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丰县县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丰县县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丰委法〔20xx〕40号

为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速法治丰县建设步伐,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述法考评对象

各镇领导班子成员;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领导班子成员;

县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法考评内容

(一)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情况。

(二)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情况。

(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依法进行的情况。有无与法律 法规相抵触的决策意见,造成决策失误,形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依法开展行政工作情况。镇、县级机关行政部门班子成员,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有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分管工作有无造成行政败诉案件、复议被撤销变更案件;有无造成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有无执法人员被确认为不作为、乱作为;行政首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质证情况。

(五)司法机关公平正义的情况。司法为民绩效如何; 分工的司法工作,有无确认为司法不公正、不作为、不文明, 甚至违法的人和事。

(六)个人遵章守法的情况。

三、述法考评程序

(一)形成述法报告。述法对象在个人述职报告中,要围绕规定的述法内容,总结一年来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情况。述职述法报告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既充分肯定成绩, 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还要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组织述职述法。述法的形式原则上口头述法。参加的对象与参加述职述廉的人员相同。

(三)实施民主测评。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后,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民意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与听取述 法报告的对象相同。

(四)反馈述法情况。述法、测评后,县委组织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民主测评情况汇总,汇总的情况反馈给各级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

(五)述法结果运用。述法和测评情况将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分别 存入个人档案。

四、述法考评时间

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与述职同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

五、组织领导

(一)述法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安排,并派员 参加。

(二)各镇科室、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的述法、测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年底纳入法治考核检查。

二〇〇九年x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中共峡江县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峡江县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

意见

发表日期:20xx年x月x日【编辑录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夯实全县党建工作基础,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推动峡江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县委决定从20xx年开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推动我县基层组织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紧密联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和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现状,着眼于基层党建工作内容创新和基础夯实,着眼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先进性机制长效保持,着眼于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不断增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峡江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及原则

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达到干部素质明显提升、组织设置科学优化、活动场所全面完善、党员作用充分发挥的四大目标。工作中,要注重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将建设活动与各项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建设活动来推动工作的开展,以工作成果来检验建设活动的成效。

二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突出重点,在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完善活动场所功能和强化党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同时,将建设活动与党建其他方面的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整体提高。

三是联系实际,突出特色的原则。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注重研究新情况,搭建新载体,创造新经验,体现新特色,不断扩大建设活动影响,提高建设活动成效。

四是巩固提高,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坚持不懈抓落实,一年一年促深化。既要有总体目标,又要有年度要求,做到在推进中深入,在深入中提高,在提高中取得实效,努力实现预期目标。

三、主要任务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以基本队伍、基本场所、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和基本保障“五基”建设为重点,突出在农村、园区、社区党建上下功夫,着力实施“四大工程”。

(一)实施“素质工程”,提升干部能力

1、强化教育培训。以学习十七大精神和农村实用技能为重点,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政治理论和致富能力的培训,重点抓好村(居)干部的教育培训。县里每两年举办一次村书

记、主任培训班。各乡镇要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大力开展各类实用技能培训,每两年对全体村(居)干部轮训一次。要积极创造条件,选派村(居)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村(居)干部的理论素质和创业本领。

2、鼓励学历教育。鼓励村(居)干部参加各类在职学历教育,本意见下达后,凡是参加学历教育的村(居)干部,在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凭之后,可以在村(居)集体报销参加学历教育的全部学费(不含差旅费、考试培训费)的一半。同时,积极开展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推行新录用公务员到村挂职锻炼制度,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

3、抓好干部选配。按照“政治坚定有信念、实践宗旨有办法、发展经济有本领”的要求,以村(居)委会换届为契机,做好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的选配。在年龄上,要形成梯次结构,一般由50岁左右、40岁左右和35岁左右的干部组成,其中35岁以下的干部每村要有一名以上;在文化程度上,应以初中以上毕业生为主,新提任进班子的,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学历教育并获得大专以上文凭的,优先考虑任用。要通过试行“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等新办法,大力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青年、外出务工人员中选拔村(居)干部,真正将那些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选拔进村(居)班子。各乡镇要按照1﹕1的比例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村(居)后备干部队伍,掌握一批农村和社区建设的后备人才。

(二)实施“优化工程”,创新组织设置

按照有利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

1、农村基层组织要进一步扩大“村党总支—村落社区党支部—党小组”的覆盖面,经过三年的努力,在条件成熟的行政村全部建立党总支。要围绕各类产业发展的需要,依托产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把党组织建立在新经济组织上,灵活党员活动方式,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2、社区基层组织要推行“社区党总支—居民小区党支部—住宅楼栋党员联系点”模式,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建立党总支,下设居民区党支部和党员联系点。坚持和完善社区党建为民服务,整体提升社区党建水平。

