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社区矫正工作典型材料

创新思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新发展

----库伦旗社区矫正工作材料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罪犯、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库伦旗司法局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理顺、创新措施、使此项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一、完善社会管理网络,社区矫正工作向村级延伸 为确保工作的落实,完善矫正网络,今年起,拟在全旗186个嘎查村和9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设立村级工作站,目前库伦社区已经正式挂牌,其它地区也逐步建设中。人员组成由派出所包片民警及政府出资聘用或村(社区)指派的1到2名责任心强、素质过硬的村(社区)干部或居民专(兼)职负责本村(社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组织公益劳动、帮助社区矫正人员中的困难户申请低保、力所能及在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小问题等,同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镇社区矫正工作站,确保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

(一)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村(社区)级档案

工作中,每接受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苏木镇(街道)社区矫正办公室按照统一程序,做到对矫正对象犯罪原因、

基本情况、家庭、思想、现实表现等情况掌握详实具体。第一时间为每名矫正对象建立档案,同时制作一份该对象的村(社区)级档案送交其所属嘎查村(社区)工作站。档案包括管理和帮教两方面,如矫正对象的执行通知书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公益劳动、走访记录、村级考核表等。让村(社区)工作站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信息,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帮教工作。

(二)健全矫正志愿者的帮教机制

一是苏木镇(街道)矫正办在各嘎查村(社区)储备一定数量的志愿者队伍,在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报到之后,经苏木镇(街道)矫正办同意可由矫正对象挑选其认同的帮教志愿者,以有利于日后的沟通和帮教。二是嘎查村(社区)委员会、矫正志愿者参与矫正对象的教育方法和矫正方案的制定。三是健全帮教内容,嘎查村(社区)工作站、矫正志愿者不仅要监管、教育和汇报矫正对象动态情况,更重要的是做好对矫正对象的帮扶解困,帮助解决矫正对象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引导矫正对象重树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建立镇村共同监管的衔接机制

衔接后,苏木镇(街道)矫正办将矫正对象日常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部分工作职责分配到各嘎查村(社区)工作站实施。由各嘎查村(社区)工作站因地因人制宜组织矫正对

象的学习和劳动,定期听取矫正对象思想汇报,并参与对矫正对矫正对象的考核。工作中,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社区矫正组织定期听取社区矫正志愿者、居民群众、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个人汇报、自评、群众测评、社区矫正工作部门综合评定等方法,对矫正对象逐个考核,坚持月有考核记载,季有评议鉴定。苏木镇(街道)矫正办在充分听取嘎查村(社区)监管意见的基础上,对矫正对象进行奖惩。

二、多措并举,提升矫正工作水平

近期,根据上级文件,印制了两套手册:一套是包括一系列制度的工作手册下发到各司法所,使此项工作有章可循。另一套是包含了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等社区服刑人员应知的系列管理制度,并于8月22号召开的全旗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大会上发至人手一册,方便矫正对象日常学习和改造。

(一)心理、行为矫正有机结合。

运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心理矫治手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科学管理。一是建立一处全旗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全体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和就业、生活、技能培训,采用多媒体教学投影设备,经常性地组织他们观看警示教育和典型事例专题片。二是创建了一处全旗社区矫

正心理咨询室,聘请了四名具有工作经验的心理学专家定期坐诊,并开通了免费咨询热线,对社区服刑人员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心理治疗,从而改变他们的认知、情绪和行为,治疗、缓解、消除其异常心理,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逐步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教育的常态化。通过行为矫正和心理治疗的结合,促进矫正对象从主观意识和客观行动上同步改造,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二)完善监管制度,预防脱管漏管。

一是规范了请假程序,建立矫正对象外出务工请假担保人制度,并借此完善矫正对象外出务工请假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既满足矫正对象生活需要,保护矫正对象的正当利益,又对外出务工请假严格审查、把关;二是对于社区服刑人员离开本地到异地就业、就学、就医、探(投)亲等,拟在异地临时居住6个月以上的,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异地管理,由此建立起我旗的异地委托管理机制。三是实现社区服刑人员手机GPS定位监管。通过与电信公司协调,为全旗社区矫正对象每人购机一部,要求他们保证手机随身携带,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通过网络系统随时随地跟踪监控去向,有效预防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现象发生。四是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出国(境)管控。与公安部门联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不批准出境通报备案工作,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

因私出国(境)的管控。要求所有的社区服刑人员都是不批准出境的对象,及时沟通协调、交换信息,研究解决通报备案工

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出国(境)管理不失控。

几项举措对进一步落实教育矫正措施、安全监管矫正

对象、切实预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力开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简 报

