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宗亲会第二次代表大会讲话稿

乘势而上 再创辉煌

——在湖南文氏宗亲总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文初林

各位宗台:

十月来临,三阳开泰,今天我们在迁赣始祖春元公居住之地江西永新县隆重集会,大家欢聚一堂,共同出席湖南文氏宗亲总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有衡山、衡东、长沙、望城、桃源、桃江、醴陵市、临武县、宜章县、嘉禾县,特邀广东惠州、广西玉林、贵州大方、江西萍乡、湖北文氏宗亲总会的文氏代表共计150 人,湖南文氏宗亲会成立于20xx年,第一次代表大会是在湖南省衡山县乐园酒家召开,弹指一挥间,十年过去了,为了进一步发展和壮大湖南文氏宗亲总会队伍,认真落实今后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总会章程,经总会多方筹备,研究决定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这次大会的主要目标是:“总结过去十年工作成绩和不足,制定今后发展纲要,修改总会章程,产生新的领导机构。”下面我就上述目标讲几点意见。请与会代表审议,同时请列席代表提出宝贵意见。

(一) 十年工作回顾

1、乘修墓之契机,促总会成立。

总会的成立是以六义堂、玖大堂修墓为契机,得益于长沙、湘乡、宁乡、衡山、衡东、湘潭、衡阳等地宗亲鼎力相助,以初林会长为纠首的情况下成立的,秉着以修谱为先导,建时公墓为里程碑,联络全国各地宗亲,交流我们文氏家族事宜为宗旨,在始创之初,面临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修葺时公墓,历时两年筹备,几十次往返于湘赣之间,尤其是资金拮据,人手缺乏,但在初林会长的坚强领导下,排除重重阻力,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在20xx年深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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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修毕。立衡岳之柱石,建始祖之佳城,耗资十万多元,主体工程得以完工,同时邀请了赣、湘、粤、川、滇、黔、桂六省宗亲共计600余人,举办了隆重竣工庆典。20xx年8月底,通过我们对湖北仙桃的走访交流、促成了20xx年秋扩建2公里从固塘村老屋到时公墓路基,硬化了墓前前坪、拜堂,新修了围栏,湖北宗亲会出资3万多元,专程派人督修,此举完成了初建墓地规划,以使始祖福安长眠,含笑九泉,彰显了后裔孝诚,慰籍了嗣孙心灵,十年来,我们全省各房在族人呼吁奔走之下,相继修葺了宝公派下一、二、三代,六义堂迁衡始祖、城南房始祖、俊卿位下凤泉公,宝公位下晰理公、桃源必达公等墓。抢救性地保护了先祖古冢,体现了我中华民族敬祖重孝之传统美德,传承了文氏先辈文化。

2、收集古谱,建立资料文库。

修篡家谱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族务大事,从九十年代开始,我会紧紧围绕这一中心作了不懈努力,殚精竭虑地在外收集古谱,特别是水生、初林、祖平等先后在衡东、湘潭、株洲等地,进村入户,忍饥挨饿,只要发现有文氏族谱的收藏者,不惜一切代价,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花重金予以收购,他们顶夏天烈日和酷暑,冒冬季寒风与飘雪,春华秋实,经过十多年艰苦寻访,耗资3万多元,到目前为止资料文库已初具规模,现藏家谱140余册。虽然日后有待完善、整理,但为全国各地文氏宗人寻根问祖,溯源正脉提供了有力依据,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是我们湖南文氏宗亲总会家族文化中一座资料宝库。

近几年来,益阳、攸县、江西萍乡、四川筠连、高县等文氏后人来资料文库进行查阅、核对,研考自己的根源,并取得有力的论证,同时协助了江西昌来编辑《江右文氏通谱》,该谱于20xx年出版发行,虽然不够完整,错误、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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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较多,但为文氏家谱大统一作出了重大贡献。

3、创办文氏宗亲网,搭建网络交流平台。

为了更好地做好文氏宗亲会宣传工作,促进海内外各地宗亲及全国各地宗亲组织之间的交流,益阳市赫山区文四海宗台于20xx年正式注册“文氏宗亲网”,并分别于20xx年、20xx年二次完成大的改版,开设了寻根问祖、文氏家谱、源流谱述、世系世代、派份字辈、凡例艺文、家谱研究、文氏名人、组织动态、QQ论坛等栏目,图文并茂,精彩纷呈,使版面设置,栏目开设更加完善,合理适用,深得族人喜爱。该网站自投入运营以来,浏览量节节攀升,截止20xx年10月总访量已达到2万人/次,全国各地,旅居海外文姓宗人已在网上发表博文3000多篇。我会与20xx年12月在益阳召开了“文氏宗亲网”网络管理工作会,出台了《文氏宗亲网站管理章程》,在此欢迎在座的代表一如既往地支持网站建设,踊跃投稿,并对网站的完善和管理积极建言献策。

