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办法

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督促指导村级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项

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使农民群众长期受益,结合全

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指在行政村范围内,

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议事主体,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和程

序,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的村内道路、小型水利、人

畜饮水、照明等电力设施、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绿化等

美丽乡村建设设施。

第三条 管护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按照

“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管护范围。通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

政奖补开展的一事一议普惠制、一事一议特惠制及美丽乡村

建设项目设施。

第五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是指项目竣工验

收后为保证设施发挥应有功能所做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 日常管护

第六条 管护主体。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形成的

村级公益设施,归村级集体组织全体村民所有,应及时进行

资产登记,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

村级公益设施的管护主体是村民委员会,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部分村民;小组建成的公益设施,由村委会负责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对已发包、租赁或民间资本投资并经营的村级公益项目设施,应由承包人、租赁者或经营者管理和维护,村委会负责监督。

第七条 管护方式。村级公益设施实行群众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多元管护方式。

1 、群众自我管护。由村委会组织成立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协会、理事会等群众性管护组织,宣传教育群众自觉维护村级公益设施,组织、指导和参与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建立群众化管护队伍,落实受益群众日常管护责任。

2 、村民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村民,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按承包的方式进行管护。

3 、向下延伸管护。依托县乡现有管护机构和队伍,通过向村组延伸的方式,对村级公益设施进行管护。

4 、社会化管护。由村委会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企业或人员进行管护。

5 、其他方式管护。按照符合群众意愿和因地制宜原则,由各地探索创新的其他村级公益设施管护方式。

第八条 管护贵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管护职责:

1 、市级负责特惠制项目的管护意见,督促指导县级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项目的管护工作。

2 、县级负责督促指导村级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

3 、乡镇政府负责指导和落实辖区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运行管护,监督村民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村规民约,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

4 、村委会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制定具体的项目管护办法,落实管护人员、管护措施,与管护人员签订合同,明确管护责任和义务;

5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定管辖范围,成立运行管护机构,细化管护措施,明确管护人员,建立和完善管护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管护台账;

6 、项目管护人员要按照签订的管护合同认真做好项目管护工作,保证建设工程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取有关费用,不得擅自变卖工程及设备,不得破坏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

第九 条管护标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设施要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或合同规定进行日常的维护、维修、保养等,树立标示牌,建立管护档案,确保项目设施正常运行和使用,发挥应有效益。

第十条 加强宣传。各乡镇、村(居委会)要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群众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的制度,并将管护制度、管护公约等在项目所在地公布,增强群众管护意识,调动群众管护积极性。严厉打击破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设施行为,在农村营造一个建设工程、使用工程、爱护工程的良好氛围。

第三章 管护经费和监管

第十一条 管护经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项目建设项目管护经费的筹集。

l 、财政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经费以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县级财政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安排必要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护工作经费,实行专账管理。

2 、集体资金。有集体收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应当从集体收入中安排公益设施管护资金。

3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通过承包、租赁等方

式取得收入,优先保证用于项目工程管护。

4 、村委会按村民一事一议的有关要求或村规民约,

组织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参与修复公益性设施。

5 、鼓励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多元化

投入机制,逐步建立经济自立的项目养护鼓励机制。

第十二条 管护资金监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

护经费通过财政补助的资金由乡镇统一管理,财政所实行分村专账核算,资金结余结转下年使用。对通过财政补助资金以外的其他形式筹集的管护经费,纳入村级财务管护经费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纹”管理,统筹使用。

第十三条 监督检一查。市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县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对各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设施管护情况和管护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评比,评比结果作为当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并同时作为确定下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对破坏和非法侵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设施

的行为,除通过村规民约进行约束外,由议事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责任.造成项目设施损毁的,应当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对擅自占用项目设施的,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盗窃项目设施设备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市、县、乡镇、村及有关单位可根据本

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修改为:为完善《陕西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确保项目长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理由:管护办法应在大的办法之下完善和健全。

第二条,修改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指通过村民议事机制和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内,开展的村内街道硬化、村内小型水利、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需要村民筹资的电力设施、村内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绿化、美丽乡村建设、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村内户外”公益事业。

第四条??建设的项目设施。

第二章

第六条?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理由:《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第四条 “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以下简称集体资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依法代表该组织内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资产的所有权。”

第七条 管护方式。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工作采取“因地制宜、方便运行、突出实效、奖惩结合”的原则,实行?的多元化管理模式。

第三章

第十一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管护经费采取以奖代补、公益金提留、承包收益提取等方式筹集。

 

第二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申请表

附件1: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  县(市、区) 乡(镇) 村(街道) 组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  县(市、区) 乡(镇) 村(街道) 组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和资金审批汇总表

填报单位:   市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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