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物业服务管理协议

怡景国际新城地下停车位物业服务管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系怡景国际新城一期工程三组团地下_____号停车位(属于____类车位)承租人

地址: 电话:

乙方:毕节地区众和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毕节市麻园路东园小区内 电话:总公司 0857—8310668 管理处 0857—8270686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受毕节市升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对怡景国际新城一期工程三组团地下停车场进行整体的前期物业管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该项物业管理服务由业主委员会确认。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

1、水费、电费、取暖费;

2、停泊车辆看护费;

3、管理人员及保安、保洁人员工资;

4、卫生费、服装费;

5、税收;

6、停车场内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

7、其它与本项物业管理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管理服务事项:

1、 乙方管理人员24小时对停车场进行管理服务,保障进出道路畅通、

不堵塞。

2、 乙方管理人员对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及时维修维护,保障停车场内

设备正常工作。

3、 保洁人员对停车场进行定时清洗和清扫,保障停车场内卫生、整洁。

4、 保安24小时值班,保证该停车位停放车辆不被撬、被撞,如被撬,

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公安机关直至法院判决赔偿,但车内

车体外物品不在赔偿范围。如现金、手机、电脑等。如该停车位停放

车辆被撞,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无责任人的,物管公司负责修复。

三、物业管理费的收取

1、 物业管理费按A类车位:每车位45元/月;B类车位:每车位40元/

月;C类车位:每车位30元/月;D类车位:每车位20元/月。

2、 甲方选择如下第____种方式按时间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1)按季度支付,在每季度开始之日起____日内交纳,乙方不再另行通;

(2)按年度支付,在每年度开始之日起____日内交纳,乙方不再另行通知。

3、 实行先交物业管理费后停放车辆接受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②、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

③、有权向有关权力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④、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⑤、遵守《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 车辆使用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占用或损坏停车场的各项设施设备

②、随意倾倒垃圾、丢弃垃圾或杂物

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枪支弹药、排放有害物质

④、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⑤、停放车辆占道、压线和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件。

3、车辆进出入停车场时,车速不得超过五公里/每小时,车辆进场停妥后,

必须做到:拉紧手制、熄灯、熄火、带走车体以外一切物品及现金、锁

好车门、车窗及后备箱。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定

②、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对业主和车位使用人违反法规、

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③、对车位使用人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

制止,与车辆使用人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④、有权向业主或车位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有偿服务

⑥、虚心听取业主和车位使用人的意见,接受业主和车位使用人的监督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除继续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外,还

需按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直至服务管理费交纳完毕。导致

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的管理目标或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

经济损失;

2、 甲方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后,乙方不按规定搞好服务导致甲方车

辆受损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六、本协议在执行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

关法律法规协商处理。

七、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有关物业管理部门进

行协调解决,协商、协调未果,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期限为___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如需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

三十日前由乙方提出书面意见,经甲方同意后续签协议。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此协议自双方签订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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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满足乙方对停车泊位的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乙方使用甲方专用停车泊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专用停车泊位使用说明:

专用停车泊位使用实行固定车位管理。在此使用停车泊位,必须按协议规定的停车泊位号停放车辆,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

二、 使用条件: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泊位和良好的管理,并按规定收取停车泊位管理费。

2. 乙方必须为国际港园区内的业主/租户,并遵守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

3. 该停车位只可做登记车辆停泊,乙方不可转租或挪作它用。

三、 租期及租金缴纳: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专用地上/地下停车泊位个,有效期为 年日,共计 个月。

2.乙方按照每个停车泊位管理费每月元人民币,且向甲方缴纳个月管理费 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 □现金 □支票,按 □年 □季 □月付款,保安部将按乙方付款时间制证。

3.停车泊位管理费应在双方签约后,乙方到甲方财务部缴纳。

4.甲方应在协议终止前十天向乙方发出协议续签或终止通知,乙方如不按时缴纳管理费,甲方有权收回车位。

四、 双方事宜:

1.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车辆的行使证、保险单复印件。

3. 乙方车辆的牌照号码为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停放的车辆牌证进行检查,并按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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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五、 双方责任:

1、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甲方为乙方办理停车证,乙方需将停车证放在#b@2车辆左前挡玻璃旁边,如发

生丢失,应马上到物业管理处保安部报失补办,并缴纳 元#b@2工本费,车牌号码与停车证所记录之号码如不符,该车辆不得进入专用停车场。

3、 由于乙方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停车或行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4、 停放期间车辆损坏及其它任何附件或车内财物丢失,甲方概不负责(甲方蓄意

破坏除外)。

5、 乙方车辆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期间,如发现不属于自己原因造成的刮、蹭,必

须在车辆未移动的情况下及时通知甲方保安部进行核实。如确定是甲方管理原

因,使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协助出具相关保险理赔证明。

6、 如有车辆丢失,经公安机关侦查未果后,甲方将按车险(车主必须上车辆盗抢

险,此为保险公司要求)有关条例负担保险额20%责任赔偿(保险公司责任80%)。如乙方车辆未上保险或保险逾期,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对政府或司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征用)等对乙方停放车辆造成

任何影响,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权利:

1、 有权得到车位使用者的真实资料。

2、 有权拒绝无停车证或持过期停车证的车辆使用专用停车位。

3、 有权调整停车场专用车位使用收费标准,唯须在调整 前一个月通知车主。

4、 对于占用他人车位或阻塞交通的车辆,管理处有权在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不予

配合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车场正常秩序。包括:将车拖走或上锁,由此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有权对多次违反专用车场使用规定者,拒签停车泊位使用管理协议。

七、 甲方义务:

1、 有权按照政府有关政策制订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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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责停车场的清洁卫生;

3、 负责停车场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4、 发生意外事故,负责出具事故报告证明(只限在本车场发生的意外事故)

八、 乙方权利:

1、 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停车泊位;

2、 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设备设施。

3、 车辆在停车场出险后,向甲方索取出险证明。

九、 乙方义务:

1、 按时缴纳车位管理费用。

2、 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等甲方制定的规定制度;

3、 配合甲方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4、 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及时车辆购买保险。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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