4、内外交往,敦亲睦族。

在处理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我会十分注重对外交流。20xx年元旦总会派章林、新正、正新三人到广东惠州,落实修时公墓后续工作,20xx年6月应邀出席了广西玉林举办的文天祥诞辰772周年纪念活动,及“文天祥研究会”成立庆典,20xx年8月,章林、祖平出访湖北仙桃,促成了湖北文氏宗亲会的成立和秋祭时公墓,意义非凡,激发兄弟省会空前发展,把好的经验和作法推介到外省。20xx年国庆期间走访了广西兴安县湘漓镇打渔村,澄清了蓬山公系下迁桂源流。20xx年3月应邀出席桃源分会成立,开辟了县级分会成立之先河。20xx年年底参加了萍乡颁谱,祠堂落成两场重大盛会。在省内,应邀出席了益阳合心垸、宁家铺清溪文氏圆谱庆典,20xx年春节走访了临武、宜章、醴陵、宁乡、攸县,所到之处深得各地族人爱戴,得到了热情接待,充分体现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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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氏一家亲氛围,在此让我代表总会对以上族家宗人表示衷心感谢。

5、修谱建祠成绩斐然,祭祖、分会成立稳步推进。

十年来我省文氏修谱工作走过了漫长岁月,多个派系都是六十年以上未续撰修,有的达九十年以上,这项工作族人都心深地认识到迫在眉睫。抢救性地对老谱搜集,在此基础上克服了经验不足,人力财力匮乏的窘境,先后完成了六义堂系一、二、三房,宝公位下镇远堂,湘潭茶园铺房、赤壁房、益阳合心垸、宁家铺清溪房、天祥公派各支系修谱工作,目前正在指导和敦促白若铺、杨林、攸县赤珠系等世系修谱。

在修谱的同时,我们没有忘记修缮兴建祠堂,以使我祖神位有安栖之处,已建成的有桃源马鞍坡文氏宗祠、文天祥纪念祠,修缮了临武坦下五房五处宗祠,宜章沙溪五房五处宗祠,保护了我文氏先人传承下来的宝贵遗产,安置着各位先人牌位,逢年过节便于族人供奉和祭拜。

自20xx年以来,我国把清明节定为法定假日,我会近十年来都组织了各派清明祭扫活动,玖大堂宝公、六义堂蓬山公,众嗣孙献资出力,按时筹备,清明扫墓已形成惯例。每年十月初组织全国各地文姓族人举办秋祭时公墓活动,年复一年,从不间断,深得各地族人充分肯定和赞许。

通过我会到各地走访交流,我们各地族人充分认识到修谱、修墓、建祠等工作的重要性,同时都感到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推举德才兼备的族人来完成这些艰巨任务,为此总会要求市、县成立宗亲分会,目前已成分会的有桃源、益阳、临武、宜章、宁乡、华容、嘉禾等市、县,确定了宗族事务联络人,发现了一大批有文化有经济实力,热心家族事务的中老年人,酿成了“事事有人办,人人尽心力”的氛围,使之机构具有生机和活力。

综上所述,这些成绩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省内外、海外各位文姓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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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支持和帮助,得益于总会各位成员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得益于族人精诚团结、务实创新之结果。当然,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大问题是资金不足,活动经费十分困难,以上各项活动都是总会成员自掏腰包,已花费资金五万多元。其次,热心宗族事务的人不多,年轻人都有各自事业又多不愿做只有奉献没有经济回报的事,不禁让我们感觉到后继乏人,还有邵阳、怀化、湘西、娄底等地区找不到联络人,修谱建墓任务还很大,分会成立还留有空白地市,发展不够均衡,组织机构偏而不全,严重制约总会各项工作的推进。

(二)今后长远发展规划

时逢盛世,国泰民安,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大家要振奋精神,乘势而上,尽心尽力办好我们文氏家族每件事情。近期,总会召开多次会议,通过网络交流和走访,广泛征求各世系族人意见,规划了今后长远发展方向,具体来讲,要做好以下五项具体工作:

1、建好组织机构,发展和壮大队伍。

无论是总会还是分会,都要把领导班子配备放在首位,只有强有力的班子,才能带好队伍,才具有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我们应着眼长远,对哪些热心家族事务,有一定文化基础和经济基础,具有奉献精神的人才,尽快吸收到队伍里来,让他们轻装上阵,放开手脚,施展才能,班子配备要注意老、中、青相互结合,采用以总会为载体,地市为骨架,县级为补充的机构设置模式。这次代表大会要推荐新的一届会长,并由会长任命副会长,原则上每个地市配备一名副会长,在文氏居住密集的县级区域要安排总会副会长一名。常委名额不受限制,对没有联络员的地市,一定要争取在近两年内,通过交流、通信、网络等平台,逐步联系起来,尽早将组织机构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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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筹备湖南总祠,督促多县建祠。

今年春节期间,总会在初林会长带领下,祖平、章林、振岳、正坤等人在南岳参观了湖南旷氏总祠,并在文氏宗亲网上发表了图片新闻,经过现场观摩,受益匪浅,大家一致赞同要建湖南文氏总祠。现在全国各地,百家姓氏都有自己总祠,都认为我们湖南也不能落后,湖北总会将建文天祥总祠,现已破土动工。我们要尽快统一思想,争取在五年内完成选址、征地、筹资、设计、成立筹备委员会等前期工作,这项任务面临很多困难,但族人呼声很高,我们要循序渐进,逐步实施。各县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条件成熟的地方也要建好祠堂。

3、成立实业家联谊会,建立总会基金。

我省文氏家族人才辈出,改革开放以来,我文氏精英大显其能,涌现了一大批很有实力且名气响亮的实业家,由于各忙各的,相互间没有往来,更谈不上相互扶持。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可能会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处于关心,我们计划在成熟的时机,召开湖南省文氏实业家联谊会,通过这种形式,让自家人见面,交流了解,增进友谊,有困难相互支持,有财路相互分享,促进大家共同发展,为国家繁荣出力,为氏族兴盛增光。希望各地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秘书处汇总,这项工作需要我们耐心细致,不断创造条件才能做好。

