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大武口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危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社区安全是社会安全、生产安全的基石。长期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全社会安全意识薄弱,社区安全基础差。我区作为重要的工业城市,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对于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大力推广安全文化和安全科技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是保障社区居民享有健康和安全权利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必要措施,也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客观要求。

二、工作目标

城市区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基本步骤,全面开展街道、工业园区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具体目标如下:

(一)20##年,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发(2009)11号)及其评定管理办法、评定指标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11)2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石嘴山市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34号)文件要求,我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朝阳、人民路、青山、长城四个街道办事处启动创建国家安全社区试点工作,争取在20##年底前,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至少有一个通过国家安全社区验收。

(二)20##年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推广工作,力争到20##年,全区建成符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国家安全社区4个,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的国际安全社区1个。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机构。安全社区建设包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涉及到安全监管、综合治理、公安(消防、交通管理、社会治安)、民政、社会保障、建设、交通、工商、质监、卫生、教育等部门及工会等群众组织,创建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试点单位要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制定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配备专人开展工作。

(二)加强安全宣传与培训。要突出特色、加大宣传,以试点带动、逐渐扩大覆盖面,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快速发展。朝阳、人民路、青山、长城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国家安监总局的指导意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法,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

(三)开展危险源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试点街道办事处要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计划,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对隐患排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规范生产、交通、消防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记录和统计工作。

(四)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试点街道办事处要针对社区潜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预案或计划,配备应急器材和设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五)强化社区安全基础工作。试点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创建过程的全面记录,采取多种形式,全过程记录本地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情况,将文件资料、表格、照片、图片、音像等相关资料认真规范归档,建立规范完整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档案,同时,加强信息交流,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做好指导帮助和检查整改工作,认真总结交流创建经验。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51—2011531日)

各试点街道要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社区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举行创建安全社区试点启动仪式,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方法,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强劲造势,做到创建意义、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要求“四个明确”,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20##61—20111030日)

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主要是抓好朝阳、人民路、青山、长城四个街道办事处的创建工作,重点要研究、协调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等,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加强试点社区基础管理,建立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指导和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创建工作交流活动,促进试点社区间经验和信息共享。

第三阶段:自查、申报和验收阶段(20##111日至20##1220日)

对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安全社区评定指标》,区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对达到安全社区标准的街道进行自验,报请市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后验收通过后推荐至自治区安监局,由全国安全社区促进中心验收命名。

第四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2015年)

按照国家、自治区、石嘴山市的工作部署,20##年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推广工作,20##年如期完成安全社区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为确保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大武口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从20##年起,将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结合实际,找准创建工作的重点,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和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以安全社区创建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三)广泛动员,全民参与。通过各类媒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新型健康和安全理念。集合社区内外的人才资源,建立专家型志愿者队伍,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和指导。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建安全社区。

(四)建立健全政策激励机制,保障创建经费投入。各街道要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完善社区安全基础设施,改造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宣传培训。市、区财政给予每个试点街道5万元(其中区财政3万元、市财政配套2万元)的启动补助资金。

附件:1.大武口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大武口区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

3.国家级安全社区评定指标

4.创建安全社区申报表

附件1:

大武口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  良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子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崇孝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金彪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宋  健   大武口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志杰   区工会副主席

盖炳祥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龙  梅   区民政局局长

蒲立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祁国庆   区住房保障与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建国   区城乡建设交通局局长

李  婧   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

雍  丽   朝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封家麒   青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方学民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惠敏   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樊金鹏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国江   大武口工商一分局局长

杨淑梅   大武口工商二分局局长

郑  华   大武口消防大队队长

张  军   大武口供电分局局长

陈建华   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常务副总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胡崇孝兼任办公室主任,樊金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大武口区安全社区创建基本要求

   

一、成立负责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跨部门合作的组织,认真组织、协调、履行社区内各项安全事务。

二、对社区内外的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有长期、持续、能覆盖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及状况的伤害预防计划和项目。重点是针对本社区弱势群体、高风险环境的伤害预防的工作计划和项目。

三、建立危险源普查、评价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开展各类场所、环境、设施和活动中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四、制定本社区长期安全建设目标及伤害预防短期安全建设计划、保障措施,持续推进社区安全建设,内容主要有:

1.消防安全。如防火知识普及、火灾与爆炸预防、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危险品安全使用和管理和火灾抢险救援与逃生等。

2.工作场所安全。如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电气、机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安全、建筑工程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等。

