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店经营协议管理规定(二

百货店经营协议管理规定(二)

11 协议费用收取标准

11.1 道具费:详见本标准附录D(标准的附录)

11.1.1 费用收取:

a)金额低于500元的,进场前一次付清或在进场使用后的第一个月结算日帐扣收取;

b)金额在500(含)-1500元的,在协议履行日期过半的结算日前付清;

c)金额在2000元(含)以上的,在协议履行终止的结算日前付清;

d)公司与供货商约定的其它付款方式应向店长室申报审批后执行。

11.1.2 费用退还:

a)若供货商中途自行提出撤柜或公司原因要求供货商撤柜但剩余时间不足1个月的不退还费用;

b)若公司提出让供货商中途撤柜,且剩余时间超过1个月的,按协议剩余时间(不足1个月的不计算)折算金额退还供应商。

11.2 道具租用费

每月结算日以帐扣形式收取。

11.3 进场费:详见本标准附录E(标准的附录)

11.3.1 付款方式

公司可根据供货商实际情况采用下列方法中的一种:

a)进场前以现金或支票方式一次性付清;

b)进场销售后一周内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交财务部;

c)在第一个结算日帐扣收取。

11.3.2 重新引进原供货商,且经营大类不变化的,按标准进场费收取或按前一次进场费50%收取,经营大类发生变化的,按标准进场费收取。

11.3.3 如供货商在公司连续经营的,第二年起的进场费可以免予收取。

11.5 周年庆广告费:详见本标准附录F(标准的附录)

11.5.1 收取标准

按照协议约定,或参照公司周年庆活动方案收费标准收取。

11.5.2 收取时间:

a)协议履行的第一个结算日付清或帐扣;

b)特殊厂家需缓交的,由采购课提出申请,并经店长室审批后执行,原则上收取时间为:协议履行的第一个结算日付50%,协议履行日期过半的当月付清余额。

11.5.3 退还方法:

a)发生以下情况周年庆广告费不退还:

1)协议正常履约的;

2)厂商自行提出撤柜的。

b)发生以下情况周年庆广告费可按标准退还:

公司提出让供应商撤柜的,将周年庆费按月分摊后,计算协议剩余期限内(不足1个月的不计算)的应退费用。

11.6 按协议规定补足公司收益:

a)公司可根据供货商情况采用月结月清、季度结清和半年结清三种方式,超过半年结清的,需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b)在每次结算日帐扣或由供应商以支票或现金形式至财务部缴纳。

11.7 质量保证金:详见本标准附录G(标准的附录)

根据协议约定费用留存时间,扣除实际费用后,将余额退还供应商,如有不足部分,应由公司通知供应商补足差额。

11.8 违约金:

发生违约情况时,从当月的销售中,以帐扣形式收取。如果有不足部分,供货商必须补齐后方可办理相关事宜。

11.9 其它费用:

由公司与供货商协商决定。主要是堆头费月最底500元、端架费月最底350元、专架费根据占用的货架多少计费,但最少不能少于800元/米月。DM费按照实际发生分担。节日费、促销人员管理肥150元月。 12 协议标的审批权限

协议所有标的均参照公司发布的《商务合作基本条件一览表》执行,如有变动,按照以下权限审批: 12.1扣率

a)低于扣率下限1%(含)以内,须采购部课长审批;

b)低于扣率下限1%以上,须报店长审批。

12.2 道具费:

a)低于道具租用费下限50%(含)以内,由采购部审批;

b)低于道具租用费下限50% 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12.3 进场费

a)低于进场费下限20%(含)以内,由总经理审批;

12.5 周年庆费

a)低于周年庆广告费下限20%(含)以内,须经总经理审批;

12.6 销售保底额

参照经营协议销售(毛利)指标,如需减免指标未完成部分的,由采购员提出申请,课长复核后,报分总经理审批执行。

13 商品进货及资金使用审批权限

13.1 预付款审批权限

13.1.1 预付款:

约期或即时付款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14 违纪责任

1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作三级违纪处理:

a)不使用钢笔(水笔)填写或字迹潦草、不清晰的;

b)应填写栏目未填写的;

c)未指定专人保管进场申请书和经营协议书的;

d)对进场申请书和经营协议保管不力或经营协议解除、终止后未将有备份价值的原协议归档保管的; f)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供应商索齐有效证照的;

g)未建立履约情况台帐或履约情况不按时上报业务部的;

h)发生填写错误时不加盖较正章的;

i)有其他上述同等性质违纪的。

1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作二级违纪处理:

a)审查不力,造成签订经营协议内容发生歧义或无法执行的;

b)擅自更改、增补或删除经营协议内容的;

c)越权出借或翻阅进场申请表和经营协议书的;

d)遗失有效经营协议的;

e)遗失或销毁有备份价值的过期经营协议的;

f)泄露公司《商务合作基本条件一览表》有关内容的;

g)未经核准,擅自变更供应商法人名称、账号的;

h)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保底额或其他经营协议相关费用以及费用结算期限的;

i)对供应商执行经营协议督察不力的,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

j)协议解除或终止时,未办妥帐款帐务、商品清退赔偿等工作,但未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 k)有其他上述同等性质违纪的。