4、继续做好修谱建墓工作。

上个世纪,我们国家和民族,饱经沧桑,长期遭受战乱和动荡,过去旧谱大多遗失、销毁,给我们这一代带来不可估量损失。近几年来,嘉禾、临武、华容等族人苦于找不到自己的祖根,四处奔波、打听,但都收效甚微。为了上不愧先人,下不愧子孙,这种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总是驱使着我们,常常告诫自己,永不放弃,因此,总会要求通过这次会议,号召凡是没有修谱世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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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要迅速行动起来,把修谱工作作为今后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经过大规模修谱,达到全省联谱的目的,由此找出世系不清、祖根不明的家族。今后几年,随着各地经济不断发展,土地开发如火如荼,祖墓破坏严重,迁坟建墓时有发生,要求我们族人应该随时随刻关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使祖安灵寓事。

5、创新网络建设,组织祭祀活动。

随着科技不断向前发展,网络软件运用于修谱已实现,为了方便、快捷查询谱碟,电子家谱软件已诞生,并广泛使用,要求各房修谱,要纸质、电子软件并举,以便下载网络供族人查对,长沙杨林科亮宗台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了几个世系的录入。网络的管理要讲政治、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从政治的角度来讲,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要广泛团结各地族人,对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博文不发表。源流史有争议的地方很多,有的记载有出入,我们要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实现资源共享。

今后,各分会每年要组织各世系清明扫墓,总会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秋祭春元公活动,各地市要派人参加,同时通过祭祀活动,了解各地分会发展情况、工作动态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位宗台,毕竟血浓于水,数典不能忘祖,没有祖根,何有其身,我们要大力弘扬文天祥浩然正气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以上各项工作,我们相信,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只要我们上下同心,左右同力,紧紧围绕今后发展纲要目标,树立信心,锐意进取,努力拼搏,奋发向上,那么我们的目标一定能达到,我们的目标一定要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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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目 录

一、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1

二、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章程……………………………………13

三、湖南省建筑业行业自律公约………………………………26

四、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32

五、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名单………………34

六、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单 ……………42

七、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

秘书长、监事名单……………………………………45

八、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顾问名单………………47

务实创新 扎实推进

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

——在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位代表:

我受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第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的工作,请审议。

一、十二年来的工作回顾

本届理事会诞生于19xx年12月。十二年多来,湖南省建筑业协会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中国建筑业协会、湖南省民政厅的指导下,在湖南省建设厅及有关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在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和广大会员单位、企业的大力支持下,结合行业和企业的实际,坚持“双向”服务的宗旨,围绕全省建筑行业的工作重点和发展需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做了一些工作,办了一些实事,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广泛开展调查研究。

近年来,协会针对会员单位关心的一些问题,围绕企业改革、企业管理、企业发展、劳动保险、工资拖欠、员工培训等课题,独立组织或积极参与了多次调查研究,撰写了多份调查报告,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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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在行业内引起了一定的反响,得到了有关方面的好评。比如,20xx年,针对我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中存在的诸如理赔不及时、安全服务不到位、投保率不高等问题,协会深入建筑企业和在湘部分保险公司进行调研,和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及有关企业一起到北京学习开展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经验,形成了《湖南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调研报告》。省建设厅参考协会提出的政策建议,会同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投保人员、投保范围、时限、赔付标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20xx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降低企业营商成本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建设厅委托协会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营商成本的调研。协会组织有关企业进行座谈,并下发300多份调查问卷,形成了《湖南省建筑业企业降低企业营商成本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中提出的影响建筑业企业营商成本的因素引起了省人民政府的重视。20xx年,协会通过对省直无主管企业的调查,较为全面地了解了省直无主管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和促进了这些企业的管理。20xx年4、5月份,协会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关于建筑业发展现状的调研,加深了对建筑业发展现状的了解,进一步明确了协会服务企业的重点问题。20xx年7、8月份,根据中建协的安排,协会组织三十多家企业对职工及农民工培训情况进行调研,向中建协上报了较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今年4月份,协会又根据厅领导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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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厅建管处一起具体承办了“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发展研讨会”,对建筑业企业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理清思路、加快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协助搞好行业管理。

多年来,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等多种形式,在协助、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做好行业管理政策的研究、宣传和咨询工作。比如,组织建筑业企业参加有关企业改革、发展的各种研讨会,对企业在执行行业改革发展政策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积极进行解答,广泛宣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等等。二是积极参加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协会设立了专门的清欠举报电话,及时协调拖欠纠纷;及时传达、转发国务院、建设部、省政府等有关方面的文件;抽调专人参加省政府的“清欠办”,并为“清欠办”提供有关设备和其他必要的条件;向省直无主管企业下发《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调查表》近400份,直接过问省直无主管企业的清欠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三是积极完成对省直无主管企业的某些管理事项。受省建设厅委托,协会承办了对省直无主管企业的一些管理服务事项。比如:资质年检初审;项目经理定级、升级、年检、备案初审;有关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传达贯彻;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解、辅导,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等等。四是积极参加省建设厅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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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根据分工,协会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圆满完成了大赛组委会布置的各项任务,为湖南选手在20xx年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获奖总数、一等奖总数、选手获奖率“三个全国第一”成绩做了应做的工作。

