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经营户承诺书(20xx年)

农资经营户承诺书

为了以实际行动遵守《农业生产资料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配合工商部门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和其它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本农资店承诺将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自觉学习《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监管制度及“农资经营示范店”和先进做法,按要求参加工商部门组织的经营技能培训,配合工商部门处理相关投诉,积极采用农资电子监管模式。

二、不从事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参与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经营资格的经营;不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商品;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三、主动把好农资商品进货质量关,按照索证索票制度的要求,查验供货方的证照并建立进货台账;及时索要批次购货的合法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将化肥、种子和农药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制成一式三份的备案资料上报工商局经检队和辖区工商所备份。

四、认真落实农资“一账通”监管制度。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规范填写“一账通”票据,虚心接受工商部门的行政指导,力求使所填写的“一账通”票据做 1

到购物人情况详细、产品流向清楚、票面整洁、保存完好、查阅方便。

五、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不违法违章发布农资产品广告;坚持实事求是,不在农资广告中随意夸大产品效用,不利用农资广告推销质次价高的农资商品。

六、遵守职业道德,不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短斤少两、欺骗消费者;保持店面整洁美观,商品陈列整齐;积极向工商、农业等部门举报各类农资经营违法违章行为。

七、按照“农资经营示范店标准”的具体要求,自觉提高经营素质、落实“一账通”制度、把好上市农资质量,努力争创主体资格合法、服务措施安全、农资质量合格、制度落实到位、诚信服务良好的“农资经营示范店”。

承诺人:平罗县盈丰农贸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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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农资经营质量承诺书

沐川县农药经营质量承诺书

为了净化农药市场,促进其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让广大农民用上安全、优质、高效的农药,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农药经营人员必须参加有关农药法律、法规及知识培训,并经县农业局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持证上岗。

二、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购有凭证、销有记录,合法经营,自觉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检查,以及社会的监督。

农药经营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农药经营实行“两账两票”制度,即进货、销货票据,进货、销货台账。台账、票据要保存完整、记录清楚。

三、保证质量。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宗旨,建立健全购销保障体系,保障农药质量。

经营的农药必须是依法取得登记并符合农药标签管理规定的农药,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

四、优质服务。建立规范的购销服务体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因农药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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