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摩托车买卖协议书

二手摩托车买卖协议书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的一辆牌摩托车 (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于年月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金额为元(人民币小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乙方需持有真实有效的摩托车驾驶证,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因无证驾驶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 甲方(行驶证登记人)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和证件,并对所有手续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甲方,并因伪造证件而给己方造成的的所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三) 自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之日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

(四) 该车辆在交车日(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均由甲方承担责任;该车自交车之日以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 当乙方因公派、出国等原因需长期离开上海时,乙方可转让该车辆,但必须通知甲方。

(六) 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完成车辆各种手续,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购车方(乙方) 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二篇:住房买卖协议书

住房买卖协议书

卖房方:宋光春 身份证号 51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方:李春花 身份证号 51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住房出售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坐落

乙方购买甲方位于重庆市潼南县梓潼镇大同街339号4单元7—4精装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23.49m2(房产证上的面积)。

二、 出售价格

乙方购买甲方住房一套(室内的家具、家电在内),出售总价358000元(大写:叁拾伍万捌仟元整)。

三、 付款方式

在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当日,乙方支付甲方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后,甲方将房地产权证交给乙方,并尽快协助乙方办理好房屋转户手续。转户手续办好后乙方在一日内向甲方支付余额款58000元(大写:伍万捌仟元整)。

四、 其他约定

1、 乙方入住前的生活用水、电、气费由甲方全额付清,乙方入住后所产生的水、电、气费由乙方负责按月交付。

2、 室内的家具、家电清单(家具:床3张,餐桌1张,餐椅6把,方桌2张,书桌1张,书柜1个,酒柜1个,茶几2台,单人沙发2个,三人沙发1个,电视柜2个,梳妆台2个,大小衣柜各一个,鞋柜1个;家电:挂式空调2台,电视机1台,电冰箱1台,座机电话2台,落地式电扇2把,全自动洗衣机1台。)

3、 房屋过户手续费及相关的税费一律由乙方支付,甲方只是极力配

合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4、 甲方在乙方支付清购房款七日内,搬离所售房屋并把房屋钥匙交到乙方手里。

五、 本补偿协议作为首签房屋买卖协议(本次房屋买卖以这次协议为准,)甲乙双方格守诚信,不得违约。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二0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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