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放宽单独二胎政策的一些想法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作业

题 目 对放宽单独二胎政策的一些想法

课程名称 法学方法论 专 业 法律硕士 年 级 2013级 学 院 法学院 日 期 20xx年12月6日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制

对放宽单独二胎政策的一些想法

此次十八大的《决定》中做出的改革指示,我个人比较关心也比较感兴趣的是开放“单独二胎”的政策。一来,作为一个即将进入家庭生活的青年人来说,生育问题一定是我们之后非常关心和必须面对的问题;二来,作为世界上第一大人口国,我党作出的这一人口生育政策的改变也不得不让人注意和思考,它到底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该如何去适应这一改变,这些都是要深思的。下面我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一、政策的解读 这次生育政策的改革被人们称为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在《决定》中的原文是这样规定的,《决定》第四十六点第三项规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意味着今后夫妻双方只要一方是独生子女,那么便可生育两个孩子。这是在确定和肯定计划生育仍为基本国策的前提下提出的,即我们仍将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基本国策,坚持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理念,要保证人口的数量在社会资源承受能力之下,人口的素质能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在这里提出放开“单独二胎”政策,仍是在原来的生育政策的基础上作出的调整(因为仍要坚持计划生育),只不过是在原来紧缩的生育政策上划开了一条渠道,给具备条件想多生的夫妻放开了限制,拥有了更多的自由选择权。我们都知道政策的发布与法律的颁布根据其内容和目的的不同,其性质也是有所差异的,有的政策内容是倡导性的,鼓励人们去做一些事情,比如环境保护政策提倡的节能减排政策,就是提倡人们节约资源低碳环保的生活的;有的政策内容是限制性的,禁止人们去做一些事情,比如对公款消费的制约政策,就是禁止权力人员利用职权去挥霍公款的;有些政策内容是权利宣告性的,告知人们权利存在、行使方式及维护手段,比如此次关于单独开放二胎的政策就是如此,告诉那些具备条件想生二胎的夫妻即将获得合法生育二胎的权利。做这样的政策性质上的区分是有必要的,因为这关系到对政策的解读方式的不同,带来的结果也将是不同的,如果将此次开放单独二胎的政策解读为一种倡导性的政策,认为是鼓励有条件的夫妻都去生二胎,既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严重偏离中央制定该政策的初衷的,很可能会造成国家人口的新一轮快速增长,加重社会负担。国情的不同,使我们无法也不必像一些低出生率的欧洲国家一样鼓励生育,我们不面临劳动力和军队战斗人员短缺危机,相反还有安排就业和军队编制缩减的问题,但与那些国家一样,我们即将面临在上一轮人口高速增长之后带来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因此,适时调整生育政策,改善人口结构,是有必要和可行的。

二、现行生育政策及其影响 现行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在“只生一个”的基本中心点上,对生二胎其实也有详细的放宽规定,即在严格的“一个”政策下,还是有一部分人“享受”到了二胎生育权的照顾的,这次的单独二胎开放,只是把这一部分人的范围给扩大了。根据2011计划生育新政

策,符合如下几种规定的才可以申请二胎: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如此详尽的二胎生育政策,不得不说在计划生育大政策的框架下,政策的制定者还是结合了一些实际情况的,对特殊情况作出了特殊的规定。但这种政策的修补在面对我国如此巨大的人口基数的情况下,其作用也是有限的,加之长期的“只生一个好”的政策宣传,及世纪80-90年代对计划生育工作近乎严苛的执行,还有如今社会生存压力的剧增及生育观念的转变,我国的人口数量得到了一定的控制。据统计,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国少出生人口4亿多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及青年人对工作岗位的需求。如果人口

增长过快,那么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生产力和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整个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可能要降低不少,生存行为对于自然环境施加的压力也会陡增,生活幸福感当然也是随着降低。

