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实施方案

巫溪县蒲莲乡人民政府

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财政奖补筹资筹劳工作,促进我乡各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根据巫溪县财政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预安排的通知,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围绕农民增收核心,与万元增收相结合,走“谁主动积极、谁效果明显、就支持谁”的模式,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深入推进我乡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工作。

二、“一事一议”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列入“一事一议”项目村的基本条件:1.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在群众中威信高,热心为村内办公益事业2.村级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亟需解决和改善3.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积极性高,绝大部分群众都能自愿筹资筹劳,建立村级公益设施长效管理制度。4.村内筹资资金到位,并划入乡财政一事一议专户。

(二)明确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的范围:1.村内道路建设维修。2.小型农田水利设施。3.人畜饮水设施。4.环境卫生设施。5.村庄绿化亮化设施。6.农民文化体育设施。7.其他符合群众意愿的基础公益性 ·1·

项目。

(三)明确筹资对象、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筹资对象为本村内户籍在册和户籍不在册但常住的人口,筹资标

准为每人每年50元;五保户、现役军人等免除出资义务的人员可以不出资;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义务的,可以申请减免。

(四)建设项目概况

经我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我乡柏安村和桔龙村实施村级干道和人行便道整治整修工程。

1. 柏安村位于蒲莲乡西北角,辖5个社,常住人口1609人380

户,幅员面积4.1平方公里,现有耕地892亩,粮食生产面积1794亩。最低海拔298米,20xx年人均收入4491元。

该村长期交通不便,村民只能靠肩挑背磨来解决运输问题,针对

这一严重问题,柏安村决定整修碎石路4公里,人行便道6公里。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市财政奖补 万元,县乡财

政奖补 万元,社会捐赠 万元,村民集资 万元,筹劳 个,以劳折资 万元。项目涉及 个社,受益农户268户,1250人。

该工程实施后,不仅解决了该村268户,1250人的出行难题,还

着重解决了600亩水果的销售运输问题,拉动全村的经济发展,推动全村万元增收以及产业快速发展。可实现人平增加收入2600元的目标。

·2·

工程启动实施时间20xx年4月5日,竣工时间20xx年7月20日。

2. 桔龙村地处蒲莲乡东南部,辖4个社,常住人口1453人367户,幅员面积3.6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023亩,粮食生产面积2048亩。最低海拔310米,20xx年人均收入4680.4元。

针对桔龙村一是交通不便,村级公路形同虚设,等级差、路窄、路面质量差,很难抵御自然灾害的侵袭,农副产品运输出去相当的难,有些还无法运,严重制约着村的经济发展。二是较大部分群众饮水始终摆脱不了肩挑被磨的吃水问题,无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针对桔龙村村级道路问题,决定在桔龙村整修泥结碎石路2公里,人行便道3公里。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市财政奖补 万元,县乡财政奖补 万元,村民集资 万元,筹劳 个,以劳折资 万元。项目涉及3个社,受益农户355户,1180人。

该工程实施后,不仅解决了355户,1180人出行难和安全出行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因交通不便制约经济发展,农民增收难的问题。

工程启动实施时间20xx年4月5日,竣工时间20xx年7月20日。

(五)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乡财政设立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分村核算。各村一事一议筹补资金专款专用,村民筹集资金不得超标准。各村资金支出实行县乡级财政报账。各村当年专户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管理实行“六制”: 1、审批制2、公示制3、招投标制4、领导负责制5、项目验收制6、监督检查制。

(六)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程序民主确定,议事程 ·3·

序如下:

1.村委会提出“一事一议”项目三年规划和今年项目的初步方案,方案包括拟建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内容。

2.在村里进行公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告和征求意见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周。

3.民主议定。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

三、实施计划

各村通过一事一议举办公益事业,应根据各村可筹补资金的总体盘子,本着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经过民主决策这一程序制定方案,所定方案资金预算原则上不得超筹补资金额度,严禁举债搞建设。

