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某市为人民服务、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十条决定,全力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加强路面控制,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农用机动车拉客载人,一律行政拘留。

四、认真汲取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全面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六、盯死看牢,坚决杜绝农用车拉人载客现象。

七、坚决纠正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车等各种违法行为。

八、坚决杜绝“三品”进站上车,对出站客车必须逐车逐次严格检查。

九、加大路查路检工作力度,实行交警全天候上路检查。

十、坚决落实县、乡镇、村在农机安全管理中的责任。

十一、全面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下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农机安全管理行政责任制。

十二、农用三轮车拉人是违法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十三、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打赢春运交通安全攻坚战。

十四、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营造预防事故强大声势。

十五、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幸福、祥和的春节。

本文来自: 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网 () 详细出处参考:/anquanart/anquanby/200810/anquanart_3210.html

 

第二篇: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达50多万人,其中大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因国人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无法谦虚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瘟疫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所以大家要遵守交通法规、学院出入门制度,按规定出入校园;在校外要遵守各种交通规则,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遇到交通

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要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出行不要乘坐车况较差,有的已到报废期“无牌、无证、无照”运营的“三无”车辆;出行时要加强贵重财物的保护;遇到不法侵害要懂得正当防卫及其它自防自救手段,如拨打110或和家长、老师、亲属联系求助;出行时不要随意与陌生人交往,不随意接受陌生人送的食品、饮料,不见财起意,不贪图小便宜,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要骑车带人或者过快地行驶,不在人行道上骑车,过马路时,推车前进。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