(三)深入推进创优活动。

在省建设厅及有关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协会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优评先活动,有效地推进了行业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竞争实力的提升。一是深入开展评选省优质工程、“芙蓉奖”和推荐“鲁班奖”活动。协会不断完善评审和监督机制,修改评选办法,严格评选程序,保证评选质量。十二年来,共评选湖南省优质工程1846项,芙蓉奖370项;经协会积极推荐,全省共获得25个中国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和29个“鲁班奖”参建奖,是中部省份中获奖最多的。还有25项装饰工程获得中国建筑装饰金奖。同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有效地推介了这些获奖项目、获奖单位的成功经验,推进了工程质量的整体提高。二是深入组织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协会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湖南省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十几年来,共评选出湖南省优秀项目经理380名。同时,经协会推荐,有62人获得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有1人获得国际杰出优秀项目经理称号。三是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等有关方面组织的其他评优评奖活动。近几年,经协会推荐,我省建筑业企业共获得全国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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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全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6家,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管理者8人,全国建筑业推行工程总承包先进企业4家。

(四)积极组织各种培训。

为提高建筑业企业及其从业员工的素质,满足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协会积极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培训。一是开展项目经理和职业经理人培训。受建设厅委托,我会自19xx年以来组织了多期项目经理培训,共有近3万人参加,有近2万人取得了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20xx年,我会还成功举办了两期建筑职业经理人培训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先后有382人获得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有130人获得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二是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全国性的各类针对性强的学习班、研讨会。如中建协组织的创精品工作研讨班、“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研讨会、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高级研修班、全国工程建设《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培训班等,我省多家企业都参与了学习和研讨。20xx年5月份,和中建协一起,我们在长沙举办了两期、近六百人参加的“创精品工程研讨班”,我省不少企业通过参加研讨班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创精品工程意识,进一步明确了提高工程质量、申报鲁班奖的具体要求,有效地推动了质量提升工作;同时,通过办全国性的培训班,也较好地向全国建筑业同行展示了湖南的建筑业形象。三是根据行业任务、需求,适时组织其他各种培训。比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培训,全省有各类施工企业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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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2.8万余人参加。20xx年,组织了两期企业资质就位培训,较好地保证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着力推进信息交流。

协会成立伊始,就与新华社湖南分社联合创办了《湖南建筑业内参》,到20xx年停刊,共发行240期24万份,在当时较好地起到了宣传、交流作用。20xx年又创办了《湖南建筑业动态》,及时宣传有关政策信息,反映企业呼声。20xx年12月,与省建设厅建管处联合开办了湖南建筑信息网。几年来,先后开发了全省施工、监理、检测试验企业资质管理系统、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项目经理资质复查管理系统、湖南省在建工程监管系统、湖南省建筑业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等。这些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为政府相关部门和广大企业提供了更为广泛、便捷的信息服务和信息交流平台。

我会还将为市州协会和企业的交流活动提供服务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投入了相当多的精力。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各地区协会之间、各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日益频繁,协会作为会员之家,把“牵线搭桥”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得较紧。十多年来,协会每年都向会员单位征询学习考察的意向。根据会员单位反馈的意见,协会共组织30余批会员单位近200人次赴国内外学习考察。同时,协会先后接待了20余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建筑业协会和施工企业的考察团,增进了相互了解和友谊。20xx年9月,协会在长沙成功举办了中南六省和部分城市建筑业协会秘书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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谊会,我省各市州建筑业协会秘书长与外省同行交流工作情况、体会、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协会还热心为企业参加各项评审推荐专家、提供数据资料和相关服务,为推介湖南建筑业、提升湖南建筑业企业的影响力做了一些工作。

(六)注重维护会员权益。

协会将服务会员,帮助会员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协会设立了“湖南省出省建筑施工企业服务中心”。该中心在我省施工队伍比较集中的省份设立办事处,主要为我省外拓建筑业企业在当地提供诸如代办进入外省市建筑市场的人员注册和企业注册登记年审、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拖欠问题等服务;同时,为外拓企业积极提供当地的工程和劳务需求信息,为外拓建筑业企业承揽施工任务牵线搭桥,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协会还以积极负责的精神,就个别侵害建筑业权益的地方性政策性文件向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提出了审查建议。比如,某市人民政府20xx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报建收费的暂行规定》,规定对建设项目劳保基金予以减免,对符合支持政策的建设项目的劳保基金减免幅度最低为30%,最高为免征。对这一明显违背湖南省有关文件精神,侵害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建筑职工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政策文件,我会向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提出了依法予以撤销的审查建议。目前,省政府法制办已明文要求相关市州予以改正。20xx年以来,许多从事建筑幕墙施工的企业陆续向我会反映,我省质量技术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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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将建筑幕墙列入发证范围,对省内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幕墙制作安装施工的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并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予以行政及经济处罚。我会在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许多调查工作。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0条的规定,向省政府法制办提出了请湖南省人民政府在本省范围内停止实施建筑幕墙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的建议。目前该项行政许可已被国务院撤销。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十余年来,协会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主要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民主办会。在本届理事会因多方面原因未能正常换届、人事变动较多的情况下,凡有重大事项,协会均认真听取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依据章程规定召开会长(扩大)会议进行讨论,同时积极与市州协会沟通联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地听取会员单位的意见,正确处理好各方关系,尽可能把“双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同时,协会在开展创优评先等活动中,注重发挥行业内外专业人才的作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使协会工作尽可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秘书处建设。十余年来,秘书处工作人员不断得到调整充实,办公条件逐步得到改善。特别是20xx年会长会议后,秘书处基本实现了“年轻化、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秘书处注重规范管理,不断完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注重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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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办事能力。秘书处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加,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为协会的正常运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回顾本届理事会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树立科学发展观,实践“服务”宗旨,既面向企业又面向行业,是行业协会工作的基本定位;提高自主办会、依法办会、民主办会的自觉性,推进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是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全方位、多层次、经常性地开展活动,是行业协会的活力源泉;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协会秘书处的职业化、专业化、年轻化程度,是做好协会工作,履行“代表、服务、协调、自律”职能的重要基础。