但紧张的生育政策带来的不利后果也正在显现,首当其冲的就是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国的人口结构在经历了一个年龄发展周期后逐渐出现了老龄化问题,有“未富先老”的趋势,对我国薄弱的社会福利资源及公共医疗、服务行业就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这么多的老人该怎么安排他们的生活,生了病医疗资源够不够照顾的到,保险制度是否容纳了绝大部分的老人让他们的晚年有所保证,倘若第二代独生子女夫妇的下一代还是独生子女,到了第三代就可能出现一对年轻人赡养12位老人的局面,他们所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这些都是问题的所在。其次,计划生育政策除了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的偏差,也导致了人口性别结构的失调,男性出生率高于女性,大量男性无法从国内找到妻子,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再者,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要承受“失独”的风险甚至痛苦,又该有谁来为这些失独家庭的痛苦买单?另外,对于超生子女的正当权益保护也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需要考虑的问题,生育权本是人的最根本的权利之一,繁衍后代,传递文明,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为了后代和他人的利益而剥夺和限制现代人的生育权利,这已经是在理性范围内对人性做出的最大限度的制约了,但是我们的法律法规对于通过“超生”手段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孩子却有歧视对待之嫌,工作、受教育、迁徙等权利都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有悖于“人生而平等”的原则,也是与我国提倡的和谐社会的宗旨相违背的。最后,原来的二胎放宽政策,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越放宽的生育政策,会造成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局面,因为人口素质的提高主要还是靠教育,子女多,家庭生养负担就重,投入在教育的资源肯定要减少,人口素质得不到提高,不能对区域发展提供内在动力,相反加重了人口负担,因而看起来会更穷;相反的,越是生养教育条件好、生育愿望低的地方越限制,应而这些地区的夫妻生的少,在单个孩子的教育和素质投入方面就要增加,这类孩子的整体素质自然要高过缺少教育的孩子,无意间构成了一种人口素质的“逆淘汰”。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一区别对待,计划生育政策如果存在执行不利之处,最大的不利之处就是将高素质高学历家庭紧紧控制住,而广大的农村,低收入低教育家庭却没有受到那么严格的控制,甚至政策还对他们有所放松。事实上,计划生育仅仅控制了占人口总数30-40%的城市人群,放弃了庞大的农村群体。当然,这是由于控制策略决定的。城市人口大多数有劳动关系,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如果不执行这种政策,可能遭受来自事业和舆论等多方面的惩处。而农村,最重的处罚就是罚款。他们不受或者较小的受到社会力量的制约。如果在农村只是交钱就可以多生孩子,对于城市和农村在这一政策上显然是不公平的。作为基本国策,存在这么大的执行差异这也是让许多人无法理解的。

三、单独二胎政策带来的改变 如今,开放单独二胎政策,即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对于改善以上所列举的问题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

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归功于人口红利,因而我们会担心过低的生育水平将降低经济潜在增长率。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育观念得到了改变,“多子多福”的观念也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对孩子的教育培养投入观念,给予孩子足够优秀的资源才是家庭未来生活的希望,这应当是当下许多年轻的夫妻所考虑的方向,因此,我国的生育率正在降低,长此以往,对社会发展是不利的。开放单独二胎,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减缓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后过快下降的势头,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改善人口结构,缓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福利压力、能提供稳定且优质的劳动力,对于不少希望拥有第二个孩子的“单独”家庭来说,这项政策也无疑令人兴奋不已的,政策的放宽,也让很多独生子女家庭有了保障,降低了年轻人以后赡养老人的压力,同时也降低了单独家庭“失独”的风险。在这里要再次强调,这是一项权利昭示性的政策,并不是鼓励性的,给予了想生而又不敢生,但培养精力富足的夫妻一次机会,改善了原来政策上的不平衡,让更多的家庭拥有了生两个孩子的机会,二胎政策的涉及面大大扩展。当然,最终是否选择生两个孩子,还是取决于这些具备条件的家庭自己本身的,因为社会条件和培育观念的影响,很多家庭还是会选择只生一个孩子也是很有可能的。我也相信,如果政策的实施结果是良性的话,那么以后对所有家庭完全开放二胎政策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但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毕竟当前我国所面临的人口压力还是非常大的,资源的紧张,制度的不完善都是制约和影响二胎政策施行的重要方面。

四、新政策的配套措施 在开放“单独二胎”政策以后,我们还要考虑的一个方面就是其他相关配套政策的跟进与完善,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因为这一人口政策的改变势必会带来人口的增加,如果还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去应对将来增长的人口,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如果没有相关制度的保障,新的单独二胎政策只怕也会沦为增加社会紧张感的源头。

