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开展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1)

郑州大学关于开展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及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xx年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的有关要求。申请立项的项目要求思路新颖,创新性、实践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先进,方法合理,训练效果好,并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2.凡我校学有余力、成绩优良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具有申报资格。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3.学生自由结合组成项目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对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团队,还需聘请企业导师,实行双导师制。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4.项目分国家级项目和校级项目两类,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年;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3年。申报国家级项目时院(系)或项目组导师承诺在地方财政划拨经费和学校资助经费的基础上配套经费的,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优先立项。

二、申报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者在导师指导下,按照《郑州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于20xx年5月3日前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

2.申报项目由院(系)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填写院(系)评审意见,向学校推荐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时填写《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于5月7日以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 5月11日前,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立项进行评审。确定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时预选向教育部推荐的国家级项目,并进行公示。

三、其他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实施过程管理,学校决定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联系人制度,请各院(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同其他材料一并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230房间。

联系电话:67783258;电子邮箱:jwcd@。

附件:1.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关于20xx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理工教〔2013〕28号),现就我校 20xx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3人。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二、申报要求:

1、学校于今年启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20xx年

立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全部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各学院可预先进行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3、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校级项目应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校级以上项目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4、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鼓励研究周期短,创新性、可行性好的项目参与申报。鼓励项目提前完成研究任务。

三、工作进度:

1、20xx年4月7日—4月15日,宣传发动、项目报名阶段。各学院成立“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在师生中广为宣传,召开20xx年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宣传动员会,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并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

2、20xx年4月15日—4月22日,学院评审阶段。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选题、资料搜集和调研、拟定项目的设计研究实现方案,在网上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交到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团委。学院工作小组进行网上初评,并按照初评成绩排序提交校团委;

3、20xx年4月22日—4月26日,学校评审阶段。学校组织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在校园网和宣传栏公布立项结果;

4、20xx年4月26日—4月30日,评审校级以上立项阶段。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评审推荐自治区级立项和国家级立项项目;

5、20xx年5月1日—20xx年4月1日,开展项目研究阶段。各学院整合资源和力量,组织好本学院项目的研发和制作,组织指导老师对项目进行有效指导,学校将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成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小组名单以书面形式,由组长签字盖章后,于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校团委。学院工作小组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部署本学院的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动员学院师生,加强组织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学院工作小组应做好协调工作,挖掘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的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并推荐申报,为项目配备指导教师,在资料室、实验室、实验器材等方面予以支持。

2、加强宣传发动,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要以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为契机,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更加积极地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各类项目中,要注意吸引教师积极参与指导这项活动。各学院充分挖掘并筛选出极具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的学术科技创新选

题,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3、做好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组织、指导和院级初评工作。要在学生的参与面上下功夫,引导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各学院项目申报和院级初评工作是开展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工作的重要基础,要积极联系有关导师对申报项目进行指导,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使质量较高的作品进一步得到完善,并指导、帮助学生按申报要求严格履行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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