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甲方:南通二建朗诗项目部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现场踏勘,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的地下车库内的建筑垃圾及建筑模板(以下简称:建筑垃圾)外运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清运地址:苏胜路、津梁街

二、 委托清运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朗诗·国际街区南区地下车库内所有建筑垃圾的外运,并按甲方的要求将外运的建筑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

三、 甲乙双方责任:

1、 乙方应对所承揽的地下车库内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车库地面无明显建筑垃圾存在,对地面零散建筑垃圾要归堆清运。

2、 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的指挥和要求。工地物品严禁携带出工地,车辆进出大门须进检查过后离开。

3、 甲方将乙方外运的建筑垃圾确定正确的堆放地点,并协助乙方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四、 委托期限:20xx年6月19日至地下车库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结束。

五、 委托清运费用:

甲方对建筑垃圾的外运实行一次性包干,包干费用为5500.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

六、 清运费用支付:

乙方在对所承揽的地下车库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二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确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地 址: 地 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协议日期: 协议日期:

 

第二篇: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建筑垃圾清运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乙方:

一、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花苑小区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清运承包商,并按政府相关妥善清运处理建筑垃圾。

二、委托期限:

自园区第一户住户起至住户装修结束

三、委托费用

垃圾清运费按别墅建筑面积   元/m2由甲方向业主代收代付给乙方

四、委托方式

乙方承包全权负责园区全部住户(承诺自行清运住户除外)建筑垃圾清运,并定期收取由甲方代收的建筑垃圾清运费;不按车另计。若有住户再次装修产生建筑垃圾,视情况与住户协商另行计收。 

五、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约定,以行业公认的最高水准,勤勉、尽职地从事本约定项下之工作并提供服务。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现有及/或以后随时制定的各项与履行相关之规定及/或规章制度,并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约定的工作。

3. 乙方应根据约定项下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整洁地被清运。

4. 乙方应服从甲方就项下物业之各项管理要求,建立并健全有效的物业管理体系,保持并持续改善工作质量,以达到约定的管理要求。

5.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对其履行约定项下义务行为的监督、指导,并将依甲方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其工作。

6. 在履行本约定过程中,乙方应善意树立并维护甲方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及品牌。对任何有损甲方形象及/或品牌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制止。

7. 乙方应自行承担因其履行本约定的过错行为所引致的法律责任及费用。

8. 乙方应指定一名乙方代表并授予其足够的权力。该乙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甲方间的协调。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配合

1. 甲方在其能力所及范围内尽可能为乙方从事本约定项下管理及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指定一名甲方代表并授予足够的权利。该甲方代表将统一行使本约定项下的甲方权利,并在约定履行过程中负责与乙方间协调。甲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七、乙方管理限制

1.乙方作为甲方委托之承包商,其应在本约定项下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乙方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行事。

2.除非本约定及/或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及/或以甲方代理人名义对外洽商、谈判或签约。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或误导任何第三方使其认为乙方拥有上述权利。

八、责任不免除

1. 乙方于本约定项下义务及其应承担的责任,并不能因为甲方依本约定所进行的审查、审核、确认、批准、同意或保险而获得免除。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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