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定点采购协议书

食品定点采购协议书

食品生产经营类

甲方:

乙方:姓名: ,姓别: ,出生: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手机: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经营地址: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沐川县利店小学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甲方需采购的主要食品蔬菜做到定点、定摊。各定点、定摊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要为甲方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等),并及时提供食品检测的合格证。

二、乙方认真配合甲方采购人员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送货到本店,做到食品新鲜,价格合理,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冲好,不得擅自改变各种食品的数量、价格和品种。

三、依照《食品安全法》,禁止下列食品送入本校。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四、乙方必须是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五、以上几点,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如违反责任书,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供货,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顾客或工作人员食物中毒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责任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九江市港城学校食品采购协议书

九江市港城学校食品采购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食品原料定点单位签订协议如下:

一、食品原料采购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 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负责向学校食堂提供米、面、油等主要食品。油必须是正规厂家通过QS质量认证的桶装油。

二、学校食堂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 证,食品供应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

三、食品原料供应点要有充足的货源,且数量多,品种全供食 堂选择。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学校提供优质价廉的产品。

四、食品采购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食堂意见,自觉接 受学校的监督管理,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如因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后果严重的将移交上级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学校食堂管理部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教育和管理食堂从

业人员到定点单位采购食品。定期组织对食品采购点进行评估,如不履行协议,学校单方面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校方):

代表签字:

乙方(食品供应方)签字:

年 月

(盖章) (盖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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