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校“先进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关于评选学校“先进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根据《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先进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和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学校工会将于本月组织开展20xx年度先进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先进工会小组、工会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工会小组

1)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作用。

2)积极贯彻上级党政工的工作方针,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为广大教职工所拥护和信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3)在教学、科研、管理、学生工作等岗位上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全年无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现象。

4)党政工关系协调,职责明确,每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注意调查研究,积极撰写理论文章进行工作交流。

5)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参与学院工会举办的活动,群众参与率高,活动覆盖面广。

2、工会积极分子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团结同志,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乐于助人。

3)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

4)认真履行工会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和组织教职工开展工会活动,起骨干作用,并较好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受到职工的普遍好评。

三、评选名额和比例

1、先进工会小组评选3~5个(要求推荐不少于3个)。

2、工会积极分子按工会小组会员总数的10%进行评选。

四、评选要求

1、请各工会小组按照评选、奖励条例中的评选项目、条件和比例,民主推荐20xx年度先进工会小组和评选出工会积极分子,并于12月29日前将评选名单和《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工会办公室。

2、元月5日前,根据各工会小组上报的推荐评选名单,学校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评选,并把评选结果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第二篇:关于评选20xx年度之友”、“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川新文工[2008]1号

关于评选20xx年度“先进职工小家”、“工会

之友”、“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20xx年,分工会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在各基层工会组织和全体会员的支持配合下,围绕公司年度工作总目标和工会工作目标,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工会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发挥好工会组织的作用,鼓励积极组织、热心参与工会活动的工会干部和会员,公司分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工作成效显著工会小组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评比表彰。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公司分工会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公司各工会小组的小组长、工会各项活动的组织负责人以及热心工会工作、为会员热情服务的会员。

2、“先进职工小家”评选对象为各工会小组。

3、“工会之友”评选对象为各部门行政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1、“先进职工小家”评选条件:

(1)积极配合行政领导团结动员本部门员工努力完成经营目标任务。

(2)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有较强的凝聚力,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明显。

(3)积极参加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主动开展工会各项工作,组织活动形式多样,经常化,工会组织有活力。

(5)按时足额上缴工会会费、经费。

2、“工会之友”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帮助解决本部门工会工作的具体问题。

(2)密切联系会员群众,认真听取会员意见和建议,热情为职工群众办实事。

3、“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心工会工作,圆满完成工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2)在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发挥骨干作用。

(3)关心职工的工作、生活,积极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主动热情为员工办实事,受到广大会员的信赖和拥护。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职工小家”由工会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在广泛征求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填写申报表,报公司分工会,公司分工会委员会根据推荐和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其中零售事业部和教材事业部所属

工会小组的“职工小家”和“工会积极分子”评比,分别报零售事业部和教材事业部汇总后,再推荐到公司分工会。

2、“工会之友”人选的产生,待“先进职工小家”评定后再由公司分工会确定。

四、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五、时间安排:

请各工会小组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推荐表及申报表报送公司党群工作部。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先进职工小家”申报表

3、“工会之友”推荐表

4、“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二○○八年一月九日

抄报:集团公司工会

抄送:公司党委成员,经营团队成员

分送:公司各职能部门、事业部、中心、北京分部

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分工会 20xx年1月九日印

(共印40份)

附件二

先进职工小家申报表

关于评选20xx年度之友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附件三

工会之友推荐表

关于评选20xx年度之友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附件四

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关于评选20xx年度之友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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