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作协议书一次性付费

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由乙方提供人员为甲方服务。

二、合作期限

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在乙方提供人员经培训后正式上岗满一个月时,按实际人数和实际工作月数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费,每人每月_____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推荐的人员进行选择,并进行岗前培训。

2、乙方推荐的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提出辞职,及时通知乙方。

3、为乙方的人员提供符合安全规定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以及相关劳动保护用品。

4、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教育乙方人员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教育乙方推荐的人员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本协议自合作之日生效,合作期满,如果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协议自动顺延。任何一方要求续签或不再续签本协议,应提前15天通知另一方,就相关后续问题做出安排。 2、因本合作的解释,履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司法机关解决。

六、本合作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劳务合作协议书 (2)

劳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通信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天津市东方日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为了满足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促进劳动人事管理社会化,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开展劳务合作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总 则

1.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劳务合作人员及劳务合作;

2. 2. 乙方派出劳务合作人员的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关系归属乙

方,所有用工手续(包括办理暂住证等)由乙方负责;

3. 3. 乙方派出的劳务合作人员必须遵循本协议,服从甲方管理

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指挥调度;

4. 4. 甲方负责对乙方派出的劳务合作人员进行工作安排、检查

监督,并按照协议标准支付乙方劳务合作费用;

5. 5.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不得违反《劳动法》和其他劳动法

规。

第二条 协 议 期 限

本协议期限从 20xx年 1 月 1日起至 20xx年 12月 31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第三条 劳务合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及更换

1. 1. 经甲乙双方面试商定,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

安排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劳务合作人员,在甲方承担维护工作。

2. 2. 甲方对劳务合作人员的工作质量、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

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给乙方,作为乙方对劳务合作人员的奖惩依据,可向乙方提出劳务合作人员工资收入的升降建议;

3. 3. 劳务合作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出现时,甲方可随时向乙方

提出更换劳务合作人员:

A、A、业务技能或身体条件达不到甲方要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的;

B、B、 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C、C、损害甲方企业利益或企业形象,情节比较严重的;

D、D、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 4. 甲方如需乙方增减劳务合作人员,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5.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或增减劳务合作人员;

6. 6. 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持劳务合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经甲方

同意使用的劳务合作人员如有流失(包括因甲方提出更换、劳务合作人员个人辞职、或因乙方调换等原因不在甲方工作),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

7. 7.因劳务合作人员的更换、增补或辞退所产生的责任和费用全部

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人员培训

1. 1.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上岗时间之前,完成公共职业培训,并承

担相关费用,保证劳务合作人员职业素质适应甲方岗位的基本要求;

2. 2.甲方负责对劳务合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进行

工作安排;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3. 3.甲方有责任加强对劳务合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并教育督

促甲方员工支持配合乙方劳务合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团结合作,共同发展。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劳务合作人员的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有权监督其工

作质量,要求劳务合作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服务管理规范,维持有序的劳动纪律;

2、2、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和服务管理的需要,或根据劳务合作人员的

工作表现,调整劳务合作人员的工作岗位;

3、3、甲方应为乙方派出的劳务合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安全

卫生条件,女员工应享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女工保护权益; 4、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合作费用;

5、5、甲方根据劳务合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如有需要,由甲方统一制

作工作证和制服,并承担费用;劳务合作人员如有流失,工作证和制服由甲方负责收回,否则,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1.劳务合作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劳务合作人

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保险等工作;

2. 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按时获得劳务合作费用;

3. 3.乙方应按照甲方岗位的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派遣劳务合作人

员。劳务合作人员必须具备劳务合作岗位所需要的体能素质、技能素质、工作责任心、纪律性和合作性;

4. 4.乙方派出的劳务合作人员必须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和业务服务管

理规范进行作业,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保证甲方业务正常运行;

5. 5.乙方应与劳务合作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办理社

会保险手续。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劳务合作人员真实准确的花名册,以便双方协调管理;

6. 6.劳务合作人员的调换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

承担;乙方人员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包括工伤)、疾病、其他意外事件以及相关的福利、保险等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

7. 7.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不得利

用甲方的名义为乙方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与甲方有关的乙方宣传广告或资料;

8. 8.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

的商业秘密,若因乙方人员故意或过失使甲方商业秘密泄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泄密人员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 9.乙方劳务合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服务规范进行作业,保障甲

方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的企业利益和社会声誉;

10. 10.由于乙方劳务合作人员人为造成设施设备损失或损毁的,由乙

方承担相关的维修或重置费用;

11. 11.因劳务合作人员原因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

方承担。

第七条 劳务合作费用和支付方式

1、1、劳务合作费用按照以下第 2 种方式结算:

1) 1)按照总价结算。

2) 2)按照实际工作量和双方协商确认的结算表结算。

2、2、甲乙双方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金额每月支付劳务合作费用。本

劳务合作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夜班津贴及乙方管理费等方面的费用。

3、3、列入双方认可排班表的劳务合作人员,每缺勤一天,按每人

300元的标准扣减劳务合作费用,劳务合作人员迟到或早退达到3人次视为缺勤一天;

4、4、乙方增减劳务合作人员的到岗或离岗时间须由甲方确认,并由

双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如果按月结算的劳务合作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5、5、甲方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合作费用。

第八条 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

1. 1.双方在此确认,甲方与乙方人员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乙

方人员提出的任何有关劳务费用的要求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本协议中的各项费用标准是甲方与乙方公司之间的协议,乙方实际支付给乙方人员的费用标准由乙方自行负责制定和执行。乙方应确保甲方免受乙方人员提出的任何费用请求(包括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养老金、税金、休假往返费用等其他费用)和赔偿请求(包括因意外伤害(包括工伤)而引起的赔偿金、抚恤金等)。

2. 2.劳务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由乙方发放;

3. 3.乙方负责依法办理劳务合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在劳务合作人员的聘用、辞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事务上依法保障劳务合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4. 4.乙方劳务合作人员凭工作牌可享受甲方的员工文化娱乐设施。

第九条 工 作 时 间 和 考 勤

1. 1.乙方劳务合作人员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由甲方负责安

排作息时间并报送乙方备案;

2. 2.甲方负责劳务合作人员的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并将考勤和劳

动纪律情况报给乙方备案。

第十条 违 约 责 任

1、1、甲方拖欠乙方劳务合作费用,应按每月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

支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

2、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且无需承担经济赔

偿:

A、乙方劳务合作人员的大多数(大于75%)不能胜任甲方岗位工作要求;

B、乙方劳务合作人员的大多数(大于75%)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3、乙方因违约而须承担的违约金和经济赔偿,甲方有权在当期结

算的费用中直接扣减。

第十一条 协 议 终 止

1. 1.本协议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协议,

则本协议终止;

2. 2.协议终止后,乙方应自协议终止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交

还甲方的工作证等物品,清理乙方物品,搬离甲方场所。

第十二条 附 则

1. 1.因甲乙双方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协议内容,但应提前

1个月通知对方;

2.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

转让给第三方;

3. 3.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件而造成甲方经

济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4. 4.本协议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

书面形式作出,并作为依据;

5. 5.本协议书未提及之事项,双方共同协商;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

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 6.本协议有关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文约定不明确的,以附件及补充协议为准;

7.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

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中国通信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1月1日

乙方(盖章):天津市东方日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1月1日

开户行:天津银行东联支行

账号:10590120108015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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