回顾本届理事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会员单位的期望、主管部门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协会理事会未按章程要求正常换届,运行欠规范;协会为会员提供的针对性服务少,反映企业和行业的诉求不够;行业自律、行业诚信建设尚未系统推进;会员活动方式不多、覆盖面不大,不能满足会员的需求,等等。我们相信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这些问题一定会逐步得到解决。

回顾本届理事会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协会工作能够取得一些成绩,离不开政府各级领导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关心、指导、支持和配合。在此,我代表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向中国建筑业协会,向湖南省建设厅和厅建管处、人教处、监察室等有关部门,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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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等政府部门,向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协会和广大会员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对下届理事会工作的建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政府职能改革的不断深入,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将日益突出,其发展空间将越来越大。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推进建筑业的改革和转变发展方式为目标,积极探索协会工作规律,努力提高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的水平,加大反映诉求和促进行业自律的力度,进一步拓展协会工作领域,不断开创协会工作的新局面。为此,本届理事会对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坚持“服务”宗旨。

为广大会员提供优质服务是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能,也是行业协会的主要任务。协会只有立足“服务”,实践“服务”,搭建更多更好的服务平台和活动平台才能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工作活力。协会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反映企业诉求与向政府提供决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要认真执行这次会议将要通过的《湖南省建筑行业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会员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健康发展;要抓住会员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和不同的需求,更好地开展讲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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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评优等活动,发挥网站、专家库的作用,增强协会的工作合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发挥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协会成为真正的“企业之家”。

第二、维护合法权益。

行业协会设立的目的,就是要借助群体力量维护、谋取和增进会员的共同利益。因此,代表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协会工作的出发点。同时,由于当前市场体系的不完善,无序竞争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建筑施工企业普遍期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协会对于涉及企业利益的问题,要敢于站出来讲话,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建议,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要坚持从源头上维权,积极参与涉及行业企业利益的政府政策论证,为企业争取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广阔的市场;要引导和帮助会员企业增强自身的法务能力,主动依法维权,共同维护企业的利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 第三、加强自身建设。

行业协会能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建设的水平。因此,协会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议事制度和运作机制,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的作用,加强和团体会员的沟通和磋商,加强与兄弟协会的相互配合与协作,团结行业内部的专业人才和知名人士,进一步加强秘书处的建设,不断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只有这样,协会才能不断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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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的需要,真正改变行业协会“政府还不十分放心、企业还不十分信任、社会还不十分了解、作用还不十分突出”的局面,真正赢得企业和社会的信任与支持,全面实现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新目标。

各位代表: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即将完成历史使命,第二届理事会即将产生。我们相信,在中建协和湖南省建设厅、民政厅的指导和关心下,在各市州建筑业协会的支持下,通过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新一届理事会一定能够抓住当前行业协会发展的良好机遇,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开创行业协会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湖南省建筑业健康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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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章程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部分修改,

20xx年5月23日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湖南省建筑业协会(英文译名为HuNan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sociation ,缩写为HNCIA)。

第二条 本会是湖南省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以及建材供应、机械租赁等企事业单位,市(州)和有关产业部门建筑业协会及专业人士自愿组成的自律管理、全省性行业组织,是在湖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整体利益,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行业技术进步、企业改革发展和职工队伍素质提高,促进湖南建筑业健康和谐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湖南省建设厅、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国建筑业协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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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南路139号鸿盛大厦B座1904-1905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调查研究,宣传、贯彻有关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总结、推广建筑业企业改革成果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反映建筑业企业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二)组织经验交流、参观学习和技术、业务培训,为会员企业提供咨询和安全服务,推进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开展对会员的行业自律信用评价,受理对会员的投诉,及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有关企业的诚信情况,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企业和相关执业人员诚信守法,注重企业文化建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四)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对损害行业和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相关方面交涉,依法依规开展维权活动;为会员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五)受政府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委托,参与或组织实施行业统计、行业发展年鉴编撰、资质及执业资格审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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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开展优秀企业、先进个人、优质工程和“芙蓉奖”、“鲁班奖”等方面的评审、推荐、表彰、奖励等活动。

(七)建立行业资信平台并负责管理。办好会刊、网站,发布行业信息,出具会员自律信用证明,为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提供信息服务。

(八)参加中国建筑业协会及相关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加强同兄弟省市相关协会的联系,对本省各市(州)建筑业协会进行工作指导,广泛合作,共谋发展。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承办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团体会员、直属单位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特别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和条件办理:

