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意向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意向协议书

发包方:南通飞马服务外包产业园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承包方: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根据南通“天和国际”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双方认真协商,签订本工程意向协议如下:

一、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的75%(±0.00完成付10%,主体完成1/3时付10%,主体完成2/3时付10%,主体结构封顶付15%),脚手架全部拆除后付15%,综合验收合格后付15%),审计按规定时效完成付20%,综合验收完24个月时付合同价的3%,综合验收五年时付合同价的2%(防水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满无息返还)。

二、甲供、甲控材料

甲供材料:钢筋、水泥、外墙砖(石材)、进户(防火)门,电梯,商品混凝土及安装设备(具体品种、数量和金额另附)。甲控材料(保温材料、消防器材、电屏箱柜、灯具开关、水泵风机等)和水电主材等(具体材料品种另附)由发包人认质认价(即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制定厂家、制定价格),交承包人采购,具体要求按发包人认定通知执行。甲供材料最终按审计核定用量,实际供货量低于核定用量,不计用量差额及差价;实际供货量高于核定用量,按实际购货平均单价计算超额用量金额,并在本工程结算总额中扣除。

三、工期

工程工期为700日历天,时间计算以小开工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每推迟一天罚款2000元。

四、工程造价下浮率

(1)总造价下浮9%(甲供材料、甲方认质认价材料不作下浮),其中土方单价按市场认定价计算;

(2)临时设施费按1.5%计取,安全文明费暂按基本费2.2%计取(结算时考评费与奖励费按规定计入),检验试验费由甲方支付,其他措施费按省市有关规定计取。

(3)门窗、幕墙、栏杆、防水材料、装饰材料(涂料、石材、瓷砖等)及桩基、井点降水、塔吊基础及连接件和所有大型设备进出场费、施工组织方案费

按甲方认定独立费计价。

五、工程质量

(1)创优质结构是承包人的基本质量承诺,若未达到优质结构工程,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并按合同总价再下浮1%;

(2)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随时撤换施工单位,撤换施工单位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考核认可,中途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违反本条款约定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采取经济处罚,罚款额度10万~200万元

六、履约责任

(1)承包人向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按扣除甲供材后的工程总造价的5%向发包人缴纳工程履约保函(保函在工程结构封顶时退3%,工程竣工时退2%),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人: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并由发包人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承包人向发包人保证有足够的资金保证购置施工材料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若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迫使甲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现象,必须立即退场,并赔偿一切损失。所有分包工程必须报经发包人同意,由总包工程承包人负总责。若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到位,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者发现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及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以合同解除协议约定或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要求执行。

(5)本工程的付款基数为工程合同价(不含甲供材料价)。所有工程款一律凭工程#5@p支付,工程决算开票价为含税工程总造价(含甲供材料和设备购置价),工程决算实际支付款为工程总造价减去甲供材料和设备购置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第二篇:住房建设意向协议书

教师住房建设意向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

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建设XX中学教师住宅项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名称为:教师住房(以下简称本工程)。

本工程建设地址:

本工程建设系甲方为保证该校区正常教学秩序,稳定教师队伍,方便教职工工作与生活,委托乙方施工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申报。

本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甲方应积极支持,并向有关部门申报,委托乙方具体承办并由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用。本项目建设用地18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筑主体为6层砖混结构

第二条 项目建设工期

本工程乙方负责整体建设,项目在20xx年6月开工建设,于20xx年1月25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三条 项目设计

住宅户型具体确认操作方式如下:

(1)由乙方提出房屋户型方案,供甲方教职工选择;

(2)由甲方组织教职工选择户型,并对所选定的户型做出书面确认;

(3)由乙方根据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及甲方教职工确认的户型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本工程的建筑设计。

第四条 住宅楼建安标准

严格按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国家的规范及甲乙双方的有关合同执行。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建设部工程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2,按国务院[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进行建设施工并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和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返工和赔偿。因业主装

修或使用不当而产生的房屋损坏由业主自行负责修复还原,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3,甲方可以对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甲方应书面提交现场工作人员姓名。

第六条 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价格:1050元/平方米(本价格不含水电,天然气,网络等开户费)。

价格包括购土地款,工程建设施工成本(含主体结构,门窗,外墙涂料,水电网络入户管线,防盗门对讲系统),办理施工手续等有关费用,乙方不负责办理任何产权证。

(1)本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交纳2万元/平方米的定金。

(2)住宅施工形象进度达正负零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统一收取总房款的40%,支付给乙方。

(3)施工形象进度主体封顶且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教职工统一收取总房款的30%,付给乙方。

(4)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付清全部房款,领取住宅钥匙。

第七条 各方权利与责任

7.1甲方权利与责任

(1) 甲方负责办理本工程征地、报建各项手续(可委托乙方代 为办理),帮助协调有关公共关系,共同争取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和减免,尽可能降低本工程建设成本。

(2)甲方监督督促小组代表甲方负责与乙方协调有关事宜。

(3)负责统一收取甲方教职工缴纳的房款,并按双方有关约定支付给乙方,乙方必须专款专用,确保所收取的甲方款项用于本工程建设。

(4)负责派人参与监督本合同工程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甲方派出的监督人员发现问题需要纠正时,必须首先通知乙方管理人员,由乙方协同有关施工、设计人员按程序解决。

(5)协助乙方做好本项目三通一平建设工作,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6)住房在未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前,除甲方派出参与施工质量监督的人员按本合同规定参与施工质量监督外,其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干扰施工的正常进行。

7.2乙方权利与责任

1,负责本工程全部建设工作,代办本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本工程的整体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线路入户。

2,负责严格监督本工程按图施工和按施工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规划和设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确保本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3,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施工安全意外事故责任,处理好周边关系及安全事故纠纷,加强治安管理。

4,工程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组织甲方、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房屋进行验收。

5,保证住房按期交付使用,负责保修期内的房屋保修。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提请仲裁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含附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并就有关事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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