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本着患者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当事人要立即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要逐级上报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并按规定填写《护理差错、事故登记表》。

4.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查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组织科室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出现差错的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根据差错的情节及对患者的影响,确定差错、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有意隐瞒,不按规定报告,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7.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讲座时吸收本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8.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改进护理管理制度。

吉大一院护理差错登记/上报表

护理差错分级

严重差错

一、定义:

   在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查对不严,违反操作规程或技术水平低等原因所造成的错误,给病人造成痛苦,延长治疗时间,增加经济负担,但未造成死亡、残废和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为Ⅰ类差错。

二、举例

㈠ 对危重病人观察不仔细,发现问题不及时通知医生,贻误治疗。

㈡ 应用特殊药物,如洋地黄、麻醉药、胰岛素、氯化钾等,因注射方法或剂量不正确而发生反应者。

㈢ 查对不严,以致输入有霉菌(肉眼所见)的液体,异型血或错注青霉素或未做皮试给注射青霉素,发生不同程度反应者。

㈣ 昏迷、重危病人及小儿坠床,造成头部血肿、骨折、颅脑损伤等。

㈤ 热疗或保暖箱过程中造成的烫伤,烫伤占体表面积>0.25%,深度为浅Ⅱ度以上。

㈥ 使用未消毒的器械或消毒过期的器械施行手术,产生一定后果者。

㈦ 各种穿刺、活检、特殊化验标本取错、损坏或遗失。

㈧ 出院时抱错婴儿,出医院后纠正的。

㈨ 发生BBA(未消毒产)有后果者。

㈩ 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形者。

中度差错

一、定义:

由于护理人员在工作中的错误,造成病人一般性痛苦;或错误性质虽严重,但未造成病人任何不良反应者。

二、举例:
㈠ 错服、漏服重要药物。

㈡ 漏做药物过敏试验,用药后无不良反应者。

㈢ 因护理不当,发生占体表面积<0.25%的烫伤,在短期内治愈者。

㈣ 抱错婴儿,在院内纠正的。

㈤ 误发或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尚不至于影响治疗的;术前准备不当而延误手术的。

㈥ 使用消毒过期的手术包施行手术,未发生不良后果者。

㈦ 其它相当于上列情形的。

 一般差错

一、定义:

护理工作中发生的一般性错误,不直接影响治疗,也未造成病人任何痛苦的。

二、举例:

㈠ 遗漏一般性的治疗及发错一般性药物。

㈡ 其他相当于上列情况。

护理投诉的管理制度

1.凡是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原因或技术而发生的护理工作缺陷,引起的患者或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经有关部门转至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2.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使患者有机会陈诉自己的观点,耐心安抚投诉者,并做好投诉记录。

3.接待投诉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4.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5.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回馈,并调查核实,告之有关部门的护士长。科内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可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1)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2)当事人认真做书面检查,并在护理部备案。

(3)向投诉患者诚意道歉,取得患者的谅解。

(4)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发护理费及奖金。

7.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

吉大一院护理投述上报单

护理投诉处理流程

护士长接到患者或家属的投诉

                                         

                                                                                         

吉大一院透析室护理投诉记录单

 

第二篇: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查对)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 医教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

报告制度。由专人专册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科主任要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2、 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

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3、 发生事故差错时,当事人要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发生

重大事故时科主任要立即报告院领导,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4、 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

后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 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

等均应专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 差错、事故发生后,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

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7、

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在家属对死因有较大异议时,主

管医生或科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家属宣讲尸体解剖的目的、意义;必要时由院务部可再次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常温下不得超过48小时,冰冻条件下可延长至一周。

8、 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及医

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9、 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

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10、 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

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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