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协议书

合同号:

.

北京xxx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客 户 服 务 协 议 甲方:

乙方:

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

必须严格履行。

二、 本合同必须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三、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四、 合同附件须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方具有法律效力。

五、 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涂改部分须加盖双方的公章(自然

人的须签名)方为有效。

六、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户服务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订国际、国内航空机票;代订国内、国际酒店客房等产品,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乙方发出订单信息,并保证资料的完整准确和真实;甲方收到乙方报价后,须在乙方指定的时限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并由乙方出具产品。

2、 甲方须指定专门的人员为甲方操作负责人,负责处理一切甲乙双方之间的业务。甲方指定人员的联系方式及相关资料见附件一,甲方指定负责人如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及时通知负责人变动情况,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除指定负责人外的其他职员自行订购,款项不归入本协议范围。经甲方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确认的不在此限。

4、 甲方须妥善保管及正确使用产品。因甲方未妥善保管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 由于特殊情况,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因未通知乙方而擅自处理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 甲方须按本协议规定,按时与乙方结清应付款项。在没有结清款项之前,乙方有权不向甲方提供产品。

7、 每次交易所涉及产品的价格、数量、币种、汇率等信息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甲方接受乙方产品的,视为对订单所有内容的认可。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接到订单信息后,应及时向甲方复核订单内容,经甲方操作负责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出具产品。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乙方的确认单最后时限前,乙方保证所确认的产品的有效性。超过最后时限的,乙方将不再保证所确认产品的有效性。如因甲方在其他供应商重复预订,导致在乙方预订的产品被取消,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3. 如因航空公司突然提前最后出票时限或航班信息变更(以电脑记录为准),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

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人不能正常使用产品,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承运人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人不能正常使用产品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协助索赔。

5.乙方有义务将产品配送给甲方,配送方式可选择:外勤人员派送,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但因甲方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的路费等额外损失,由甲方另行承担相关费用。

6.如甲方出现产品变更、退货、遗失等事宜,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如发生以上情况,具体参照各产品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由此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 结算方式:

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以 月结 方式结算。款项周期为 30天 。

2.甲方须在 次月5日 之前向乙方结清上一款项周期的应付款项,如遇节假日可顺延到节假日后国家法定的第一个工作日(以下皆同)。

3.双方使用非现金方式结算的,必须使用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指定银行账户,未按指定银行账户结算的视为未履行结算义务。具体银行账户见附件二

4.双方使用现金方式结算的,结算人必须持有公司盖章出具的授权书及收款收据。否则付款方有权拒付相关款项,付款方未按此条款操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付款方承担。

5.若甲方要求乙方先行提供#5@p再进行帐款结算的,则甲方拥有乙方开具的#5@p并不能作为甲方付款的 凭证。甲方已经付款的凭证应当以其转帐给乙方的凭证为准。

6.甲方若以电汇、转账形式支付款项,必须及时将电汇单、转账单传真给乙方,付款日期以实际到帐日期为准。

7.乙方授信给甲方的最高信用额度为 50万,在某一款项周期内甲方应付款项超过此额度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之日须即付超额部分款项,否则乙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协议。

8.甲方结算采用外币付款的,应当在预定甲方产品的订单中特别注明“外币结算”。甲方在订单中未注明的,视为采用人民币结算,甲方未说明采用外币结算而以外币付款的,乙方有权视为甲方未支付相关款项。若需以外币结算且甲乙双方对汇率无规定的,以订单所载明日期当天银行挂牌汇率为准。

(四) 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客人不能正常使用产品的,乙方应承担直接损失;因甲方原因

、航空公司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甲方订购产品后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逾期十天,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此协议并向甲方追讨因此造

成的损失。

3、在本协议期内如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超过3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缩短结算周期、调

整授信给甲方的最高信用额度或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甲方追讨因此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没有遵守及履行此协议,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

偿损失。

(五) 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此协议,甲乙双方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免责。 2、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

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义务。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交通障碍、国际或国内通信光缆障碍、政府行为、流行病、内乱、罢工(但不包括甲乙双方企业内部罢工)。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一方受影响的合同义务将在此期间延迟或停止履行,若不可

抗力事件对本协议的履行并无影响的,本协议继续履行;不可抗力足以影响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双方可选择变更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出现不可抗力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五个工

作日内提供此种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时间的有效证明,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将被视为未出现不可抗力。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亦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尽快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5、前述“有效证明”指甲乙双方所在地或不可抗力发生地地级市以上媒体所发布的消息

、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公告、说明等通过公共渠道可获知的信息。

6、因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双方

都有责任的,在各自的范围内承受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

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产品,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在甲方的要求

下可以协助做好应急处理方案,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 协议时间:

1、 本协议有效期为 2012 年 03 月 30 日至 2013 年 03 月 30 日。

2、 本协议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不提出异议的,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如任

何一方需另订新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七)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署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 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协议须附资信证明文件: 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涉及国家许可经营事项的,须

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5、本合同所有内容皆根据双方的协商所确定,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格式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署人:

签署日期:

授权签署人: 签署日期:

附件一:甲方乙方指定人员的联系方式及相关资料

1、 甲方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为:

甲方联系人1:

姓名 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箱 其他 甲方联系人2:

姓名 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箱 其他 甲方联系人3:

姓名 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箱 其他 甲方联系人4:

姓名 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箱 其他

2、 乙方的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为: 成都市大墙西街33号鼓楼国际大厦2501-2502

乙方联系人2:

姓名 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箱 其他 乙方联系人3:

姓名 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箱 其他 乙方联系人4:

姓名 电话号码 传真 电子邮箱 其他

附件二:甲方乙方支票抬头及银行账户

1、 甲方公司名称:

支票抬头:

银行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2、 乙方公司名称:

支票抬头:

银行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署人: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人:签署日期:

 

第二篇:签单客户用餐协议书

签单客户用餐协议书

甲方:成都百姓百味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

百姓百味餐饮有限公司位于青白江政府北路168号,是一家大型餐饮酒

楼,它占据86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达865平方米,拥有宽敞气派的用餐大厅和11个风格迥异的包间,可同时容纳300人同时就餐,并拥有宽敞的停车场,能满足不同层面客人的味觉极限,是一个聚友、宴请宾朋的理想场所。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诚信互惠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用餐事宜达成以下协

议:

一、 乙方用餐招待指定在甲方时,可提前预定标准或临时安排,由负责人通

知并在用餐后签字。

二、 甲方应保证菜品的品质和卫生,并给乙方提供一个优雅的就餐环境。

三、 乙方消费方式为签单消费。

四、 每月月初5号前甲方和乙方对账,双方无异议后,乙方付全款给甲方。

五、 双方未尽事宜待商定后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与本合同同样生效。

六、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顺延。

七、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公章后方具有法律

效力。

八、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 附乙方授权签单代表名单(以下有权签单人员已经经本单位核实确认),

如有变更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

十、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百姓百味餐饮有限公司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