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采矿合作协议

县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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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采矿合作协议

甲方: 矿山

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认真磋商,在互利互惠、合作共盈的基础上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开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矿山开采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现有成型生产的 矿山采矿(含采矿生产、销售、分配等)与乙方共同经营,经营期间由乙方出资人民币伍佰万元共同开采该矿山。

二、由甲方负责提供该矿山的一切开采合法手续(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采矿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采矿区域范围图纸及相关国家行证机构批件等)。

三、由乙方出资投入的伍佰万元按双方协商分次进行,即在 2

本合同手续双方履行完毕。乙方投入人民币100万元协助甲方办理该矿山采矿权人手续转让过户事宜,把甲方原采矿权人过户到乙方XX名下,变更为XX为该矿山采矿权人。此款经双方协商单独开立一个帐户,双方签章监管并经过双方监管人认可同意签章后方可使用,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使用该款。

四、如果该过户转让手续不能通过或办理不成功,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投入的100万元,并赔偿乙方200万元作为违约补偿金。

五、如果该采矿权人手续成功过户给乙方XX名下,乙方应该在7个工作日(一星期)支付200万元给甲方。剩余200万元在两个月内付清给甲方。

六、因双方协商该矿山的共同生产、经营、销售,其中认定该矿山在过户给乙方XX名下后其股权和分配按如下执行:该矿山原法人XXX和委托人XX享有该矿山30%的股权,XXX享有该矿山30%的股权,XX享有该矿山40%的股权,其利润分配按此比例进行分配。

七、当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100万资金汇入双方监管帐户内一周后,乙方组织管理人员、采矿生产人员、机具设备进入该矿山进行采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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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乙方全权负责矿山的具体采矿施工工作和规划、进度安排等。甲方不得干涉和随意指挥乙方的行政管理和采矿施工工作。但甲方应负责协调当地政府村民的基本工作,作好后勤保障服务,保证矿山正常生产工作和秩序。如有原甲方在采矿时引发的一切纠纷均无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处理。但乙方进驻采矿后如遇村民堵路堵矿现象发生,甲方应责无旁贷负责处理。

九、甲方原有的办公用房、磅房、磅秤及堆矿场全部无偿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承担任何费用。

八、甲方在与乙方合作之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处理并不能因为甲方以前的债权债务影响乙方的正常采矿施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并支付所有的损失费用。

九、因原有矿山道路窄及老化,如乙方认为有必要进行矿区道路改造及拓宽,其征地补偿费用按甲方双方股份比例进行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处理好征补事宜。

十、财务方面:由甲、乙双方各出一名财务人员,即财务总监由甲方指定,会计由XX指定,出纳由XX指定。三方共同监管,财务支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并执行。

十一、本协议为原始合同条款,如甲、乙双方认为需要增补 4

其他详尽条款的,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条款具有不可修改的原则。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该矿山矿区采矿全部完毕后失效。

十三、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未果由工商行政仲裁部门仲裁,提请人民法院判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备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合同协议签定地点:

二O一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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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冶金矿山采掘承包合同范本

采掘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适用法律、法规

1.  劳动雇佣关系、生产的产品,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且必须符合本矿的有关规定。

2.  环境方面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本合同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标准、规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工程的标准、规范(见合同“附件一”)。

4.  承包方负责解决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工程的标准、规范,且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矿(或矿业公司)基建、恢复、采掘工程

2.  工程范围:                   ×××矿(或矿业公司)X中段以上工程

3.  工程内容:基建、恢复、采掘(开拓、探矿、采准、切割、回采、出矿、运输至硐口指定地点)及为上述工程服务的全部辅助性工程(包括大临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设备、设施投入和管理工作。

4.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并保证矿石产量、质量。发包方以固定合同单价,按供矿量计酬(工程所有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合同单价中)。

三、 合同期限

20##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矿(或矿业公司)施工工程完成为止)。

四、 工程进度与品质

1.               ×××矿(或矿业公司)X中段以上采掘工程

1) 年供矿量20##年不少于5万吨,20##年及以后每年供矿量按年生产计划执行。承包方在每年10月底报年度生产计划,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

