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慰问管理制度

普定县人民医院

“学医为名、服务乡亲”亲情慰问工作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开展好“学医为民、服务乡亲”亲情慰问工作,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取得的成绩,以保证慰问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及时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单位为小组成员制作统一的服装及胸牌,各小组成员在访视病人时须统一着装(亲情慰问工作服),并佩戴胸牌及笑脸。不穿亲情慰问工作服、不佩带胸牌及笑脸访视病人的,发现一次扣罚30元。

二、访视病人时,必须是小组2人一起访视病人。如小组成员其中一人有特殊事由不能参加访视,必须向社会服务部电话请假并说明事由。如当月小组由一人访视病人超过3次者,则扣罚该小组50元。

三、亲情慰问小组成员由自愿报名或单位点名的形式产生,非特殊情况不得退出,以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服务期限至少为2年。如由于自身原因退出亲情慰问小组且服务期限不满2年的,根据所差时间按比例缴纳服装制作费。

四、亲情慰问小组成员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如因工作中出现语言不文明礼貌,服务态度差、沟通不到位而被病人或家属投诉,一经核实,每次扣罚50元。

五、在访视病人过程中,如未真正访视病人,弄虚作假填写访

视登记表,发现一份假登记表处罚50元。

六、填写病人访视信息表时,请字迹工整、清晰,如发现病人信息如姓名、住址、诊断、入院时间及电话号码等不清楚的,每份扣10元。

七、访视时如因病人外出不在病房时须作好登记并在交访视登记表时及时反馈给社会服务部,以便安排下一组人员访视。如未访视到病人又未登记并反馈者,发现一例扣罚10元。

八、每天的访视名单务必在当天下午下班之前领取,访视完的信息表必须在次日上午9:00前上交到社会服务部。如不按时领取访视病员信息或上交访视登记表的,按实际病员信息计算,一例扣罚10元。

九、亲情慰问小组成员必须服从安排,小组与小组之间、小组成员之间如因沟通协作不好而影响访视工作者,将按医院绩效方案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社会服务部,未尽事宜或重要事项提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十一、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普定县人民医院社会服务部

20xx年8月6日

 

第二篇:亲情餐管理制度

亲情餐管理制度

为充分调动教育戒治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指定亲情餐管理制度。

一、条件

1、申请亲情餐的人员必须是入所满三个以上。

2、申请亲情会餐的人员在所期间能够遵守所规所纪,没有违纪行为的。

3、参与亲情会餐的对象必须是经管理人员批准的配偶、父母、子女直系亲属人员。

4参加亲情餐的人员一律按民警的指定位置就餐,不准有身体上的接触,剩余饭菜一律不准带入大院。

5、参与亲情餐的家属必须配合民警的安全检查,方可进入亲情餐厅,不得捎带信件、便条等,不得就爱那个违禁品带入场所,如有违反,立刻停止亲情餐,情节严重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二、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书面向所在大队提出亲情餐申请。

2、所在大队经审核符合亲情餐条件的,填写《亲情餐审批单》由大队领导签字后报送管理科、分管所领导审批。

三、管理

1、就餐必须在指定的亲情餐厅进行。

2、亲情餐厅准备就绪后通知所在大队,大队接到通知后方可将就餐的人员带出,就餐的时间必须掌握在一小时以内。

3、责任民警必须严格执行《现场管理》,不得脱离就餐现场,不得托管失控,严防违禁品带入场所。

4、违禁批准的人员不准参与就餐。

5、就餐人员必须在指定的餐位就餐。

6、就餐结束后即由其所在大队民警将人员带回大队。

7、任何民警不准违反规定安排亲情就餐,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民警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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