3.公共场所安全。如火灾、食品中毒、避免拥挤踩踏、预防传染病、预防中毒和环境安全。

4.家居安全。如家庭火灾预防、家庭触电预防、食物中毒预防、煤气中毒预防、室内污染预防、烧伤和烫伤预防、家庭用品、用药安全、家庭防盗、家庭暴力预防和急救和逃生等。

5.交通安全。如广泛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完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各类车辆驾驶员安全、乘车安全、道口安全、交通安全标志、标识、警示等。

6、学校安全。如学校宿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校交通安全、教室安全、实验室安全、体育活动安、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网络交友安全、预防校园吸毒、预防校园暴力、开展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等。

7.老年人安全。如居家安全(用电、用气、防火安全)、跌倒预防、交通安全、自杀预防、空巢老人关怀、精神心理健康、用药安全和病患者关注等。

8.涉水安全。如游泳安全、天然水域安全、饮用水安全等。

9.儿童安全。如幼儿园安全、交通安全、居家安全、户外安全、游泳安全、玩具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和家庭暴力预防等。

10.体育运动安全。如体育用品安全、体育器械安全、运动场地安全和运动过程安全等。

11.社会治安。如化解矛盾纠纷、综治帮教、流动人员犯罪、杜绝家庭暴力和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安全等。

12.防灾减灾和环境安全。如防汛防台(包括其它意外的灾情发生)工作制度落实措施、住宅小区、道路排水、检查消除高处坠物、做好对受灾居民援助、救济措施、小区环境卫生整洁、行走安全、防跌防滑和不断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等。

五、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抢险自救能力,各类伤害事故持续下降,各项安全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安全环境日益优化。

六、社区应建立事故和隐患的信息交流机制和全员参与机制。建立群众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全员参与率。

七、社区内的楼院、道路及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商业、企业及驻社区单位等)要符合消防救灾规定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八、有记录本社区发生安全事故及其原因的制度,通过调查分析,提出对策措施,切实改善社区安全薄弱环节,全方位持续不断地提高社区安全工作水平。

九、有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实际效果的工作方法。通过文件资料、媒体报道、图片记录、摄相录音、宣传标语、展览牌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对创建安全社区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记录、宣传和归档。

十、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

附件3:

国家级安全社区评定指标

    

备注:每个二级评定指标评定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A:该指标制度化或实施过程符合要求,实施情况良好;

B:该指标制度化或实施与指标要求存在部分缺陷,但不影响整体安全;

C:该指标制度化或实施方面属于空白或存在严重缺陷。

附件4:

创建安全社区申报表

县(区):                         年   月   日


 

第二篇:赤峰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赤峰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城镇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城镇社区文明程度,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建设的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起对全市城镇社区建设工作实施专项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健全完善组织网络为基础,以服务居民群众为重点,以建立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为保证,落实责任,专项推进,努力构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的新格局,在城镇基层为构建“和谐赤峰”的创新实践奠定坚实的组织和工作基础。(二)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拓展服务,加强管理,增强社区组织凝聚力和居民参与的主动性。二是整合资源,共驻共建。着眼于有效整合利用组织资源、人才资源、设施资源,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共建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既突出重点,狠抓重点工作和重点社区;又全面推进,不断提高全市城镇社区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四是分类指导,典型带动。根据每个社区的类型、特点和工作基础、发展阶段,进行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注重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社区建设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统领,以健全社区组织、强化基础保障、完善社区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发展社区文化、加强队伍建设为工作重点,利用三年时间,通过分期分批对市三区和旗县政府所在地城镇社区进行硬件改造和软件升级,逐步建成“组织保障,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和谐社区。以《赤峰市和谐社区基本标准(试行)》(见附件1)为努力方向,通过重点培育,全市打造一批国家、自治区、市三级示范和谐社区。其中,每个地区都要至少创建1个自治区级示范和谐社区,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要力争各创建1个国家级示范和谐社区。(二)年度目标20xx年,各地制定城镇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确立重点建设社区和重点推进工作,创新思路,大胆实践,为创建和谐社区积累经验。确定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喀喇沁旗作为重点地区,在全市选择26个工作基础较好的社区作为重点社区(见附件2),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推进,年底26个重点