1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作一级违纪处理:

a)越权签定经营协议的;

b)未经批准,擅自免除协议标的的;

c)协议解除或终止时,未办妥帐款帐务、商品清退赔偿等工作,致公司利益受损的;

d)未签订经营协议,供应商进场销售的;

e)有其他上述同等性质违纪的。

14.4 责任人发生上述违纪行为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15 说明

15.1 本标准由采购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15.2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5.3 本标准为第01版。

15.4 本标准有附录A、B、C、D、E、F、G、 (标准的附录)。

附录A(标准的附录)

购销协议书(文本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购销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提供 品牌或系列商品给甲方销售,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具体商品附表如下: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 量 进货单价 零售单价

注:如表内不够填写,可附页,具有同等效力。

二、送货办法

a、乙方送货 b、甲方自提

三、交货日期及地点

a、 年 月 日

b、洛阳市xxx路

c、乙方仓库

d、其他地点:

四、运费负担

a、乙方 b、甲方

五、验收办法

a、 外包装 b、数量

注:实物质量待进入甲方营业场所后另行验收。

六、损耗补贴

a、凭实物补贴

b、凭甲方通知

c、凭乙方核对

七、对帐方式

a、销售后对帐 b、每月底对帐

八、付款办法

a、销售后结算 b、月销售结算

c、即时结算 d、滚动结算

九、优惠方式

a、扣率返回 b、实物奖励

c、其他:

十、附则

(1)乙方供货价格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优惠和竞争能力,并在洛阳地区给甲方的商品必须是最低供应价格。

(2)如乙方送货,必须凭甲方要货通知,并在 天内送至甲方指定场所。

(3)因产品质量退(调)货,甲方可依照有关条例先作出处理,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损失部分。

(4)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对滞销及破损商品(甲方保管不善除外),甲方原物退(调)换给乙方,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5)如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6)商品进场时,乙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及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检测报告等。

(7)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乙方同意在 天内支付给甲方进场费 元,支付货架陈列费 元。

(8)其它约定事项:

(9)违约责任:本协议签定后,如有违反上述约定条款,违约方将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元。

(10)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税号: 税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于洛阳

填写规则:

1.1 甲方、乙方

填写协议双方的全称,甲方填“XX店”。

1.2 协议标的填写项目

填写供应商所提供的品牌、品名、规格、单位、数量、进货单价、零售单价。

1.3 送货办法。

以 √ 形式选择乙方送货或甲方自提。

1.4 交货日期及地点

a)写明交货的年月日;

b)交货地点在我公司的,在已印制的公司地址的b拦后打 √ ;交货地点在乙方仓库的,在c拦中写明乙方仓库地址,并打 √ 。b拦和c拦不可同时填写和打 √ ;

c)如交货地点不是b拦和c拦,则将其他地点写在d拦。

1.5 运费负担

以 √ 形式选择乙方负担或甲方负担。

1.6 验收办法

以 √ 形式选择外包装验收、数量验收及填制其他验收方式。

1.7 损耗补贴

以 √ 形式选择凭实物补贴、凭甲方通知、凭乙方核对。

1.8 对帐方式

以 √ 形式选择销售后对帐或每月底对帐。

1.9 付款办法

以 √ 形式选择销售后付款或每月底对帐后付款。

1.10 优惠方式

以 √ 形式选择增加扣率或实物奖励。

1.11 附则

a)填写甲方要求补货时,乙方送达商品的期限(天数);

b)填写供应商支付给公司的进场费金额、按月支付的陈列费金额;

c)填写需要另行约定的事项,写明补充事项条款数。若无补充内容,则须写明“无补充条款”;

1.12 协议落款填写:

a)注明协议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税号、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b)将签约地点注明为“洛阳”,签约日期须注为签约的当日日期。

《商务合作条件一览表》

附录B(标准的附录)

专柜经营商品扣率下限

商品细分类 扣率 商品细分类 扣率

化妆品 20% 玻璃器皿 24%

皮件,皮包 26% 灯具 26%

国产钟表 24% 小家电 18%

袜子 25% 衬衫 26%

皮鞋 25% 领带 30%

运动鞋 25% 帽子 26%

床上用品 25% 工艺礼品 26%

睡衣 24% 羊毛衫 26%

牛仔 26% 内衣 24%

中老年装 26% 文胸 26%

女士饰品 28% 运动休闲装 24%

西装 28% 保暖内衣 28%

风衣 28% 休闲装 26%

男裤 28% 童鞋 24%

童车 20% 男装、茄克 28%

玩具 25% 童装 25%

文化用品 26% 电话机 16%

书包 25% 球类、棋类 30%

健身器材 20% 电子辞典 10%

望远镜 15% 收录机 15%

音响附件 进口8% 国产15%

附录C(标准的附录)