2) 供矿品位按季度生产计划确定,按月进行考核。

3) 总贫化率不大于20%。

4) 矿石大径小于0.35m。

5) 保证三级矿量平衡。

2.               ×××矿(或矿业公司)供矿量:第一年供矿5万吨,第二年供矿5万吨,第三年以后(含第三年)每年供矿10万吨。

1) 供矿品位按季度生产计划确定,按月进行考核。

2) 总贫化率不大于20%。

3) 矿石大径小于0.35m。

4) 保证三级矿量平衡。

在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后续承包权。

五、 设施、设备

1.  除发包方负责提供的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外(双方交接确认为准),其他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2.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在规定的折旧期内,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报废时,责任由承包方承担,按净值补提折旧。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3.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的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由承包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大修、经修和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4.  除“附件二 “发包方供应设备一览表”所列设备由发包方提供外,其他用于生产、生活设施、设备及所有生产设备的备品备件由承包方采购,产权归承包方所有。

5.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的生产设备按交付日其净值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按5-10年分摊,平均按月从工程款中扣除。收取折旧费的设备,收清折旧费的设备产权归承包方所有。生产和生活设施免费使用,承包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6.        发包方为承包方免费提供的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及其他生产用的库房为现状,不在增加投入,如果承包方需要增加建设,由承包方自行筹建并负担费用,产权归承包方所有。

六、 材料

1.      发包方现有库存材料物资,除其自用部分外,承包方应全部接收使用(失效及报废物资除外),按实际价格结算。

2.      承包方自行采购物资材料,必须按货物真实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据实上报备查。

3. 承包方所需材料自行采购和保管并承担费用,如因承包方材料采购不及时造成发包方人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4. 承包方从发包方库存、一次性接收的材料物资,按12个月,从每月结算的工程款中扣回。

5. 发包人负责材料的供给,供应价格见“附件三”。其他材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

七、 双方责任

(一) 发包责任

1.  发包方提供承包范围矿床地质资料。

2.  发包方负责供电设施架设、维护至地表工业场地高压变压器,及时协调好外部关系。

3.  发包方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承包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及批复,并监督采掘作业地点安排,提供现场指导,并对承包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  若发包方需调动承包方设备,应征得承包方同意,但涉及到抢险、救护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5.        发包方应及时参加由承包方组织每月的预验收和年度总验收,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发包方不予验收并按其工程造价从当月结算工程款时由发包方扣除,待工程修复达到质量标准时予以补回。

6.        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是发包方责任的,均由承包方负责并负担费用。

7.        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承包方停工,发包方只负责补偿承包方员工误工费,误工费标准按现场员工900元人民币/人/月,误工时间及误工人员数量以发包方现场签证为准。

(二)     承包责任

1.  承包方每年10月底前向发包方报审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之前报审下一季度生产计划,每月15日前报审月度生产计划。

2.        承包方要严格按照发包方审核批准的年度和月度采掘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不得超出其范围,如特殊情况确需超范围作业,则应书面报送发包方批准,否则对超范围部分发包方有权不予验收结算。

3.  承包方必须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做好有关采掘设计工作及生产过程的管理工作。

4.  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发包方相关规章制度,承担由于承包方原因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所有费用。

5.        承包方在施工中要服从发包方管理人员的生产技术指导和现场监督、检查。要严格遵守发包方有关规定。

6.        负责作业区内的道路与所有运输通道的畅通及文明施工并负责维护维修,费用已含在单价内。

7.        承包方要根据由发包方审批的当月生产作业计划,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报发包方备案,严格按月采掘作业计划进行作业。

8.        承包方要根据相关技术规程及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要求,负责施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爆破设计,报发包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9.  承包方根据相关技术规程及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要求,负责建立技术档案、台账、采场档案、井巷工程、钻探的地质素描、地质编录、刻槽取样及成果提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单体工程结束后要将原件交发包方存档。化验由发包方负责。

10.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方对工作面的安排及调整,并按时参加发包方主持召开的相关会议。

11.    承包方所有员工和财物必须参加保险,应保未保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负。费用已含在单价中。

12.    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火工材料的领用、运输、保管和使用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外流、转借、转让、转卖、转送。

13.    承包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管理标准化工作,严格按文明施工规范要求执行,并设立专人负责处理、道路、水沟等日常维护。

14. 负责所辖区域内供电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承包区域内供水系统、通讯系统及其它辅助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5. 负责地面及井巷内设备及辅助设施的安装调试,并承担相关费用。

16. 负责发包方井下所用物资的下放和运输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炸药库、设备修理硐室的管理工作。

17.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18. 对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负有维修与保养义务,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19.    承包方承诺:在签订合同时,对发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发包方管理;在合同履行期内,愿意按发包方内部单位接受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和处罚。

