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汇报——用法治推改革才能事半功倍

用法治推改革才能事半功倍

从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四中全会以来,法治领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作为长期关注法治的学者,您如何评价?

应该说,对四中全会决议的不少地方都是满意的。比如在审判问题上,提出来把审判权和司法权人财物分开,这是很新的思想了,等于要改变司法部和司法局的职能,恢复到原来司法部来主管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人财物的模式。这个趋势是世界通行的。我们现在的司法部,权限最小,管的是监狱或者律师。如果能把法院的人财物和审判权分开,可以大大提高审判的质量。法院一心一意就管审判,人财物都由其他机关来管,也可以减少它的腐败。这是促进司法公正非常重要的一个措施。

当然,也有些地方还不是很明确,有望在接下来的时间继续观察,因为强调法治的话,其他的因素就要相对淡化,就要围绕法治来进行。

当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在这种语境下,法治如何才能取得更大的突破?

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几个方面来看,好像在我印象中特别突出的某种突破点并没有,但我觉得在司法改革方面还是有突破。司法改革里面触及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司法机关功能的重新调配;再比如说法院的组成,不以地区来划分,可以搞巡回法院类似这样的,也是很大的突破;再者,特别强调了审判权的独立和检查权的独立,这也是突破。

在推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存在不同的行政层级理解也不尽相同的现象,该如何防范法治的精神被误读?

我现在比较担心的,就是要把依法治国作为考核的指标,这个东西如果搞不好的话,就会变成形式主义了。因为任何东西把它指标化,就有好处有坏处,好处就是至少量化了,坏处就是过分追求量化,就会变成形式主义。

而且依法治国和政治体制改革肯定是不能分开的,不能只讲依法治国,不讲政治体制改革。所以核心的问题,一个是法治,一个是民主,只有政治民主化才能够有法治化,脱离民主来讲法治,法治就不能够达到它固有的深度,因为民主制度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

现在给人们的印象,就是感觉到舆论的压力还是很厉害,律师也有些被抓了。

这些问题显然和的依法治国有密切的关系。这边我们在讲依法来治国,那边律师就被抓起来了,似乎有些背道而驰,感觉有些地方和依法治国的方针并不太相容。

凸显法治的情况下,如何实现法治与社会管理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达到善治?

法治就应该体现为对日常生活的管理,在我的理解中,这个三中全会解决的是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四中全会应该来说解决的就是治国的理念和治国手段的现代化。

如果有了改革的目标,有路线图,但是手段不好,采取了过去人治的一些办法,那最后就是事倍功半了;如果不用人治的手段,真正用法治手段,就能做到事半功倍。在治国理政的每一个方面都有这个问题,如果能依据法律来贯彻执行,那效果就比较好;用人治的办法,效果就会受到很大削弱。

今年是十八届四种全会后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您认为该如何纪念才能更尊重宪法的权威?

宪法日是加强人们宪法意识的一个重要活动。我们规定了宪法日这天国务院要向宪法来宣誓,应该说,这能使人们的宪法意识大大加强,把宪法视作国家最高的行为准则,按这个标准,来履行自己做一个公民或公职人员所应该尽的义务。

所以,随着宪法日的确定,在12月4日开展一些宪法的宣传活动,这就让人们有一种宪法至上的观念。我觉得宪政也好,依宪治国也好,它的头一条就是宪法意识,把宪法看得是至高无上,有了宪法意识我们才能够有真正的宪政的理念,或者依宪治国的理念。

 

第二篇: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依法治国思想汇报

尊敬的党组织: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规划、突出重点、统一实施、狠抓落实。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如何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仍然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自觉适应形势任务的新变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重点加强完善经济体制、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促进文化建设、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及规范制约权力等领域和方面的立法。

要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扩大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以保证立法真正遵循客观规律、集中公众智慧、实现人民利益,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到20xx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在我国,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繁重管理任务,实施 80%以上的法律法规,其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鉴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目标。从现在起到20xx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只有8年期限,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们要围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公开、行政权力监督、行政化解矛盾纠纷等主要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要紧紧抓住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个重点和难点任务,完善执法体制,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三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当前,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继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日益高涨的关注和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法官、检察官的司法理念、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四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并逐步深入人心。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抵御错误观点的干扰和影响,让社会公众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高度重视道德对社会公众的规范作用,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文明道德风尚,形成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现代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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