(一)团体会员:本省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市(州)和有关产业部门的建筑业协会,承认本章程并愿意遵守行业自律公约,自愿申请加入,经批准成为本会的团体会员。

(二)直属单位会员:本省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以及建材供应、机械租赁等企事业单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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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并愿意遵守行业自律公约,自愿申请加入,经批准成为本会的直属单位会员。

(三)单位会员:本会团体会员中的单位会员自然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其中在湖南省工商局注册的单位会员,以及具备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会员,应同时申请成为本会的直属单位会员。

(四)个人会员:本省从事建筑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及专业人士,以及在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劳动模范,承认本章程并愿意遵守行业自律公约,自愿申请加入,经批准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本会团体会员中的个人会员自然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五)特别会员:外省建筑业企事业单位在本省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以及建材供应、机械租赁等业务的,承认本章程并愿意遵守行业自律公约,自愿申请加入且按规定交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的,经批准可成为本会特别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应提交入会申请书,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并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要求本会就企业和行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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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本会的活动,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

(四)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五)向本会投诉、举报其他会员违反行业自律准则的行为,向本会提出相关申诉;

(六)退出本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维护行业整体形象,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四)依照规定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五)支持配合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出本会应书面通知秘书处,交回会员证书。会员没有按规定按时足额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发生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不履行义务、不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全体团体会员、直属单位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推选的代表担任。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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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制定和修改本省建筑业行业自律公约;

(二)选举和罢免本会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终止事宜;

(五)决定本会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成员分单位理事和个人理事,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单位理事的代表在任期内不能履行职责或工作调动以及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时,由所在单位另行提出人选,报常务理事会确认,秘书处备案。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决定监事人选;

(三)决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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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监督行业自律制度的执行,对违反行业自律准则的理事、常务理事和担任相应职务的会员作出罢免理事、常务理事和相应职务的决议;

(六)听取并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七)向下届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理事建议名单;

(八)审议、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也可增加次数。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日常执行机构。常务理事会由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由理事会从理事中按规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决议;

(二)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三)决定设立本会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审定本会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领导秘书处、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工作;

(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负责人的聘用;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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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具体筹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

(八)向下届理事会提出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监事人选的建议名单;

(九)组织实施湖南省建筑业行业自律公约,按照有关规定对会员作出奖惩决定或提议;

(十)审议、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但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立会长会。会长会由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会是常务理事会的日常执行机构,负责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受常务理事会委托可以代行常务理事会(一)、(三)、(四)、

(五)、(七)、(九)项职权。

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在本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专职副会长年龄在70周岁以内;秘书长、副秘书长为专职,年龄在60周岁以内;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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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热心协会工作;

(八)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水平和行业管理能力。

第二十四条 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其中会长、专职副会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在任期内超过任职年龄的,应主动向理事会提出辞呈,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继任人选。

第二十五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机关无现任公职,不兼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处理本会其他重要事宜。

第二十七条 本会设专职副会长一名,驻会办公,协助会长主持本会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会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顾问,指导、参与本会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设秘书处。秘书处为本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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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主持秘书处的工作,组织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四)决定秘书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本会设监事一名。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

(二)坚持原则,公正严谨,敢讲真话;了解行业事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行业工作经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内;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

第三十一条 监事监督本会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管理,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监事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议。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从事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事务所获得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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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资助、社会捐赠;

(四)在核准的工作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 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本会提倡会员在缴纳会费以外向本会提供力所能及的资助。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三十四条 本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其财产,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会的财产。会员退会或者被除名时,不得要求本会退还已交纳的会费及资助、捐赠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的监督和业务主管机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本会进行的财务核查。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同时接受财政、审计行政部门的监督。本会注销、换届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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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天内,经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机关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会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机关和社团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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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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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筑业行业自律公约

(20xx年5月23日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引导建筑业企业严格自律、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新风,遏制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湖南建筑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会员必须遵守本公约。倡导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本公约,积极抵制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 行业自律准则

第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诚信经营,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严格按照本企业的资质许可范围参与投标和承揽工程,不出借、转让企业的资质证照,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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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坚持正当竞争。不与他人围标、串通投标,不以欺骗、行贿、提供回扣、合同外让利、签订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不以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在投标报价或施工承包合同中严格按照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计取不可竞争费用(规费),不损害、侵犯行业和其他单位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足额配备管理和技术力量,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确保企业的相关人员持有效证照上岗,确保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在其执业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

第七条 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向社会提供合格的建筑产品。

第八条 确保安全生产。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有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 重视环境保护,倡导绿色施工。有效防止渣土遗洒、灯光噪音扰民、扬尘、废污水直接排放。做好节能、节材、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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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创建节约型工地,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生产对自然与社会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 义利并举,诚实守信。坚持互惠互利,严格履行与建设方、分包方、材料设备供应方、借贷方等单位订立的经济合同,拒绝各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依法纳税意识,自觉照章纳税。

第十一条 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学习、培训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保险等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积极履行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员工的管理和教育,有效保证员工自觉做到:遵守自律准则,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损害国家、企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不涂改、伪造、出借、转让企业和个人的相关证照;不制作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诚信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行业整体形象。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正确处理企业与员工的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章 行业自律监管