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基本标准,培树推进社区建设的样板。主要工作目标:(1)市三区科学划分建立街道办事处,旗县所在地中心城镇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街道办事处,年底前所有城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覆盖率达到100%;健全工作制度,实施规范管理,稳步开展社区居民自治试点工作。(2)全部解决社区无自有办公场所问题,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面积200平米以上的达到40%。(3)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工作人员年收入不低于本地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70%,工作经费不少于1万元。(4)改进公共管理和服务方式,在26个重点社区建成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站),原则上服务中心(站)面积达到50平米以上。(5)建立社区共建协调组织,初步形成社区共建机制,驻社区内、外单位共建作用得到发挥。(6)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班子成员,组织进行社区干部教育培训。20xx年,大力推广成功经验,推动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力争全市30%以上城镇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基本标准。主要工作目标:(1)在进一步健全社区组织网络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五个好”社区党组织达到70%以上,各种组织在社区工作中的作用发挥明显;扩大居民自治试点范围。(2)进一步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市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面积200平米以上的达到60%。(3)加强财力保障工作,社区工作人员年收入不低于本地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85%,社区工作经费能够保证正常运转,并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4)大力推行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完善综合服务中心(站)服务功能,30%的社区建成 “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5)健全完善社区共建机制,社区内、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社区共建合力明显增强。(6)拓宽社区干部选拔渠道,加大社区干部的在职学历教育和在岗培训力度,年内实现全员培训。20xx年,全面深化和提升社区建设工作,力争使全市60%以上的城镇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基本标准。主要工作目标:(1)社区组织网络健全,社区党组织“五个好”达到90%;社区公益性和服务性民间组织基本能够满足社区居民需要;社区管理规范有序,社区居民自治有序开展。(2)社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全市80%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面积达到200平米以上。(3)财力保障有力,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

区工作人员年收入不低于本地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区正常运转费用和必要的活动经费满足需要,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4)社区服务体系完善,所有社区建有“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服务中心(站)服务功能较为完备。(5)建立社区共建长效机制,社区内、外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资源共享。(6)推行社工职业资格考试和认证工作,初步形成专业社工队伍培养管理机制,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0%以上。三、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城镇社区建设实际,社区建设专项推进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强化工作基础1、调整和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紧密结合城镇社区党员变化情况,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形式,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党支部调整为社区党委或党总支,积极推广楼栋党组织模式、党员分类管理模式和区域性党组织共建模式,根据党员活动特点、兴趣爱好建立协会党支部、社团党支部、民间组织党支部,指导和帮助社区内的“两新”组织及时组建党组织,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的有效途径,到20xx年90%的社区党组织达到 “五个好”目标要求。2、积极推进居民自治组织建设。把推进居民自治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发展方向,积极推行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为决策、议事机构,以社区居委会为执行机构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健全完善社区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社区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指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导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正常履行职责。指导社区制定《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全面推行居务公开。积极稳妥地开展居民自治,依法进行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一肩挑”,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逐步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社区民间组织,不断提高社区的自我服务能力。3、完善社区党建工作共建机制。全面建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联席会等协调机构,推广非建制性联合党委的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力争使辖区内90%以上各类党组织参与社区共建。建立社区直管党员、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分类服务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和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社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党工共建活动,发挥社区党组织在

推进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加强社区基础建设,健全保障机制1、着力改善社区基础设施。把社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有利于居民自治、便利群众生活的原则,科学设置社区,合理确定规模,城镇社区原则上按1000户至2000户左右规模设置。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把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居民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对于老社区,原则上由当地政府负责,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购买、置换、改造、新建等办法,分期分批解决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用房产权归属旗县区政府。20xx年全部解决没有办公场所问题,到20xx年80%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达到200平米以上。对于新建、改扩建的住宅小区,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把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居民室外文体活动场所纳入规划,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建小区按每百户20平米标准提供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原有其他标准不再执行。开发规模较小的可按此标准缴纳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建设基金,统筹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的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由旗县区政府统一管理,由社区居委会无偿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出售、抵押、转让,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要加强住宅小区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配备必要的体育健身设施。2、完善财力保障机制。根据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人口规模、管理难易程度和社会负担等情况,核定社区运转经费,并纳入旗县区财政预算,至少保证年运转经费在1万元以上,并形成自然增长机制。在此基础上,旗县区财政要给社区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各地区要对工作职能延伸到社区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清理、规范,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督促有条件的部门将工作任务和必要的经费一并交给社区。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推行“社区工作站”工作模式。(三)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1、拓展社区服务领域。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落实扶持政策,推进以民生需求为重点的社区基本服务,加快培育发展能够协助政府承担事务性工作、提供公益性服务、调解民间纠纷、发展慈善事业的社区公益性民间组织和各种形式的便民、利民、为老年人服务、文体娱乐、商业服务等社区服务性民间组织,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到20xx年,基本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