3、非公企业基层组织要按照“建支部、抓规范、促发展、创特色”的目标,重点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的规范运行和作用发挥,坚持打造货运物流业党建品牌。不断扩大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的覆盖面,做到项目建设到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形成党建促产业发展,产业为党旗增辉的良性互动局面。

4、机关、学校等基层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党组织设置,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实施“安家工程”,完善场所功能

1、抓好场所建设。继续采取鼓励有经济实力的村自建一批,整合项目资源联建一批,开展“双联双帮”活动帮建一批“三个一批”的方式,抓好活动场所建设。今年全县20个“双联双帮”村活动场所要全面完成新建或改建。从明年开始,开展新一轮的部门包村帮扶活动。力争通过上下努力,在三年内,使全县村级活动场所基本得到完善。要鼓励各地结合新农村建设活动,对旧祠堂、大礼堂等进行改造,建设一批群众休闲、娱乐的村落社区活动中心或文化大院,促进文明乡风建设。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逐步改善城镇社区的活动场所。

2、实行分类管理。将全县的村级活动场所分A、B、C三类进行管理,A类为示范点场所,B类为一般性场所,C类为达不到B类以上要求的活动场所,对A、B类活动场所提出

不同的创建标准(见附件一)。各乡镇要按照要求,将活动场所科学分类,动态管理,切实抓好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保证活动场所庄重、美观、规范。力争在三年内,各乡镇A类活动场所达到40%以上,所有活动场所都达到B类以上标准。要依托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在环县内主干道打造我县农村基层党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全县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3、完善服务功能。围绕“功能多样化、服务全程化”的目标,努力将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服务群众中心”、“教育培训中心”、“文化娱乐中心”。要重视发挥好场所“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功能,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为民服务站,形成“群众说事,基层评事,干部办事”的为民服务新机制。要注重利用好活动场所对外宣传栏的作用,重点抓好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要定期对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进行公开,不定期对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有关事项进行公开,每年公开12次以上。村务公开要突出财务公开这个重点,每季度至少公开1次以上。 县直单位党委也要切实重视党组织和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完善党委会议室和党员活动室,做到有关制度上墙,整洁、美观、大方。

(四)实施“旗帜工程”,激发党员作用

1、创评“五好”乡镇机关。积极开展以“领导班子好、干部管理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机关环境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乡镇机关创评活动(具体标准见附件二),强化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表率作用。

2、提升党员发展质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票决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推行“培养对象推优”制,进一步扩大党员发展中的民主,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每年的发展党员工作达到计划目标要求。要扩展党员发展视野,做好进城务工和货运物流从业人员发展党员工作。

3、抓好党员日常教育。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等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的落实,确保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的时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经常性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新机制。

4、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继续深化“三培两带”、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为民服务承诺和党员义工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社区大力开展“亮党员身份、树先进形象”活动,在货运物流业深入开展“党员红旗车”活动,同时,鼓励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新途径,创新党员活动载体和内容,促进党员永葆先进性。

5、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党内激励关怀机制,加大党员扶助金帮扶力度,积极实施“党员创业帮扶工程”,帮助党员创业。建立健全村(居)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村(居)干部的工作报酬和待遇水平。继续做好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农村干部养老保险覆盖面。

四、组织领导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切实强化对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严格督促,深入推进,大力宣传,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既是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长远之举,也是当前党建和组织工作的务实举措,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干事日程。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县委建立基层党(工)委书记履职报告和述职制度,各基层党(工)委书记在年底,要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向县委作出书面报告,向所属基层党组织述职。各基层党(工)委具

体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方案,请于20xx年x月x日之前报县委组织部。

2、强化督查,保证质量。县委组织部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主要任务,作为各基层党(工)委组织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核。各基层党(工)委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乡镇党委年度组织工作考评列最后一名的,在乡镇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党建工作单项考核不得加分;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工)委年度组织工作考评分列最后一名的,取消党(工)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年底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以“群众测评党员、党员测评支部、支部测评党委”为主要内容的“三测评活动”,检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成效。

3、广泛宣传,扩大成果。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化认识,实践创新,积极投身到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来。县委组织部要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简报编发工作,利用“峡江党建”网站,及时宣传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各基层党(工)委要加强信息报送,强化联系沟通。县委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着力建设一批先进党组织,培养一批模范党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取得一批发展成果,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建设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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