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务合作协议4

临时工劳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现有男女临时工 名,甲方因生产需要而与乙方达成合作。

以计时而计算工资( 元/小时)。保底工时:小时

工作时间:

上班工时按照实际时间计算。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输送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一)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条件组织招录。但甲方在录用劳务人员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录用人员花名册,便于乙方掌握招聘情况。

(二)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建立花名册,方便查询在职明细

(三)乙方所组织之劳务人员应具有个人行为承担之能力,且备有本人合法真实有效之身份证件。

二 、劳务合作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期间甲方不需要临时工必须提前3天告知乙方,费用结算完毕合同终止)

三、结算方式

(一)乙方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个月度的劳务#5@p。

(二)甲方在每个月25日支付乙方上个月度费用。

四、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承诺其就签署本协议时已依法取得足够的批准、授权或者相关部门的同意。

(二)乙方只负责招聘人员以及发放员工工资。

(三)乙方按协议输送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因劳务人员辞职造成劳务人员数量不足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足量地输送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补充到甲方工作。

(四)乙方按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商业险,建立劳务人员工作期内的劳动安全保障。

(五)乙方应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因拖欠工资、发放不足额而产生劳动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若给甲方生产带来恶劣影响,乙方应立即更换人员,保证甲方生产及时性。

五、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必需真实、可靠。

(二)负责劳务人员的岗位安排和工作管理。

(三)如果甲方在工作中正式录用乙方临时工,支付500元招聘费,甲方不得随意把乙方临时工转为甲方正式工。附件:具体名单以乙方提供的花名册。

(四)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甲方为劳务人员提供工作餐。

六、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第二篇:临时工劳动合同2

合同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 方 : 乙 方: 1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上述地址和邮箱作为将甲方送达乙方法律文书的唯一方式,如有变

更乙方有义务在5天内通知甲方,否则视为甲方已送达。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工作,乙方在生产(工

作)中要按照工种(岗位)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指标完成生产(工作)任

务。

2、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

表现、考核结果等升降乙方的工资、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

意服从甲方安排。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

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

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

动防护用品,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甲方应负责定期 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则乙方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

有特种作业证书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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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系女职工或未成年职工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对其进行特殊保护。

5、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中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四、劳动报酬和劳动时间

(一)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周、日、小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2、甲方执行 岗位技能 工资制度。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确定的工资指导线,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

3、乙方依法享受探亲假、婚假、丧期间,甲方应发给乙方标准工资(基本工资)。

4、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并向其支付工资。

5、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安排补休,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乙方基本工资。

(二)劳动时间

1、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工时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公司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五、劳动保险、福利

甲方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甲方将应缴纳的其它社会保险部分作为乙方所得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在发放乙方工资时一并支付给乙方个人,并由乙方按照其所属的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的相关规定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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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制定本单位劳动

纪律,但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工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

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2、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甲方的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国

家法律的规定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七、商业秘密条款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

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

作方法、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况、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

信息。

乙方如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并造成

甲方损失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的规

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一)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变更。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支付经

济补偿,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界定为公司

下发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和停发乙方工资的时间。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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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连续缺勤达3天的,则视为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界定为乙方开始连续缺勤的第一天。

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按第五条缴纳社会保险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3、劳动合同一方主体消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其他

1、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二)款第3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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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要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并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3、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甲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不受本条的约束。

4、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未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发生争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

十、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规定期限内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延边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寿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一、其他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规定执行。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关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自新的法律、法规生效之日起,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改按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3、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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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上签字、盖章。

4、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共同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5、甲方用工(包括新招、职工流动、变更、续签劳动合同等)必须在乙方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6、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约定内容

1 凡属公司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19xx年10月31日劳部发[1996]335号“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企业保密制度。

2 保密内容

2.1全公司生产装置的平面图及产品配方工艺流程;

2.2各生产车间的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

2.3公司试制、仿制的新工艺及新产品的试验数据、原始记录、工艺配方、技术资料与图纸样本等;

2.4公司内所有技术革新项目的科技创新发明;

2.5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3 保密要求

3.1未经公司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同时,不得以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利;

3.2不得利用公司商业机密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3.3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向外单位和个人泄露技术资料;

3.4供用技术资料参阅,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档案室或技术室;

3.5不准利用休息日、节假日或空暇时间到同行业进行技术交流和传授技术;

3.6在接待外来人员学习、参观中,不得涉及机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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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个人技术记录资料和有关资料要妥善保管好,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定期入档或销毁;

3.8凡属秘密科技情报、图纸、技术资料的交流,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个人不得擅自交换,有关生产动态、科技成果、技术资料、论文需向报社、杂志报道发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本合同签订日期: 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