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罚违纪员工

一、法律关于公司主动解雇劳动者的规定:(此种情况下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实际当中用到最多的一条)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实际中,多数员工是因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雇了,因此,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章制度,公司的管理将会陷于困境。

二、如何制作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

1、规章制度制定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规章制度以大篇幅进行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从法律规定看,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

【风险分析】

◆ 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公示”三个条件,才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应对措施】

◆全面修订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因此,我们必须全面修订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制作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规章制度。切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要全部进行修订,如果在20xx年1月1日后还在使用老版本的制度,将给用人单位带来很大的风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这和以往的法律相比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求严格了许多。

◆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履行法定程序。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因此,考虑组建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书面证据。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此次在全面修订《员工手则》,里面将详细规定对于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罚,同时,此次的《员工手则》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做足工作。

2、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

◆ 规章制度公示的重要性

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可直接决定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胜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企业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员工的违纪行为本已经达到了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是员工称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公司也无法证明曾向员工公示的证据,最终导致案件败诉。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才更有利于今后在仲裁庭或法庭举证?

◆ 规章制度公示方法

1)员工手册发放(要有员工签领确认);

2)内部培训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

3)劳动合同约定法;

4)考试法(开卷或闭卷);

5)传阅法;

6)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

7)意见征询法;

尽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

1)网站公布(举证困难);

2)电子邮件告知(举证困难);

3)公告栏,宣传栏张贴(举证困难)。

三、如何解雇严重违纪员工?

(1)解雇依据: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关于“严重违反”以及“重大损害”的标准问题:

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界定。因此,企业规章制度(即此次的员工守则)中应当对这两个概念进行量化,比如,合同期内累计3次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视为严重违纪,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导致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以利于解雇员工时有充分依据。

(3)程序要求:

必须收集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否则败诉风险极大,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4)举证要求:

司法实践中由于解雇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通俗的说就是企业要举证证明自己的解雇理由是充分的,是有确凿证据的,所以在解雇严重违纪员工之前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如何收集员工违纪证据呢?因为现实生活中此类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违纪证据也各不相同,不可能公式般的套用。通常,在该类纠纷中,下列形式的资料可以作为证据:1)违纪员工的“检讨书”、“求情书”、“申辩书”、违纪情况说明,等等;2)有违纪员工本人签字的违纪记录、处罚通知书等;3)其他员工及知情者的证词;4)有关事件涉及的物证(如被损坏的生产设备,如物证不方便保留,则拍摄清楚的照片,同时照片上还应当显示时间年月日时);5)有关视听资料(如当事人陈述事件的录音、录像);6)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处理记录及证明等。书面证据是最有力的证据,尤其是有违纪员工签字的书面证据,应尽收集和保留。

(5)收集证据的方法:

1)建立日常书面行文制度和档案保管制度;

2)对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的违纪行为,应注意平时记录在案。每次违纪时,企业都作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材料,要求员工签字。如员工不愿在处理材料上签字,则可以扣罚工资的处罚方式,在工资单上注明处罚内容,由员工在领取工资时一并签字,并在工资单上注明对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当在7日内提出;

3)对于有违法行为(如赌博、盗窃、打架、吸毒等)的员工,可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或者记录,就可能是有力的证据。

 

第二篇: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细则 2

毕成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细则

情节描述及处罚金额

一.轻度过失:犯有下列之一过失的,按处罚金额处理,情节严重的或未特别注明处罚金额的,可按所犯过失的轻重并处警告或记小过的处罚。

处理与投诉

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

员工投诉程序

员工在投诉过程中按原处理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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