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干部评分细则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生干部评优制度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创新,提高素质,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等全方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学生干部评优评先制度。

为保证学生干部评优、评先工作真正成为我院学生工作管理的有效机制,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学生手册》,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评选办法

1·评选采用绩效评定与纪律检查相结合。

2· 各部部委的评定由本部部长及部委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投票评出;部长及部长以上干部的评定由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和学工办老师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投票评出;各班班干、团干部评定由全班同学根据评选条件民主评出。(原则上,优秀学生干部为该团体全员人数的20%)

3· 学生干部评选分学期评选和年度评选。

4· 双重职务的学生干部分别参与评选,此项得分在综合测评中可累加。

? 评选指标

干部评定按优、良、称职、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班、团干部和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分别按照统一的比例评出,各等级的比例分别为:“优”为参评

人数的 30% ,“良”为参评人数的 40% ,“称职”为参评人数的 20% 或 30% ,“不合格”为参评人数的 10% 或 0 。对于获得优秀班级和优秀部门的,评“优”指标为40%,“良”为40%,“称职”为10%或20%,“不合格”为10%或0。

? 评选资格

评选对象包括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团干部。

·评选程序

1· 各班班长、团支书、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分别对班团干部、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工作做好档案记录,并在评选期间向各部门公示记录情况。 2· 全体学生干部在民主投票前口头述职,并上交自我鉴定材料备案。 3· 全体参与投票的老师及同学应实事求是,结合各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日常工作的档案记录及自我鉴定进行民主投票,监票人、计票人根据得票高低依次按比例评出各等级的学生干部。

4· 学生会干部(包括班干)的评定结果须交到学院纪检小组审查备案;团委干部(包括班团干)的评定结果须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审查备案,并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若三天内无异议,将评定结果报学院学工办批准盖章生效。

优秀学生干部评分细则

一 、干部工作及作风(占考评的50%,满分50分)

1、干部考勤(满分20)

(1)迟到一次扣1分;

(2) 旷到一次扣3分;

2、干部作风(满分15)

( 1) 有特权意识,不服从组织领导,造成恶劣影响的扣3分;

(2)工作上骄傲蛮横,态度恶劣的扣3分;

(3)公私不分,以权谋私的扣3分;

(4)恶化同事关系,并影响到工作开展的扣3分;

(5)推脱工作,回避责任的扣3分。

3 干部形象(满分5分):

(1)工作期间吸烟酗酒,说脏话的扣5分;

(2)穿拖鞋背心进出学工办,每次扣2分。

4干部能力(满分5分):

(1)部门组织无序,管理不到位,宣传不到位,每次扣5分;

(2)对部门安排的工作无法完成,效率低下的,每次扣5分。

5干部创新能力(满分5分):

(1)工作中积极创新,成功引入新理念新方法的得5分

(2)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得5分;

(3)工作中思维活跃,提出建议但未被采纳的得2分;

(4)工作中无任何创新意识的不得分。

[备注:第一部分得分少于20分者,总分中扣5分]

二·思想(占整体考评的15%,满分15分)

1、

2、 思想没有问题,积极向上加5分;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活动,在本学年成为成为团员骨干,入党积极分子, 预备党员,党员加5分;

3、

4、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助人为乐,献血等加5分; 出现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扣5分。

三·学习(占整体考评25%,满分25)

1、期末考试成绩位于全班总人数前20%加25分;

2、期末考试成绩位于全班总人数前40%加20分;

3、期末考试成绩位于全班总人数前60%加15分;

4、期末考试成绩位于全班总人数前80%加10分;

5、其余不加分;

[备注:单科成绩不合格门数达三门或三门以上在总分中扣10分]

四·个人所获荣誉(占整体考评10%,满分10分)

1、校级以上荣誉: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优秀1分;

2、校级荣誉; :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优秀0.5 ;

3、院级荣誉: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优秀不加分。

[备注:上限10分]

 

第二篇:学生干部考核评分细则——维权部

干部考核评分细则

为加强学生干部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提高,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提高工作实效,形成一个合理高效的服务意识,特制定本考核细则。全体学生干部必须遵守学生干部考核管理制度,进行任期考核: 考核对象

任期半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包括:

1、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自律会主席、副主席,两委会中的部长、副部长及其他干事成员。

2、 班委会组成人员

3、 其他应进行考核的学生干部

考核细则

考核总分为10分,通过评定,得出最后的分数 (注:若有违反学生干部考核中的第六点则取消评比资格。)

一、 学生干部评分中成绩占30%。(总分3分)

1、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名者得3分。

2、成绩排名在班级6~10名者得2.85分。

3、成绩排名在班级11~15名者得2.7分。

4、成绩排名在班级16~20名者得2.55分。

5、成绩排名在班级21~30名者得2.4分。

6、成绩排名在班级31~40名者得2.25分。

7、成绩排名在班级41以后(包含第41名)的2.1分。

二、 学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占70%(总分7分)。

(一)出勤情况(总分4分)

1、学生干部无故旷课,每旷一节扣0.2分。

2、学生干部在开全体大会时无故旷会,每旷一次扣0.2分。

3、上课或者开全体大会迟到或者早退者,每次扣0.1分。

(二) 组织纪律(总分3分)

1、学生干部没佩戴校徽者,在指导周报上登出每次扣0.1分。

2、学生干部晚归被登记者每次扣0.1分。

3、学生干部的宿舍无故不接受检查卫生者,每次扣0.1分。

(三)学习情况

1、 挂科一门扣0.3分

(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和老师意见作出相应的扣分惩罚。)

三、奖励分(以上获奖根据获奖证书或证明核定);

1、受到国家级表彰加0.5分;

2、省级表彰加0.4分;

3、市级表彰、一等奖学金加0.3分;

4、校级表彰、二等奖学金、圆满实行免监考班的学生干部加0.2分;

5、院级表彰、三等奖学金加0.1分;

备注:同一表彰项目只加一次最高级别的对应分数,不同项目的分数可以累加。

注:若结果超出10分,也以满分10为分数,若分数低于6分,就以及格算。

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自律会维权部

20xx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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