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电工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校对用电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在用电上即节能,又安全,特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目标

1、无人员触电事故;

2、无用电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学校所有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维修维护由校电工操作,未经学校电工安装的设施设备出现一切安全等问题,由安装使用者自己承担责任,与电工及学校无关。

2、电工安装校内用电设备要符合操作规程,不许带电作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由个人承担。

3、对校内所有漏电保护器、用电线路每月第一周的周一检查一次,有记录,发现问题急时报告学校领导,急时处理。

4、对校内需从新安装用电器或更换电器设备必须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否则不许安装。 5、因违规操作或人为事故造成损失,毁坏设备、用电器,学校有权追究责任人,赔偿损失。

6、对学校重点用电场所(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开水房),要重点检查、维修,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

7、对校内涉及人身安全的用电线路、用电器需要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 8、以上所列检查项目,不按时进行的每少一次扣款5元。 9、涉及到与师生生活密切相关的用电问题(路灯、用水、班级学习等用电),能够及时解决的,24小时之内必须解决到位,否则每次扣款5元。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长期有效,分别由学校和电工保存。

校 长(签字): 兼职电工(签字):

蒙城县吴圩初中

年 月 日

 

第二篇: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书

2011——2012学年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的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大马路村委会教育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制定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由大马路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与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签订。

一、责任目标

(一)认真履行校园安全管理职责,宣传、贯彻校园安全管理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定期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形势,按要求向县教育局报送每月工作报表和每季度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分析报告,每季度组织召开监管领域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三)健全本单位安全监管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监管人员,解决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经费和装备。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隐患排查统计报告制度、安全工作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等安全监管制度,并组织落实。

(五)根据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计划,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内容,并组织实施。

(六)结合本单位安全形势,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协同配合公安、教育部门开展校巴安全管理。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消防、交通进学校”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和责任意识。

(八)加强消防宣传,严格用火制度,严禁乱用火,乱接交流电。严禁吸烟,杜绝火灾发生。经常排查整改用电用火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九)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和宿舍管理,做好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的发生,做好防盗工作。

(十)严格落实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对本单位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本单位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或区政府处理。

(十一)力争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实施要求

学校校长、幼儿园的办学人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学校、幼儿园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大力度,督促各部门和各有关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责任目标实现。

大马路学校 阳光幼儿园

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签名: 签名: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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