经营协议履约情况台帐

经营协议履约情况台帐内容及要求:

a)供应商概况: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企业性质、税务登记号、银行帐号。该栏应在经营协议签订后三天内登录履约情况台帐;

b)营业证照提供情况:该栏应在经营协议签订后三天内登录履约情况台帐;

c)费用收取情况:各类前期费用应按经营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收取,并登录履约情况台帐;

d)供应商违法、违约、违规处罚的登录;

e)保底数及“补足公司收益”情况:保底数完成情况每季度填写一次,对未达到保底数的供.应商应“补足公司收益”,若供应商免除“补足公司收益”的,商品经营课应填写“行政办公报批单”,经采购部审核,报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免除“补足公司收益”。

附录D(标准的附录)

道 具 租 用 费

柜台:100元/月.只

抛台:100元/月.只

货架:120元/月.只

附录E(标准的附录)

进 场 费

商品大类 下限 商品大类 下限

服装 2500 钟表 1500

化妆品 2500 童装玩具 1500

鞋类 1500 食品类 1500

床上用品 1500 生鲜类 1500

箱包 1500 其他百货 1500

工艺饰品 1500 办公电子产品 1000

文化用品 1500 其他百货用品 1500

附录F(标准的附录)

周年庆促销费(下限)

商品大类 促 销 费 商品大类 促 销 费

服装 2500 小家电 1500

1000 1000

化妆品 2000 鞋类 2500

1000 1800

通讯器材 1500 工艺饰品 2000

1000 1500

儿童用品 1500

1000

箱包 1500 文化用品 1500

1000 1000

床上用品 1500 其他商品 1500

1000 1000

注:每个大类允许有1—2家供货商的促销费酌情削减一个档次,但须在周年庆活动前一周上报经理室审批。

附录G(标准的附录)

质量保证金及返还期限(下限)

商品大类 返还期限 费用

服装 三个月 3000

儿童用品 三个月 2000

化妆品 三个月 3000

鞋类 六个月 3000

文化用品 三个月 2000

工艺饰品 三个月 5000

床上用品 三个月 3000

针织品 三个月 3000

办公电器 六个月 10000

其他类 三个月 3000

 

第二篇:合伙经营协议 2

房地产开发合伙经营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1. 项目地址:昌吉市商城路以东、青年路以南,甲方名下约12亩商

业用地。

2. 开发项目占地约15亩,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以用地文件依批

复为依据,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商业项目。

第二条 运作方式

1. 甲方以自己名下建设用地作价出资有资金(不明确、资金到位时间?),甲乙双方共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甲方占55%股权,乙方占45%股权,最终以实际到位资金比例为准。

2. 项目工程完成后:乙方分得该项目税后纯利润的45%:以上所分

利润的所得税及其他税赋都是由各自承担。项目交工6个月内甲乙双方对开发项目进行清算,然后进行利润分配。(这种分配方式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应当是股东分红方式实现利润分配。)

第三条 前期工作安排

1. 乙方负责开发项目规划手续,获得该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

2. 乙方负责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 甲乙双方共同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工作,

4. 甲方负责自己名下土地上的建筑物的动迁工作。

5.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乙方办理前期手续时,甲方

应给与必要协助,本项目所有工程必须通过招标形式进行,双方必须保持充分沟通,协调一致。

第四条 工程管理

1. 本协议签署后,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其

他人员安排及工资待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所有进入公司成本的票据必须由乙方签字方可有效。

2. 甲方提供办公场所,(有无时间限制。)

第五条 物业交付

1. 开发项目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开发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

量检验证书}。

2. 开发项目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

竣工验收。

3. 乙方不参与后期的物业管理,但乙方所得物业必须服从甲方确定

的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条 财务管理

1. 甲方指派专业财务人员进行开发项目的资金支付、收入及记账管

理,进入项目成本的一切费用必须合理、合法,否则无效,开发项目所需资金及人员工资全部进入项目成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金也可从违约方的应得利润中扣取。(违约条款太简单)

第八条 协议的转让

1.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

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

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条款。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

议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1.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1、合同中应当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主体,既然成立了项目公司,甲乙双方就应当以项目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进行拆迁、建设、开发、及销售;

2、甲乙双方应当以股东身份,实现对项目公司的管理,进而最终实现对项目的管理和支配。

3、应当明确哪些工作由甲乙双方完成、哪些由项目公司实施。

4、违约条款过于简单,应当对于一般性违约和根本性违约不同的违约后果。

5、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合同义务。

6、乙方出资的总额是多少、出资时间、如何支配使用?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7、乙方严重违法合同,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应当提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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