第十三条 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会员遵守行业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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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立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的,由协会牵头、相关人员和特聘专家组成的行业自律信用评价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对会员的行业自律行为作出仲裁,对会员的行业自律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作出评价结论,并根据会员遵守行业自律准则的情况向协会常务理事会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五条 协会秘书处为协会行业自律监管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本公约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会员行业自律行为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建立会员行业自律行为档案;受理对会员行业自律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涉及行业自律行为的申诉;组织对会员行业自律行为的调查、取证并形成报告;执行按有关程序和规定批准的奖励和惩戒决定。

第四章 行业自律奖惩

第十六条 对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准则,自律信用状况良好的会员,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分别实施以下奖励措施:

(一)通过协会会刊、网站等媒体向社会披露其良好的信用信息;

(二)在行业内予以通报表彰,向有关方面提供行业自律信用评价证明;

(三)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提出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给予加分等奖励建议;向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机构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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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在企业年检、资质升级、银行贷款、税费缴纳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的建议。

第十七条 对违反行业自律准则,存在不良信用行为的会员,根据情节轻重,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分别实施以下惩戒措施:

(一)行业内部通报批评,通过协会会刊、网站等媒体向社会披露其不良信用信息;

(二)取消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应评先评优评奖活动的资格;

(三)取消会员资格,并在协会会刊、网站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告;担任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和相应职务的会员违反行业自律准则的,由协会常务理事会根据其情节,向协会理事会提出罢免其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和相应职务的提议;

(四)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按规定对其实施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暂停参加投标资格,以及其他行政处罚措施的建议;

(五)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机构和单位、招标人提出对其采取相关限制措施的建议;对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公约经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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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公约由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并制订相关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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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筑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xx年5月23日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条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精神,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费收入是本会经费主要来源之一。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及按照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第三条 根据本会章程规定,我会会员分团体会员、直属单位会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特别会员,不同类别的会员按不同标准缴纳会费。

团体会员会费按地区分类,其每年缴纳会费5000~10000元不等。

直属单位会员、单位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6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非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特别会员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并一次缴纳三年会费。 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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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以按自愿原则,高于上述标准缴纳会费。

第四条 会员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按时足额向协会秘书处缴纳会费。每年上半年批准入会的新会员,自批准入会当月起缴纳全年会费;当年7月1日及以后批准入会的,当年按年会费标准的50﹪缴纳。

第五条 协会秘书处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和时间统一收取会费,协会秘书处收到会费后,即开具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款收据。

第六条 协会秘书处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对会费进行管理,每年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并接受监事的查询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审计。

第七条 依章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无故连续两年不履行缴纳会费义务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 本办法自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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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共计132人)

序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1 长沙市建筑业协会

2 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湖南长沙坪塘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5 湖南长沙麟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 湖南省西湖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9 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长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 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2 湖南雷锋建设有限公司

13 湖南格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 湖南望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4 何赞斌 周雄辉 李和平 谢正泉 刘先麟 雷希文 汤彦武 周 健 陈建武 李忠根 朱建军 彭佑文 陈 平 王树松 副会长兼秘书长 董事长 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经理 总经理

15 长沙洞井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6 长沙桐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7 湖南长沙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 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9 湖南华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 湖南北山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1 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 22 湖南捞刀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3 湖南省长沙湘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 湖南金石建设有限公司 25 长沙新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 湖南省西城建设有限公司 27 长沙道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8 湖南马王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9 湖南大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0 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1 湖南省湘盛建筑工程公司 32 株洲市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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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智 唐德云 刘包干 陈 青 胡志辉 吴友兴 罗立新 韦拥军 陈 露 周 检

史顺全 辜显旺 文 军 舒靖弘 邹 勇 邬建希 陶运成 杨克敏 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总经理 董事长 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 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长 副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会长

33 湖南伟大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34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5 湘潭市建筑业协会 36 湖南金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 湖南兴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8 湘潭市安华劳务公司 39 衡阳市建筑业协会 40 衡阳市建筑业协会

41 衡阳市衡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2 衡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43 湖南省衡南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4 湖南省长盛建设有限公司 45 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公司 46 岳阳市建筑业协会 47 岳阳公路桥梁基建总公司 48 湖南省岳阳工程公司

49 利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南汨驷建企业集团公司) 50 湖南泰山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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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天骥 杨中杰 章凤富 刘 智

苏淦生 张铁安 王 云

何咭桦 唐仕亮 邓新元 何 标

谢自列 李耀光 邓 力

吴岳新 陈 照 王利凤 王殿杰 董事长 董事长 常务副会长 副总经理

董事长兼总经理 总经理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会长

董事长兼总经理 经理、党委书记 董事长兼总经理

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经理 会长

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

51 岳阳市市政建设总公司 52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公司 53 湘阴县进富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54 邵阳市建筑业协会 55 湖南东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56 邵阳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57 湖南省邵东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58 邵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59 湖南大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0 湖南省泓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1 隆回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2 湖南省恒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63 邵阳市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4 邵阳市吉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5 邵阳市东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6 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67 湖南省志伟钢结构有限公司 68 邵阳市三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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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 锋 柯象武 杨建武 曾毅威 刘金梁 赵应华 向顺祥 徐乐平 许新林 姜文正 黄丽爱 曾建群 袁 政 姜美荣 沈盛富 刘竹清 余志伟 谢建国 总经理

总经理 经理 会长

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长兼总经理 经理 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法人代表 经理 董事长 经理