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充分就业;社区内的老干部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5%以上;普遍建立爱心超市和捐助接收站点,助残服务、为老服务、未成年人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为整合资源、拓展服务搭建平台。2、健全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小区建设规划,优先配置落实社区卫生、文化活动、社会福利、安全防范等居民安居乐业所需的服务设施。到20xx年,每个社区要建有综合性文体活动室和卫生服务站。在有条件的社区,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社区文体活动场所。改进公共管理服务方式,努力构建以街道服务中心为平台、以社区服务站为依托、以公益性社区民间组织为基础的社区服务网络。20xx年,要加强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站建设工作。到20xx年,力争每个社区都建有“一站式”综合服务站,基本实现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建设规范等运行管理的规范统一,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四)整合社区建设资源,形成共建合力1、有效发挥社区外部资源指导推动作用。各旗县区要建立社区建设领导组织,结合社区实际,积极做好社区建设的规划指导、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自身工作职责与社区建设的结合点、切入点,制定与本单位相关的社区建设方面的具体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扎实开展文明社区、平安社区等创建活动,以此为载体推动城镇社区建设。扎实开展市、旗县区机关单位与社区的“结对共建”和结对包扶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努力构建社区共建的长效机制。2、充分发挥社区内部资源协同参与作用。建立健全整合社区内组织资源、人力资源和设施资源的工作机制,动员和组织社区内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引导辖区单位充分利用内部设施资源开展社区共建活动,主动开放活动设施,积极探索参与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支持和倡导社区内学校、剧场、体育场馆、文化图书馆、科普场馆等公共设施向社区群众开放,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充分挖掘并利用社区内人才资源,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培育和发展专业社工组织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发和配置社区社工岗位,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社工和志愿者根据自己的特长和专长,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公益活动。(五)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促进社区和谐1、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要大力加强对社区居民群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教育,创新促

进社区文化发展的平台和载体,经常组织开展“广场文化节”、“楼院文化节”、“家庭文化节”、“邻居节”、“读书节”等健康有益、居民乐于参与、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扎实推进文明小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开展,着力培育社区意识、社区精神、社区道德、社区风气,使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行为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形成团结、友善、和谐的人际关系,不断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2、加强社区法制教育。要建立健全预防、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宣传,积极推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民事调解、社区矫正等服务,努力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不断增强社区各类组织、社区居民群众的依法依规办事意识,引导教育居民依法依规办事,依法依规律己,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依法依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社区平安、有序、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1、拓宽社区干部选拔渠道。根据社区规模大小,原则上按每400户配备1名工作者的要求为社区居委会配备补充工作人员。注重从当地优秀年轻机关干部、复转军人和后备干部中选拔人才到社区挂职,尤其要重视选拔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积极推进社区干部竞争上岗、公推直选、公开招聘,不断优化社区干部队伍。健全社区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将社区干部及招聘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其收入水平,力争20xx年实现其年收入不低于本地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要把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推进社区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充分利用市、旗县党校等培训阵地,加强社区干部的岗位培训工作,争取每年轮训一遍。要积极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及组织社区干部实地参观考察等形式,促进社区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尤其是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鼓励社区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使社区领导班子成员中,大中专以上学历的达到80%以上。积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专业培训和社工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工作,吸收社会专业人才进入社工队伍,逐步提高社工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推进工作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成立赤峰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市社区建设的推

进工作。各旗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确保社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委把社区建设工作作为各旗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责任目标和考核标准,推动社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有效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为社区建设创造条件,解决实际问题。(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旗县区党委、政府是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社区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旗县区要切实发挥好、履行好责任主体的作用。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组织部门主要负责社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的主管部门,是社区建设的第一责任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负起将社区干部工资、保险待遇以及工作经费等统一列入财政预算的责任;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强城镇社区总体规划管理工作,并切实做好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的规划审批、建设管理和验收等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其他与社区建设有关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努力为社区建设提供政策、人力、物力、智力支持。(三)加强分类指导。我市社区基础条件差异较大,工作开展不平衡,要坚持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工作方针,根据社区的特点,坚持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规范,因地制宜地确定社区建设重点内容和重点社区。对基础条件好的,实行全面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注重规范和提高;对存在困难较多的社区,要夯实基础,逐步推进,从能做的工作做起,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从而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要注重培树不同层面的工作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和推动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四)加强工作创新。社区建设任务重,难度大,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善于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在推进工作中,注意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推行新机制,实行新办法,走出新路子,促进社区建设工作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五)加强督促检查。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各地区、各部门任务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每年年底前,按照《赤峰市和谐社区基本标准(试行)》和年度工作目标,抽调人员对专项推进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地区、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六)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宣传媒体,要加强对社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的宣传,营造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工作的氛围,引导各行各业及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社区建设工作。要加强对社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典型做法和进展情况的总结、宣传、推广,推动社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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