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第二篇:建筑施工内部承包合同

建筑施工内部分承包合同

春发建司( )年字第 号

重庆市春发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强化企业和经营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以下工程内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特订以下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工程内容:

4、 建筑面积/层数:

5、 工期日 至月 6、 工程造价:暂定

第二条 上交公司管理费:

乙方按工程暂定价的交甲方管理费万元

(含税金在内),按工程量实际结算为准。

第三条 双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2、协调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关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按财务规定做好工程财务帐,月未终了(每月25日前)将#5@p、报表汇总后交甲方。

4、乙方应如实收集、分类整理各种成本#5@p。乙方不得提交假#5@p、过期#5@p、空白#5@p和按规定不能入帐的收据。

5、乙方按规定如实提交人工工资表,工资表要求必须真实,而且必须经领款人亲自签字,每份工资表必须由所在项目负责人审定过后的签字方能有效。每次提取工资时,乙方应向甲方财务部门足额提交实际工资表及规范#5@p,否则,甲方财务将拒付工资款,责任将由乙方自负。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缴纳完清一切有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工程后有关政策性增加的税费。

7、乙方及时按合同第二条约定如数足额完清甲方承包费,如不能给甲方兑现,甲方将停止在乙方的有关资料上签字盖章,并终止合同。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或直接领取现金。

9、乙方未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完成本项施工任务而造成工程停工、返工或拆场等原因,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承担本项工程施工任务中,所涉及的工程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脚手架管及管件、(钢、木)模板、人工费等费用的支付,造成拖欠或亏损而无法支付时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在本工程承包经营中,不论什么原因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质量事故及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罚费用、其它所发生的间接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建设单位核定的各种土建、装饰、安装材料及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的品牌、质量、进行订购、加工、采购,因乙方擅自更换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3、甲方收到工程款后,(工程款必须到甲方银行帐户上)扣除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及管理费后,其余的款项全部支付给乙方。

14、材料、设备、运输的费用实行转帐付款,人工费实行现金取款。

1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签定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并负责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6、乙方必须整理一套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交甲方。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事故防范措施、以及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组织保障体系。配足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及所需的设备、材料、设施、工具,定期向操作员工发放“三宝”及劳保用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危险作业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做好现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如实做好安全台帐。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 ,不按相关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规程及标准施工,甲方将处罚现场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每人每次5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3、乙方做到施工现场整洁、不乱堆放材料、讲卫生;施工场地围墙封闭、主体封闭施工;电线、电箱、(塔机经年审合格后)等按规定安装;围墙大门前后临时公路作硬化处理;施工现场标志齐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持胸牌。若不按照规范执行市、

区、镇管理部门检查不合格,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公司声誉均由乙方负责。

4、交工前做到窗明、地净、管道洁,周边整洁卫生,余料堆码有序。

第五条 质量标准

1、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施工设计图要求及工程技术变更内容和现行施工规范、规程及相关的技术标准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动施工设计图、结构,如经建设方发现,造成经济损失及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严格按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标准及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施工活动和工程验收;要求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全部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工程感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建设施工程序进行了工程报验。乙方必须服从建设、监理、质监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尊重设计单位技术指导;乙方因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工程保修期间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第六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责任

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每天必需到自已的岗位工作检查,有事首先向项目部请假。上班时

间不得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若各岗位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擅自离岗,并在岗位职责管理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将追究在职管理员的相关责任及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法违规偷税漏税所发生的补税和罚款,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的将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由乙方支付甲方名誉损失费5000.00---10000.00元。

2、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完工。造成甲方信誉受损。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0.00元。

3、因乙方疏于施工现场管理,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0.00元。

4、乙方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实按期支付劳动进度款或劳务尾款,造成甲方企业信誉受损。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00元。

5、乙方不按工程材料、设备、架料、管件租赁合同支付材料款及租金。造成纠纷或诉讼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信誉。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20000.00元。

6、乙方违反国家颁布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规定,不遵守甲方制定的企业行政管理制度,违反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违反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中明确的权利、职责和义务所约定的各条款。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00元。

第八条 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下列顺序解决:

1、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

2、提请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将合同内容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依合同乙方不能保证工程款而停工15天,仍不能保证工程款到位,工程尚不能继续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或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甲方发现乙方拖欠工程劳务、材料、设备、架管、模板等工程款造成的不良行为导致甲方企业信誉严重受损,甲方可以要求赔偿一定的名誉损失费并解除合同。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7天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条 保证金收取、使用、退还

1、甲方为了加强对乙方在施工中涉及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工程质量、人工费管理监督,向乙方收取履约保证金

万元,且不计利息。

2、因乙方原因拖欠人工费、材料等费用,经相关管理部门

及甲方认定,甲方可将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拖欠的所有费用。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经甲方确认乙方无债

务拖欠行为,在甲方支付工程尾款时,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

金余额一并退还。

第十一条 其它

1、乙方应缴税金由甲方按规定扣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3、结清所有帐款和税费上缴完成,质保期满后失效。

4、补充条款

甲方:重庆市春发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电话:

签约地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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