八、 考核

1.  供矿品位:供矿品位按季度生产计划确定,按月进行考核。低于部分按采出每吨罚人民币30元计。

2.  采矿损失率:按发包人批准的采场设计,在回采结束后进行实测考核,实际损失率,超过设计损失矿量3%(含3%)部分,罚款计算:已结束采场设计采矿量×采矿损失率增加值×30元人民币;如涉及安全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其损失量经发包人主管部门签证,报送发包人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免除考核。

3.        大块率:超过0.35m矿岩必须进行二次破碎,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堵塞,疏通处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根据生产受影响程度,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4.        其他采掘工程质量要求按“附件一”所列技术规范执行。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发包方不予验收并按其工程造价从当月结算工程款时由发包人扣除,待工程修复达到质量标准时予以补回。

5.      发包方必须认真审核并监督承包方提供的年度和月度采掘作业计划与实施,并对承包方进行考核。承包方完成月度计划的95%以上时视其完成月度计划,低于完成月度计划的95%时视其未完成月度计划,考核金额为当月工程款支付额×5%,待年底工程完成后予以补回。

一、 合同价款 

本工程以供矿量每吨固定合同单价结算(本工程所有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合同单价中)。

1.        ×××矿(或矿业公司)供矿量固定合同单价       元/吨。

2.        ×××矿(或矿业公司)供矿量固定合同单价       元/吨。

九、 验收、结算、付款方式

1.  工程量的确认

供矿量:×××矿(或矿业公司)供矿量=选矿厂地动衡计量-3%的含水量。

2.  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发包人应在次月10日前按当月结算工程款,扣除承包人按月应分摊的材料和设备款、水电费、设备折旧费、质量考核后余额的95%拨付,余下5%做质保金,于次年一季度返还上年前三个季度的质保金,第二季度返还上年四季度的质保金。

3.  承包结算单价

双方约定,以供矿量固定合同单价     元/吨单价结算(工程所有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固定合同单价中)。

4.  结算货币:工程款以人民币结算。

十、 安全责任

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发包方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必须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安全生产的根本宗旨,严格遵循安全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1.        承包方必须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网络,执行国家及发包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管理网络,执行发包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与发包方签订安全、环保、治安、消防责任状,组织参加、学习各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在安全上实行一票否决,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        承包方负责对新进厂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岗位培训。

3.        承包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种岗位的操作证必须按规定齐全,否则不准上岗,杜绝无证上岗。

4.        承包方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各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杜绝违章行为,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安全生产,发包方有权处理承包方的违章作业行为。

5.        承包方要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随时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对发包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按要求落实整改。

6.        新开工的作业面,发包方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总体规划,下发开工通知单并进行现场安全与技术交底,承包方要全面了解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后才能开工。

7.        承包方要设专职安全员,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及事故责任人处理并及时上报发包方有关部门。

8.        发包方如有违章指挥,承包方有权拒绝作业。

9.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承包方违反以上规定或相关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由承包方承担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合同中止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经双方确认则可中止本合同或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        因发包方的生产方式、作业方式或经营方式等发生重大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时,经发包方双方同意可中止本合同。

3.        由于承包方责任,连续三个月无法完成发包方安排的生产任务时,发包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赔偿承包方任何损失。

4.  如发包方连续三个月向承包方付款额达不到月应支付额的80%时,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  本合同期满后,发包方若不愿将该矿采矿生产继续承包给承包方,发包方应在本合同期满时的前二个月书面通知承包方,反之亦然。

6.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解决。

十二、  其他约定

1.  用电价格:电:0.7元人民币/kwh,详见“附件三”。 电由发包方负责供应,装表计量。发包方按以上价格计算电费,每月从承包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2.  税费:承包方现场施工的各种税费由承包方负责缴纳。

3.  承包方现场通勤工具及费用自理。

4.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经双方确认则可中止本合同或延迟合同期限,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  争议解决

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提交当地执法部门仲裁。

十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但应签署书面文件。由双方协商达成的书面文件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

2.  本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3.  本合同条款。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六、  合同生效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本工程执行的技术规范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

2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3 《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   YBJ226-91

4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50086-2001

5 《冶金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BJ218-89

6 《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

7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6423-2006

8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9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

10 《黑色冶金矿山施工测量规范》    YBJ221-90

11 《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92

13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4 《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92

15 《有色金属矿山采矿设计规程》    YSJ019-92

16《有色金属矿山采场技术管理规定》

17《有色金属矿山生产技术规程》


附件二:              发包方供应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

承包方材料供应定价表


附件四:

采掘工程报价表

编制单位:                                                        币种:人民币

2012.1.20

附件五:

采掘工程报价表

编制单位:                                                   币种:人民币

20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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