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土场永久占地协议

弃土场永久占地协议

甲方:金武村

乙方:四川中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都项目部

因江油市武都镇红狮路口至武引桥段改建施工需要,乙方永久占用甲方土地作为施工弃土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该宗用地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租用甲方一块荒地作施工弃土用地(见占地平面示意图,简称该宗地),该宗地占地面积约12亩。

二、租用时限:本弃土场为永久性占地,不复耕。

三、租用费用:由乙方分二次付给甲方用地金为人民币50000.00元(含土地费、青苗费、附作物费、附属砌体工程费、水土流失保护费等一切费用)。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乙方第一支付甲方用地金 25000.00元,待弃土完成且无人干扰后付清余款。

四、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在场内进行弃土作业,同时根据施工需要堆放物资、机械等。

五、甲方在乙方使用该宗土地期间,乙方负责做好本村村民的思想工作,保证乙方施工顺利进行,保证不因该宗用地发生阻路阻工、罚款等扯皮现象。

六、乙方在工程完后,将该弃土场交还给甲方使用。乙方不再承担甲方的任何处理费用。甲方处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任何困难都与乙方、当地政府无任何关系。

七、违约责任:当出现违约时,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并可采取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但违约方的有关合同责任及义务不能免除。

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并及时纠正违约行为外,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八、协议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权利后终止。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一份,无正副本之分。 附件(租地平面示意图)

甲方:

甲方代表:

社员代表:

日期: 年 月 年 月 乙方: 乙方代表: 日 日期: 日

 

第二篇:用土协议

用土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用土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工程开工后,甲方负责提供取土场(**村民组**地,长约**米,宽约8 米,平均高度约*米),供乙方使用。

2、甲方负责处理各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取土、用土协调赔偿工作,包括青苗补偿、墓穴迁移、道路使用、提供水源、地下管线及文物保护等。

3、对因取土运输至*路之间产生的一切外部争端,均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方取土用土,并办理相关证件。

2、乙方在取土期间应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发生事故自行负责。

3、乙方工程取土完成后,负责对场地进行粗略平整。

三、付款方式及价格:

1、进入场地开始取土后,乙方付给甲方*万元。

2、按照工程取土量,每*万立方米进行分批付款。

3、余款在场地平整结束,机械离开场地后,一次付清。

4、每立方米为*元,以实际取土量为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名(盖章):

日期

方: : 乙 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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