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医疗纠纷

最近,连续代理多起产科医疗过错导致新生儿(胎儿)损害的案件,觉得有必要总结一下。 行文之前,考虑到读者很多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于是我们先区分两个概念:医疗损害和医疗事故。实际上,这两个概念本质上并无区别,都是指因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但由于立法上的历史原因,导致两个概念在不同时期描述着同一事件。大家知道,20xx年,我国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根据该法规,经医学会鉴定为事故的,才确定为医疗事故,并给予患者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医疗事件没有鉴定为医疗事故,但实际上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为此,很多法院为了纠正医学会的错误,对于没有鉴定为医疗事故,又应当给予患者赔偿的案件,创立了医疗过错的说法,并判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本质上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均是因医疗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20xx年x月x日,我国《侵权责任法》实施,将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统称为医疗损害。

一、产科医疗损害案件的类型

总体来看,导致产科医疗损害事件的原因常见的有以下四种:

1、产前检查不当

在胎儿生长发育过程中,孕妇应当定期接受检查,医疗机构应当对胎儿的生长发育进行评估,并提出专业意见。但在实践中,由于医务人员的责任性、专业水平存在不一,所以,在孕妇产前检查过程中,对胎儿的情况可能出现判断失误。在我们处理的案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对先天畸形儿,如唐氏综合征、脊柱裂等患儿没有发现,导致患儿不当出生。比如,唐氏综合征作为严重的先天性畸形,早就作为重点筛查对象,医疗机构在产前检查过程中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对于高危孕妇,应当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检查,对于一般孕妇,应当告知并征求是否进行产前筛查的意见。如果医疗机构能够严格遵守这些诊疗规范,将大大提高出生质量,减少不当产生。

2、产程监测不当

孕妇临产后,根据卫生部的诊疗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对孕妇及胎儿进行监测,并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处理。但是,在实践中,有些医疗机构,甚至专业的妇产医院,也有产程监测不当导致医疗损害的事件发生。比如,孕妇王某在临产后到某妇幼保健院急诊,由于该妇幼保健院没有依照诊疗规范对胎儿定期监测,导致胎儿在濒临死亡时才被发现,为时太晚,不幸胎死腹中。另外,对于高危产妇,除了对胎儿监测以外,对孕妇的安全也要密切关注,否则很容易酿成严重后果。

3、分娩操作不当

分娩过程,包括自然分娩和剖宫产。两种分娩方式操作不当导致医疗损害的后果较多的是胎儿死亡、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残疾(如脑瘫、臂丛神经损伤等)。比如,孕妇李某在分娩过程中,由于助产师操作不当,胎儿长期缺氧致宫内窒息,心跳由正常上升到200,后又降至50,引起缺血缺氧性脑病,后来发展为脑瘫,需要长期康复治疗。

4、分娩前评估失误

这主要指胎儿过大、胎位不正、或孕妇因素需要剖宫产的胎儿,因没有施行剖宫产,无法正常分娩,在宫内出现窒息而出现残疾或死亡的后果。

当然,从医学专业的角度来看,一定还有很多可能出现产科医疗损害的事件,这里仅仅就我们遇到的案例进行归纳。

二、应当注意的问题

遭遇医疗损害以后,患方一定要冷静,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及时保存证据

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维权,保存证据都是第一步应当最好的事情。保存证据的范围很广,但主要是病历资料。复印和封存病历资料是固定证据的有效手段。

2、如果胎儿/新生儿死亡,建议进行尸检

胎儿/新生儿死亡,可能是自身的因素,也可能是外来的因素,通过尸检,可以明确胎儿/新生儿是否存在自身疾病,明确死亡原因。

3、如果新生儿伤残,应当及早赴专业机构就诊

如果新生儿出现伤残,应当及时就诊,脑瘫患儿的康复很有必要,康复治疗做得好,可以将一个残疾患儿的损害降到最低,但高昂的康复费用往往使很多家长望而却步,同时,也要注意一些康复机构夸大宣传效果。

三、法律缺陷

1、胎死腹中的赔偿存在法律上的缺陷

胎儿出生前死亡,即胎死腹中,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孕妇如果没有明显人身损害,可能只能获得一些精神伤害抚慰金,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赔偿(虽然卫生部在20xx年有过规定,这种情况可以按照二级或三级医疗事故定性,但是实践中我看到越来越多的医学会仅将这种情况确定为四级医疗事故);而一旦胎儿出生后死亡或伤残,就可以获得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数额存在明显差异。而胎儿出生时到底是否活着,完全由医疗机构掌握和控制,所以,如果医疗机构在分娩过程中发生差错,是否会为了减少赔偿,而故意判定胎儿出生前即已死亡,甚至,在出生前就放弃胎儿的救治。

2、脑瘫患儿的康复费用计算问题

脑瘫患儿的治疗费用非常高昂,可是如果计算并向法院主张是个难题,我建议是否可以对于该类患儿先支付一部分治疗费用。原因有二:一是可以及早进行康复治疗,挽救孩子,以免家长由于经济原因放弃康复治疗;二是待治疗一段时间后,根据康复机构的实际费用再行进行小孩的全部康复费用更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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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医疗纠纷

