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建设施工单位的各位代表:

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也是县政府首次召开的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会议,其主要目的就是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县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清理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作。刚才,县建设局局长***同志宣读了县清欠办制定的《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清理范围、方法步骤、责任分工等都已十分明确,希望各有关部门、各施工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认识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

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设规模逐年增加,而有关部门指导、督查工作不到位,导致建设资金没有及时落实到位,个别建设单位、开发企业、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十分严重,极大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引发了经济和社会的多重矛盾,造成了不稳定因素。20xx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此亲自作出批示,要求在劳动和建设部门内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热潮。可见,这不仅是单纯的欠款问题,而是

一个关系全局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其工作也不单纯是建设部门的工作任务,而是各级政府一个时期内的重要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政干部、各建设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认识到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真正把清欠工作抓实抓好。

(二)认清现状,加快解决现实问题

我县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也很严重,仅建设部网络下载的拖欠工程款项目就有16项,涉及欠款总额1318.84万元。经县清欠办和施工单位共同努力,现已完成***县***宾馆、***县电信局综合楼、****厂*****工程、***粮库等四项拖欠工程款的清理任务,清理总额663.3万元,占欠款总额的50.3。其余十二项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拒不签订还款计划,严重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凡是拖欠工程款的发包单位必须与承包单位于20xx年10月30日前签订还款计划,并按计划偿还欠款。但鉴于我县的实际情况,将还款计划签订时间进行了延迟,市清欠办要求今年1月末必须完成还款计划的签订。为此,还款计划的签订已成为完成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明确任务,加大力度,同心协力作好清欠工作

在清欠工作上,没有条件可讲,也没有后路可退。目前,建设领域清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已到了关键时刻,年终岁尾,春节即将来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完成情况,

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政府统一组织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把关口,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拖欠工程款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要按规定时间签订还款计划,积极配合县清欠领导小组的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清欠目标。

一是建立分工负责制度,协调推进清欠工作。县清欠办要做好牵头工作,积极组织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经济计划、财政、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清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未按还款约定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未按还款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拒不还款的建设单位、开发单位不准开发建设新的工程项目,计划部门不予立项、国土、建设部门不予审批,规划部门不予放线。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还款的施工企业,不准其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如不能按期完成清欠工作目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资质年检、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对于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综合治理,防止发生新的拖欠。要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清理与防范并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健全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新的拖欠现象发生。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严格工

程项目立项和建设程序的审批、严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管理、建立建筑市场诚信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等工作,逐步形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三是加强领导,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市清欠办已代表市政府与我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清欠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实行定期定量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为此,我们必须加强领导与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互相支持,主动配合,严格执行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开发、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加强领导,成立由法人代表挂帅的工作机构,落实好企业自查和还欠工作,同时积极与县清欠办对接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对因认识不足、工作不利而导致清欠工作迟滞、梗阻甚至违法违规操作的,要坚决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同志们,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得民心、顺民意,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同时也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的工作,各部门、各建设施工单位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将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建筑业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

重要工作,抓出成效,从而,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我县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篇: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汇报1

固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农民工志愿服务的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帮助农民工志愿服务,大力开展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为农民工创造合适的就业机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全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现状

据劳动监察大队提供数据,2009—20xx年,共受理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投诉案件395起,涉及金额4617.41万元,涉案人员4772人,其中:342件已结案,涉及金额3534万元,涉案人数3978人;53件未结案,涉及金额1083.41万元,涉案人数794人。

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以来,全县建设领域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共计约4.39亿元,其中:凤凰城、幸福花苑、豪柏雅居、佳雨花苑等房地产项目共计拖欠工程款2961万元;垃圾填埋、城市广场绿化、政府公寓楼及会务中心、司法局综合楼、固阳县档案馆、文圪气综合楼工程等政府类项目拖欠2438万元;交通系统工程拖欠工程款2.97亿元,包括:包固一级公路拖欠工程款2.8亿元、西斗铺至王如地公路工程款1735万元;教育系统校安工程拖欠工程款6104万元;水利工程拖欠工程款约2700 1

万元,包括:阿塔山水利枢纽项目工程款2200万元;城区供水项目工程款500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现象比较突出。一是由于受到国家房地产政策宏观调控影响,银行部门紧缩银根,房地产商的资金来源出现问题;二是今年10月份以来,房屋销售不畅,大部分市民持币观望,导致了资金缺口进一步增大;三是一些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工程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后期资金不足,最终导致拖欠;四是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搞“三边”工程,在资金不落实、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盲目开工,既不能融资、又不能预售,开工时就留下拖欠的隐患;五是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在工程造价、进度、设计变更和人工费及材料差价发生变化时双方相互扯皮,完工后不能及时结算,形成拖欠纠纷。

(二)农民工工资拖欠工资问题比较严重。一是建设单位对拨付工程款中工资部分的资金,监控措施不完备,导致承包商在拿到工程款后,随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二是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预算时,明知自己建设资金不到位,就匆忙上马,最后往往造成一级拖一级,直至拖欠到农民工工资;三是不能正常履行建设手续,在主管部门查处后才开始办理,致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相对滞后;四是对于一些拖欠工程款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在较大争议,特别是个别房地产开发企 2

业同施工单位在工程款问题上分岐较大;五是个别农民工存在恶意讨薪现象,也是造成上访案件增加的原因之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和咨询服务台,定期向社会公布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狠抓典型,始终把宣传动员贯穿于整个清欠工作的全过程,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为下一步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不断加大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由清欠转为治欠。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合同备案审查、诚信行为评价和加强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管理,遏制拖欠问题的发生。对于涉及拖欠工程款的案件,要主动介入,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妥善解决,对于行政协调无法解决的案件,要引导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项目参建各方共同协商解决。积极推行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制度,规范建筑企业用工管理。在把建筑业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提前到办理进包备案手续的基础上,计划把各建筑业企业缴纳保障金的时间提前到投标前,确保应急使用。

(三)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发挥长效机制作用,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一要严厉打击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制止无证施工、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 3

二要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加强建筑工地的市场监察、劳动监察

力度,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定,保证农民工维权专线畅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要加强工程合同审查力度,防止恶

性竞争。对存在约定的价款明显低于建设成本等不合理条款的

不予备案审查通过,从源头上解决因合同纠纷引发拖欠工程款

的问题。四要加强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应加

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劳务企业的诚信行为考察,及时互通情况。对信誉良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对不诚信企业,

限制其市场竞争或清除出建设市场,建立良好诚信体系。

总之,我们将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清欠、治欠

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

二O一一年十一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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