档案创新 社区矫正工作又有新亮点 今年,在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中,把提升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做为一项重点工作创新。旗社区矫正办公室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内容要求,对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矫正对象个人档案(正式档案),重新统一格式和内容,并建立了矫正对象村级管理档案(辅助档案),规定从8月1日起衔接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使用新建档案,按照监管级别,正式档案分别用红、黄、浅绿、和深绿四种颜色直观区分严管、普管、二级宽管和一级宽管分类归档。同时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逐一核查,逐一填补、逐一完善,建立档案登记簿,做到记载详实,分类科学,并规定将所有矫正期满人员的辅助档案和正式档案合并一起,全部交旗局统一专人保管。确保档案材料齐全、管理规范。

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重新规范、建档、核查、分类,不仅改变了过去档案内容、管理混乱的现象,落实监管责任后,也提高了档案管理的安全性,查阅的方便、快捷性,提升了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水平。

 

第二篇:社区矫正典型材料文档

保康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典型材料

保康司法所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全旗社区矫

正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改造教育挽救为前提,把矫正对象改造成为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几年来,保康司法所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在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人性化、亲情式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宣传,让社会各界都能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

的重大意义

为了让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保康司法所利

用各种媒体采取不同形式和方法,向社会全面深入地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通过一系列的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文明的进步,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所提倡的“人文关怀”。对于教育改造罪犯,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夯实基础力求实效,扎实做好矫正工作

提前介入摸清底数。在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前,司

法所都会与公安派出所进行法律文书及相关信息核对,排除衔接上的脱节问题,并上门走访,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有一个初步了解,有效排除“有名无人”现象,如果该社区矫

正对象不住在这里,也能及时地将他交由管辖地继续管理。

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矫正工作人性化

为了给矫正工作营造一个充满爱心、宽容的环境,为矫正对象提供情感支持,帮助其融入社会。保康司法所主要采

取了理解、沟通、尊重、开导、鼓励、教育、帮扶的工作方式,并落实了一系列矫正措施,形成了良好的矫正氛围,促使矫正对象能正确对待生活中的挫折,认识所犯的罪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使其痛改前非从新做人。

(一)因人施矫,提高矫正对象改造质量

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年龄层次,从事职业以及家庭背景等各不相同,保康司法所按照“分类管理,因人施矫”的原则,结合矫正对象实际情况,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开展矫正工作,做到管理上严格要求,灵活多样,提高了矫正对象的改造质量。

郑刚,男,31岁, 20xx年3月2日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来保康司法所报到后,司法所正式对服刑人员郑刚开展社区矫正:针对矫正对象犯罪动机和当时的心理状态,及时制定矫正个案,确定社会志愿者和监护人。当年上半年,走访社区矫正对象郑刚家4次,每月按时通电话一次汇报情况,对郑刚的情况,司法所采取了有效的心理疏导,经常找帮扶他的志愿者和监护人沟通,加大帮教力度,鼓励他积极就业。在矫正期间郑刚严格遵守矫正制定,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矫正期间表现良好,于20xx年8月份矫正期满,已正式宣告解除矫正。现在郑刚在保康镇建筑工地打工,月收入2600元。

(二)加强道德教育,引导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保康司法所加强对矫正对象进行引导式教育,内容包括法制教育、政策教育、人生观教育、公民道德规范教育等,引导他们遵守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生活和行为规范。

四、严格管理,注重实效

针对保康司法所9名矫正对象实际情况,我所抽调人员和辖区民警、村“两委”主要领导、社会志愿者组成帮教小

组,规定矫正对象定期到司法所报告,定期集中学习,参加公益劳动,教育提高矫正对象对所犯罪行的认识,使其认罪伏法,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适应社会需要,达到回归社会的目的。为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对在矫正过程中违反规定,不服管教的矫正对象,严格依法给予相应的惩罚。

五、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管理水平。

(一)加强与舆论宣传部门沟通,扩大广大群众特别是街道社区和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接受。并加强对社区矫正成果的宣传,消除居民的恐惧感,为社区矫正工作培养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与街道社区、嘎查村、老年体协、关工委等部门联系,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让一些高素质有丰富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士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发挥社会化矫正的优势,进一步提高矫正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与民政局、社保局、就业局等部门协调,进一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保障,通过各种培训提高矫正对象自身素质,提高就业能力。通过各个部门间的合作,解决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困难,以保障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