张国富 许昌市中心医院 河南 许昌 4 6 1 0 0 0

关健词 放射科 医疗纠纷 防范

近年来,医疗纠纷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并且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以往医疗纠纷大多涉及到临床科室,特别是手术科室,医技辅助科室较少。而近20xx年来,放射科也时有医疗纠纷发生,并且有些医疗纠纷的索赔数额还比较大,对放射科室及放射工作人员的影响也较大。现结合我科最近几年的医疗纠纷,就其产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1 放射科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随着影像学检查手段的增多和技术的进步,图像分辨率越来越高,为疾病诊断所提供的依据越来越多,临床对放射影像的诊断依赖性也越来越强。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各种先进的影像设备的投入使用,放射科在医疗活动中的地位和影响日益提高,反映和指导着临床医学在诊断、医疗以及随诊中的进步。特别是介入放射学的广泛普及和开展,大大提升了放射科的地位,使放射科从单纯的诊断科室过渡到集诊断、治疗为一体的新型的综合临床科室在放射学实践中,从放射科工作人员接到病人的检查或治疗申请单予以登记开始,双方的医患关系即告成立,病人在放射科进行的所有检查和治疗,直至拍片结果送到病人手中,整个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要求我们不能有任何差错。加之病人在放射科的检查多为一过性,在患者及家属的心理上认为放射科医生地位不如临床医生重要。若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易引发医疗纠纷。 2 放射科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

2 . 1 放射科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责任心不强,技术水平差

工作人员在接诊病人的过程中, 言语生硬,服务不周到,解释不耐心,与病人及家属交流不够,特别是当需要病人配合时不能认真地讲清以得到病人的合作, 容易引起病人及家属的不满而产生纠纷。

在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 “ 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而是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严肃,马马虎虎,草率应付,拍错病人者有之,拍借部位者有之,贴错号码、左右颠倒者亦有之,对各种照片不能仔细认真地读片,疑难病例未能提交读片会集体会诊意见,就轻率地写出诊断意见,导致漏诊、误诊。少部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各种照片及造影检查和诊断信息不认识或认识不够,不能正确地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导致了漏诊、误诊。严重者甚至有发错片,写错报告的恶性事件发生。

2 . 2 放射科工作人员对医疗行业的风险性认识不足

随着介人放射学各项技术的广泛开展,其具有的创伤小、疗效高的优点已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但其相对于传统放射学的高风险的一面也日益表现出来,导管室也成为放射科产生医疗纠纷的一个高发区。另外,由于各种造影检查及C T增强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种类型造影剂的大量使用,造影剂过敏事件也时有发生。一旦出现,病人及家属不能接受,也容易产生医疗纠纷。

放射科有些工作人员对检查及治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认识不足,不能严格地掌握适应症,轻率地进行了一些有危险的检查和治疗。如对小儿肠套叠病人进行整复时,由于对可能产生的并发症认识不足, 灌肠压力掌握不当, 加之有肠坏死,导致病人肠管破裂;还有对有明显肺气肿的病人进行经皮胸部穿刺活检时导致气胸的发生都是典型的例子。

2 . 3 放射科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不够

在医院的医疗工作中,临床科室和放射科所扮演的角色不一样。双方都需要对方提供更多的资料和信息以利于自己的诊断和治疗。一旦双方沟通不够,工作脱节,相互推,特别是有时要病人及家属从中间传话,就会使病人产生 “ 踢皮球”的感觉,容易产生误解,引起不满,进而可能发展为医疗纠纷。

2 . 4 患者及家属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

部分患者及家属对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不可预测性以及个体差异认识不足,对医疗诊断技术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不仅要求诊断快速正确,还要求在检查过程中不能出现一点问题。有个别病人拍完片就要立即拿到照片和结果,不了解从拍完片到洗出照片,然后再根据照片写出诊断结果需要一个过程;还有个别病人苛求一种或一项检查就要给出一个明确的诊断结果,不知道人体疾病的复杂性及人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一旦因诊断不清要求其进一步检查就产生不满,认为医生故意让其多花钱,从而发生纠纷。另外,患者及其家属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部分新闻媒体不负责任的炒作,社会上公众同情弱者的心态,也是导致医疗纠纷居高不下的原因。

3 放射科医疗纠纷的防范

3 . 1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我们要熟悉掌握与医疗行业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如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增强放射科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使放射科每个工作人员都意识到:规章制度是我们行医的规矩,它是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通过一个个血的教训换来的,只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才能杜绝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以此提高放射科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的自觉性。

3 . 2 加强科室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道德修养和业务技术水平

要牢固树立 “ 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想方设法为病人服务;加强责任心,树立良好的医德修养;树立维护团结合作,崇尚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的风气;积极加强和临床科室的联系,保证相互之间信息的畅通;采取各种方法,不断提高放射科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整体技术水平,特别是放射诊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尽可能满足临床和患者的需要;加强科室的管理,严格执行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标准,坚持管理的标准化和制度化。

3 . 3 实行人性化管理,加强与患者沟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在科室日常工作中,实行人性化管理,从一切细微之处为患者提供方便,使患者在放射科检查和治疗中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从心理上消除医患双方的隔阂。

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知情同意权是国际卜公认的患者基本权利之一。所以,在工作中放射科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地给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让其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凡是有风险、有创伤性的检查,在明确告知的同时,要让患者和家属签字同意。同时,尽可能采取一些方法化解风险,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川 。

3 . 4 积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解除放射科工作人员后顾之忧

参照外地经验,我院放射科工作人员已全部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通过保险机制化解一旦形成的医疗纠纷所带来的经济负担,解除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轻装上阵。同时也使那些数量极少但后果确实严重的医疗事故得到妥养处理。

参 考 文 献

1.戴建平医院管理学· 医学影像管理分册[M] .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 0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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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时奎,卢仲毅,陈沉,等. 加强医患沟通 促进行业作风建设[ J ] . 中国医院管理, 2 0 0 2 , 2 2 ( 5 ) : 4 8

4.王凯戎. 实施知情同意 防范医疗纠纷 [ J]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 0 0 3 , 1 9 ( 4 ) :4 0 - 4 3

5.傅正华,高潮,阮小明,等. 医疗责任保险在医疗纠纷中的应用价值[ J]. 中国医院管理,2 0 0 2 , 2 2 ( 1 6 ) :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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