政策的跟进,首要考虑的恐怕是要做好优生保健准备。當前的独生子女当中,有些接近或达到高龄产妇的年龄,对于这部分人来说,生育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更需要做好胎儿出生缺陷防范。现实中,孕前优生检查补助措施只限于农村地区,这一举措对减少农村地区婴儿的出生缺陷的作用是相当明显的,面对当前政策的改变,二胎涉及面的扩大,孕前优生检查的政策也应当相应的扩大,使城市里“单独二胎”家庭也能享受到这一保障政策,这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一个有效且必须的手段。

其次是要做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应对措施。孩子出生了,要有地方读书,并且要能保障有好的条件去就读,在目前的人口数量下凸显出来的教育资源不足、分配不公的问题已经非常明显,那么面对接下来的受教育人数的增长,政府该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也是至关重要的。和教育一样,人口总数的增加势必会对现有医疗资源造成新一轮的压力,加大对公共医疗的资金投入,抓紧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同样是政府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基数不大的小城市,公共基础服务和资源本来就是比较缺乏的,保障程度可能一直都在基础线上徘徊,新的生育政策一出台,新出生的人口哪怕增加不多,

对原本就紧张的公共服务资源的冲击也是巨大的,比如幼托、幼保、幼儿教育等机构就会出现僧多粥少的局面。

当然,还有诸如职场中的育婴福利制度问题,想多生一个了,但是企业能给予支持吗?孩子多了,将来的住房问题也会让家长头疼不已,面对如今的高房价带来的生活压力,很多人不得不选择只生一个来避免教育和生存二者之间的矛盾,政府该如何调控房价,保障民生?现有的法律法规也应当做出调整,比如过去一方是独生子女超生了,面对现在的政策怎么样界定之前这一超生行为?如果划归为合法行为,那么补救措施又该如何进行?在政府机构的组成方面,单独开放二胎势必会造成计划生育部门机构的削减,减下来的这一部分人该如何安排?潜在的问题还有许多,无法一一列举,但敢于直面问题,不回避问题这是执行一项政策所必须的。

作为我们人们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也是政策得到充分、正确落实的根本保障,要对接下来所要面对的问题做好预期准备,改进和完善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社会进步的成果就会显现出来。

 

第二篇:浅谈放宽二胎政策

浅谈放宽二胎政策放宽二胎政策,真的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吗?我个人认为:在中国过去30年计划生育政策结果来看,制约中国人口增长的因素,不是计划生育政策,而是飞涨的物价.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最初十年,中国物价在这十年间物价没有明显上涨,所以中国人无所顾忌的还是多生。当时媒体报道:计划生育政策实施遇到的阻力很大。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中间十年,这十年间,物价上翻了一倍还多,多生家庭生活困难,一些人拒绝多生。当时媒体报道:计划生育政策取得有效成果。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十年,物价上翻十倍还多,很多人表示,养活自己都困难,开始出现不打算生小孩的丁克族,很多人表示生活困难,婚娶困难,推迟生育。当时媒体报道:计划生育政策已深入民心,取得很大成果。如今中国物价与计划生育前的物价相比,上涨了三十倍还要多,这么高的物价,放宽二胎政策,生得起二胎的家庭有几个?如今中国物价与计划生育前的物价相比,上涨了三十倍,而中国人均工资,上涨的速度有三十倍吗?中国政府想让中国人多生,为什么不控制一下物价?否则,中国放宽二胎政策,形同虚设。敢直言中国放宽二胎政策,中国还会有不打算生孩子的丁克族,因为生不起,也养不起。我还想说一句:放开开二胎政策,是因劳动力有了缺口,为什么中国不发展机器人产业,让机器人填补劳动力缺口?中国不是讲究科技兴国吗?放宽二胎政策,难道要“人多兴国吗”?人多了,劳动力一定会廉价吗?企业工资太低,工人宁愿在家待着,不工作怎么办?企业被迫提高工资,企业赚不到利润怎么办?我建议大量发展机器人产业,让机器人代替人工作,因为只有机器人是无限廉价的。有人说:“放宽二胎政策,可以减轻政府养老重担。”但是,我想说的是:“物价涨得这么快,这么高,我们的后代能养活自己就不算不错了,拿什么养我们,而且他们也要养育后代!”作者:卢文建籍贯:山东临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