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绿化工程安全协议书

工 程 安 全 协 议 书

工程名称: 厂区绿化维护承包合同

协议双方: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业总场(乙方)

工程安全协议书

协议双方: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业总场(乙方)

为加强对承包单位的管理,维护生产区域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保证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发包单位保存,一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甲方安全监察部存档备查。

3.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乙方安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到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汇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

4.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

5.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交纳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处罚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6.施工中,因施工人员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

7.施工人员因违章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故障,乙方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不能承包本公司工程。

2.开工前,发包单位根据承包方提供的花名册,审查施工人员的年龄和健康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工程要求。

3.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4.甲方在乙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5.提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并按措施要求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6.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监督乙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乙方设监护人。

7.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2

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发包方的资质和条件等必须的审查。

2.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3.开工前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预案,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

4.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承包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发包方的车间、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车间、班组完成。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6.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安全管理考核标准》、《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习惯性违章考核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消防管理考核细则》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7.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甲方。

8.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

9.乙方在办理手续时需提供工作人员的花名册,注明所有工作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从事专业、身体健康状况等;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

10.乙方不得使用未年满18岁人员;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

11.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件,持证上岗。

12.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满足要求。

四、处罚

1.施工人员违反《迁安热电公司习惯性违章考核办法》中有关要求,按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承包单位进行处罚。

2.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生产场所,罚款200元。

3.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罚款200元。

4.施工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罚款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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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包单位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55岁;工作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1人罚款500元,同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的按日加罚200元。

6.施工中,承包单位对发包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7.施工中,因施工人员违章造成火情罚款500元;造成火灾,罚款3000元。

8.承包单位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罚款2000-5000元。

9.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罚款5000—20000元,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

10.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承包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乙方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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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绿化工程服务协议书

绿化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潢川县紫红花木草坪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发展,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 绿化工程进行合作,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以潢川县紫红花木草坪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承揽该工程;

甲方同意认可乙方以潢川县紫红花木草坪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承揽该工程。

二、经营管理:

1、乙方自主管理工程,实行自主经营;设立独立财务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2、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不得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

3、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乙方向公司缴纳结算额1.5%的管理费。

4、乙方的工程款由发包方统一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统一开具正式收款收据,工程结算后开具正式#5@p。甲方按协议规定数额扣除上交管理费、代扣应缴税款等费用后,七天内将剩余款项汇入分公司账户。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对该工程经营期间所承建的工程进行安全、质量监督。

2、有权按双方协议收取管理费用。

3、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4、有义务协助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

6、有义务采取有偿方式向乙方调剂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乙方: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章程,按期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

2、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甲方形象和利益。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生产,并承担有关责任。

4、乙方有义务承担甲方所派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生活费和工资,其工资标准以甲方原定标准为准。

四、合同期限和合同终止

如遇以下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1)、乙方违法经营,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

2)、乙方不遵守质量、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较严重后果、损害甲方声誉的。

3)、因乙方原因造成双方难以继续合作的其他情况的。

五、其他约定

1、潢川县紫红花木草坪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及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2、乙方的资产及债权、债务与潢川县紫红花木草坪有限责任公司无关。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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