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合同

吊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产品编号: ),数量: 台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内容:甲方工作范围内所有的设备及材料的吊装工作。

四、吊车车型及数量:甲方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需要,提前两天告知乙方所需吊车的吨位及数量。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另行安排。

五、工程期限:根据甲方现场情况而定。

六、租赁费用及使用原则:本项目台班价70吨4500元,本合同一次性费用(台班)直至所需吊装的物品卸车个(含钢丝绳)完毕.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结束后,于吊车退场后一次性结算。待甲方收到乙方开据的全额正式#5@p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费用给乙方。(附带收款方的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需支付给个人,#5@p需要税局代开且开户银行需非常明确至某某支行或分理处)。

八、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安全第一原则。因吊车作业因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进场施工之前,乙方需派专业人员与甲方一同查看场地,对不符合安全要求之场地,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要求乙方整改,直至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3、吊车的支垫、挂钢丝绳、起吊指挥及起吊作业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配合义务,如因上述因素造成事故,造成的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其各自人员之人身安全负责。

5、吊车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以外的工程,如因甲方提供信息错误(被起吊物重量等)而造成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因工作需要时,乙方司机需留宿工地随甲方工作时间作业,则甲方提供乙方吊车司机的食宿方便。

2、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有关事项的协调。

3、负责督促工作进度,协调友邻单位的关系。

4、在出租其间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则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十、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吊车随车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因设备故障维修而耽搁时间不计入台班。

3、吊车所需钢丝绳、吊环、垫腿板(或枕木)及燃油等,均由乙方自备。

4、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对应吊车性能表一份。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如需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结清全部款项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开户银行:

传真: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年 月 签订时间:日

《吊车租赁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工程名称”一项,必须填写清楚,XX局XX项目、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产品编号、待安装设备数量等。

2、如吊车包干租用或吊车包月租用,则在“租赁费及使用原则”一项另行制定具体费用(采用合同附件形式)。

3、如乙方为个人,则需提供乙方法定人之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帐户等信息。

 

第二篇:吊车货物运输租赁合同

吊车货物运输租赁合同

甲方(托运方):宁夏电力公司吴忠供电局变电运检组 乙方(承运方):吴忠市利通区恒祥交通货运信息中心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制定吊车货物运输合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从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 12月31日终止。

二、吊车类型及数量:8吨、16 吨、25吨,共计4台。

三、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不够一个台班的按每小时结算;

2、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 =系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赞。(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结算。结算方式:转帐

四、运输货物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托运品为:本公司所有运输货物,起运地点至:根 据需要再定,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 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 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 合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六、乙方的义务

l、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和限期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 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七、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甲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收费标准按(800元/百公里)计算,运费的结算必须有 乙方安排专人结算。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赁证.作为完 乃完成运输义务的征明,持收费凭证与甲方结算相关费用.

3、乙方先垫付运费。累计垫付运赞30000元时,和甲方以现金方 式结算,由甲方一次性全额付清。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结算运赞,如甲方拖延结算运费累计 万元,乙方有权停止货物运输。山此造成的停产、停工等一切失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运输#5@p。

八、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属于政府征用或罚没的;

2、不可抗拒力;

3、货物本身的性质所引起的变质、减量、破坏或毁灭:

4、包装方式或容器不良,但从外部无法发现;

5、包装完整,标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

6、货物的合理损坏:,

7、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8、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九、违约责任

1、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甲乙双方在对方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运输权交给他人承运,如有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违约金10万元。造成的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 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吴忠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仲 裁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