 

第二篇:离婚登记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三、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凡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离婚协议书;(5)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 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经济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回答:2007-11-08 07:02

评论

离婚登记

绿叶

[智者

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

]

1、 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藉证明)、结婚证、协议书(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达成一致)、二张2寸近期免冠照

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在声明书和协议书上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离婚证,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发给双方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正式宣告解除夫妻关系 如果没有结婚证,先在本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单位开一封证明信:两个人的基本情况、何时、何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先补结婚证,紧接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男,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协议人:***,女,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19**年*月*日在***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因为****(离婚原因)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经协商达成了以下协议:

1、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2、生子或生女(*年*月*日出生)由*抚养,抚养费**(或者是:双方无子女,不存在抚养问题)

3、***归女方,***归男方,**债务由**还,**债权归**所有(或者:双方无共同债权和债务)

4、本协议一式三份,其它双方互不追究

男方:

女方: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

2、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起诉状的格式为: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基本情况)

被告:(基本情况)

诉 讼 请 求

……

事 实 和 理 由

……

此致

X X X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诉讼请求”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

“事实和理由”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离婚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如果一人不在场或不愿意的话就只能起诉到户口所在地的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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