69 湖南现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0 常德市建筑业协会 71 常德市建筑业协会

72 常德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3 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4 益阳市建筑业协会 75 益阳市建筑业协会 76 永州市建筑业协会 77 湖南永大建设工程公司 78 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9 怀化市建筑业协会 80 怀化兴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81 郴州市建筑业协会

82 湖南省郴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83 娄底市建筑业协会 84 娄底市建筑业协会 85 湖南涟钢建设有限公司 86 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87 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

阳秋仁 黄金陵 李家明 邹义祥 沈冬生 肖剑彪 江晓廷 陈军杰 付达新 阳升远 康士雄 张 明

曹国建 刘国芳 刘福高 傅仲萼 聂绩春 杨克伟 朱有初 董事长 会长 常务理事 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长 会长 秘书长 会长

副经理兼技术负责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会长 董事长兼总经理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董事长、党委书记 会长 荣誉会长 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兼总经理

88 张家界市建筑业协会 89 湘西自治州建筑业协会 90 湖南金海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91 湖南驷马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92 湖南省教育建筑工程公司 93 湖南吉粤装饰有限公司

94 湖南新宇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95 湖南巴陵建设有限公司 96 湖南华天装饰有限公司 97 湖南省湘建工程有限公司 98 湖南拓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9 湖南省制冷空调设备安装公司 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对外建设有限公司 中南航空港建设公司

湖南省建科高新技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总公司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

39

杨新明 周贤德 曾 勇 陈 坚

陈伟中 叶吉轩 黄新华 钟秋良 邹名哲 曹建奇 夏艺红 张志勇 陈守义 严建荣 吴和盛 王小彭 姜清华 王建民 叶新平 会长 会长 董事长兼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经理 董事长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副局长 总经理

董事长兼总经理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108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109 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 110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11 湖南省第三工程公司 112 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 113 湖南省第五工程公司 114 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

115 湖南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16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117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第三建筑安装公司

118 中建五局土木工程公司 119 冷水江锡矿山建筑安装公司 120 湖南省有色总公司建管站 121 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2 二十三冶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123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124 二十三冶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40

刘运武 李湘波 黄志伟 吴正伟 刘兆平 廖启祥 钟祝平 陈光乐 李 忠

鲁贵卿 訚 军

姚子辉 周爱国 吴煦平 宁和球 邓 勇 余长虎 刘立新 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事长 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

总经理 经理 副站长 总裁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第一建筑安装125 公司 刘 畋 总经理 126 湖南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 林中湘 总经理 127 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刘 峰 总经理 128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129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130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131 个人理事

132 个人理事

向世林 杨正来 谭立兵 郑志峰 李贻农

41 会长 专职副会长 秘书长 项目经理 董事长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共计43人)

序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1 长沙市建筑业协会

2 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湖南长沙坪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长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 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 湖南长沙中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市建筑业协会

湖南伟大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湘潭市建筑业协会 衡阳市建筑业协会 衡阳市建筑业协会 岳阳市建筑业协会 邵阳市建筑业协会

42

何赞斌 周雄辉 李和平 谢正泉 雷希文 汤彦武 李忠根 陈 青 刘包干 杨克敏 邓天骥 章凤富 王 云 何咭桦 邓 力 曾毅威

副会长兼秘书长 董事长

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事长 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长 常务副总经理 董事长 会长 董事长 常务副会长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会长 会长 会长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湖南东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8 常德市建筑业协会 19 益阳市建筑业协会 20 永州市建筑业协会 21 怀化市建筑业协会 22 郴州市建筑业协会

23 湖南省郴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4 娄底市建筑业协会 25 张家界市建筑业协会 26 湘西自治州建筑业协会 27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28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 29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30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31 湖南省第六工程公司

32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33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第三建筑安装公司

34 湖南省有色总公司建管站 35 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6

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总公司

43

刘金梁 李家明 肖剑彪 陈军杰 康士雄 曹国建 刘国芳 傅仲萼 杨新明 周贤德 姜清华

叶新平 刘运武 李湘波 陈光乐 鲁贵卿 訚 军 吴煦平 宁和球 王建民

董事长兼总经理 常务理事 会长 会长 会长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董事长、党委书记 荣誉会长 会长 会长 副局长

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站长 总裁 总经理

37

38 湖南省地质建设工程(集团)总公司 湘阴县进富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林中湘 杨建武 总经理 总经理 39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40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41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42 个人常务理事

43 个人常务理事

向世林 杨正来 谭立兵 郑志峰 李贻农

44 会长 专职副会长 秘书长 项目经理 董事长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

长、监事名单

会 长:

专职副会长:

秘 书 长:

监 事:

45 向世林 杨正来 谭立兵 罗立新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共计13人)

序号

单 位

1 长沙市建筑业协会 2 常德市建筑业协会 3 衡阳市建筑业协会

4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5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6 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8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 9 湖南高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 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湖南东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46

姓 名 何赞斌 李家明 何咭桦 刘运武 鲁贵卿 宁和球 姜清华 叶新平 周雄辉 李和平 汤彦武 雷希文 刘金梁

职 务

副会长兼秘书长 常务理事 副会长

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事长 总裁

副局长兼总经济师 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 总经理 董事长

董事长兼总经理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顾问名单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顾问: 袁湘江

易继红

湖南省建设厅副厅长 湖南省建设厅建管处处长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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