整个工作从20xx年3月上旬到20xx年7月底前结束,总体分为五个阶段。

1.宣传发动:3月2日—3月8日召开村两委会议、成立工作组、提出一事一议项目的初步方案,包括规划、项目内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完成工作时限等。

2.在村里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3月9日—3月15日村委会做好充分思想发动和动员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并公示筹资筹劳方案。

3.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表决:3月19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一事一议项目 ·4·

签字表决。工程项目质量监督验收小组、理财小组人员一并在大会上推选。(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户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方案一经议定,不得随意调整。)

4.组织筹资:3月23日—4月5日按照一事一议标准进行筹资。

5.验收阶段:20xx年7月底前一事一议项目必须完工,各村小组对项目进行监督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我乡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顺利进行,我乡成立了领导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具体指导。

(二)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充分运用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让群众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兴办村内公益事业是保证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村民谋利益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督查、认真总结。乡将对各村一事一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得好的村,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对工作开展不力,程序不规范的村,成效不明显,后续配套资金将不安排或少安排。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通过各村一事一议工作的推进,认真分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制定有效解决的途径和措施,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5·

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6·

 

第二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方案

小源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

筹资筹劳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体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参与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苍南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筹资筹劳原则、对象

1、筹资筹劳原则: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公开公平的原则。

2、筹资对象:为本村在册户籍人口及受益人口。

3、筹劳对象:为本村在册户籍人口和受益人口中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劳力以及社会志愿捐助者。

二、筹资筹劳范围

本次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小源村大元坝至新宫村道路建造。

三、筹资筹劳标准

小源村在册户籍人口947人,受益人口960人,在册户口劳力528个,受益户劳力528个,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887元。 根据本村实际,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的筹资额度最高标准为30元。 筹资标准为: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高于3工,出劳或以资代劳由农民自愿选择。

本村大元坝至新宫道路建设工程投资预算为328万元,计划村民筹资筹劳合计35230元,其中承担筹资人口663人,共筹集资金19900元;承担筹劳劳动力511人,共511工,按30元/工,计15330元。

四、筹资筹劳程序

1、提出事项。本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或1/10村民和1/5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2、形成方案。由村委会向村民公告征求意见,形成初步方案,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表决签字同意,形成书面决议。

3、方案审核。方案、决议和会议纪录经镇政府初审后,报县里复审。

4、公布方案。经县里复审后的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公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筹资筹劳减免

现役军人、军烈属、退伍伤残军人、病故军人家属和因公牺牲人员家属等优抚对象、在校就读学生、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者(县级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孕妇、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五保户等人,不承担出资出劳任务。因病、因伤、因残及家庭经济有特别困难等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出资出劳任务的人经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讨论通过,可以减免。

六、建立领导机构,搞好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一)成立以村支书李悌仲为组长,村主任郑美轮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搞好筹资筹劳管理,村民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

1、资金管理。筹资实行单独核算、专用收据、专款专用,若有结余、结转下年度用于兴办其他公益事业,若有缺口,可转下年度筹集。

2、劳务管理。做好投劳登记,村民外出务工等原因无法出劳的,由本人请人代为出劳或以资代劳,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应当由本人或者其亲属向村级组织书面提出。

3、工程决算管理。筹资筹劳单项工程竣工并形成的决算,在15个工作日内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布。

(二)使用监督

1、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我村筹资筹劳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并纳入村级财务代管范围,对违规筹资筹劳或擅自改变用途的,要责令限期纠正,并督促其及时退还所筹资金,或将违反规定的用工,按照标准给予村民相应的报酬。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

2、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出资出劳的村民、要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履行。

七、本次筹资筹劳与项目实施同时进行,项目工程对外公开招投标,村领导小组全程监管,工程质量验收邀请上级组织验收,项目工程从现在开始实施,预计20xx年2月底结束。

八、本实施方案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报镇政府初审,县减负

办审批后实行。

苍南县桥墩镇小源村民委员会 20xx年10月12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