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协议

总分包单位安全责任协议书

总包单位:重庆市巴洲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甲方)

分包单位:重庆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 (乙方)

重庆巴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盾安.九龙城B2标段18#、19#、20#楼工程。建设单位将电梯安装工程直接发包给重庆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安装。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第24条和《重庆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总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盾安九龙城B2标段18#、19#、20#楼。

二、工程地址:九龙坡区田坝盾安九龙城内

三、工程期限:自电梯安装单位进场到交该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为止。

四、双方协商如下事项

1、乙方进场施工前,应与甲方相关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接。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负责电梯洞口所有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对自己安装人员进行进场教育、和每天的班前教育并形成资料。乙方全部成担自己操作工人的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必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日常安全工作。对乙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施工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乙方所有人员只能在自己的作业区工作,到自己作业区外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作业区为:电梯井道、电梯前室、楼梯间)。

4、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员管理。对总包方提出安全隐患通知书乙方必须认真整改达到相关要求。

5、总包方对各层所有电梯洞口进行硬防护,现全部移交给乙方管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拆除一个洞口安装一个电梯门。若洞口拆除未恢复好,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对:安全用电、防火、防坠落、防打击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

7、乙方须使用甲方的设备和设施和材料。应征得甲方相关人员同意才可使用。严禁非操作人员擅自使用机械设备。否则后果自付。

6、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均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要总包方材料及设备,应向甲方借用或租赁。并办好相应的借用或租用手续。

7、乙方使用甲方的电源,应事先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电工指导搭接。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8、乙方的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的成品成造损坏或污染的应由乙方负责维修、清洁。对建筑结构安全有影响的,应征得甲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9、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需更动或拆除,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如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若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

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重庆市巴洲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乙方:重庆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安全员: 安全员: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二篇: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隆昌创业商贸有限公司

为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的进行,保证施工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

3、

4、 甲乙双方均有对各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 安排的升降机操作工必须持有北京市建委核发的有效证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 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一切问题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京建施字(2008)368号文《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

2、 甲方必须根据设备租赁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提供足够设备安装的作业场地,并保证运输道路的畅通,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安全正常运行。

3、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动乙方的安装方案。

4、 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基础,应满足乙方设备安装方案中各项要求和合格基础。

5、

6、 甲方有权对升降机操作工监督检查,如有违章,甲方有处罚的权利。 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监督权。对设备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权下发《事故隐患通知单》的有关条款。

三、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京建施字(2008)368号文《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

2、 乙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机,必须经北京市区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设备。

3、 在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完成后,乙方检查人员必须出具填写好的检查验收资料,交甲方及时存档,并且每月对施工升降机检查的报审表交甲方安全科。

4、 乙方负责对施工升降机的维修保养、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施工升降机安全运行。

5、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机械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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