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贺兰县20xx年残疾人普查医学评定工作经费申请的1

贺卫计发[20xx]168号 签发人:王生平

关于核拨贺兰县20xx年残疾人普查医学评定工作经费的

申 请

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宁党发[20xx]60号)及自治区统计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和残联《关于开展宁夏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宁统字[20xx]83号)精神,按照《贺兰县残疾人

普查医学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从9月x日-10月x日由卫生局组织两个医疗评定组,将对我县9160名疑似残疾人进行听力、智力、肢体、语言、精神残疾类别和级别的医学评定。医疗评定组需携带医疗器械、设备等在各乡镇(街道、场、园区)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在评定,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医疗评定组人员还需上门服务。由于此次残疾人等级、级别鉴定范围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中需要医用耗材(医用试剂、药品等)、笔、纸张(化验单、报告单等)、车辆燃油、工作人员午餐费等(详见附表),现需申请核拨工作经费38.1万元,妥否,请批复。

附件:卫生局残疾人医学鉴定评审费用统计表

贺兰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二O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解决20xx年冬季征兵工作经费的请示

关于解决20xx年冬季征兵工作经费的请示

镇人民政府:

为了保质保量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冬季征兵任务,向部队输送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品佳优秀的青年入伍,根据历年冬季征兵工作经费预算、结合本镇实际。为切实做好今冬征兵工作,规范征兵工作程序,提高兵员质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兵员征集任务,镇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需频繁出动,又多次到村、学校等地联系工作,难度高,工作量大,但经费缺乏,捉襟见肘,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镇征兵工作的开展。对今年征兵所需经费、物资、食宿、车辆等预算如下:

一、宣传开支:码头、车站、学校、卫生院及交通要道的横幅480元,挂六条横幅工资300元。合计780元

二、外调预征开支:按县武装安排各乡镇到县二中、清江高中、民族高中招兵,费用乡镇自理。长阳二中一天,清江高中一天,民族高中一天,生活、交通及办公费用共计720元;

三、镇初检开支:组织全镇所有报名应征入伍青年到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初次体检、政审,卫生院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成品药物成本费或医生加班费,按100人计算需5000元;应征青年当天中餐按10元每人标准需1000元;卫生院、派出所、政府工作人员生活进餐及办公费用1000元。

四、镇站兵源食宿开支:按县武装部要求,在镇体检和初审通过的应征青年需达到50人进县站,50人在资丘镇住宿一晚需1000元、生活一餐1000元。

五、车辆及交通费用:工作人员组织50名镇初审过关青年进县兵站需往返交通费用3000元。

六、县站食宿开支:工作人员及应征人员二天生活费按10元每餐需3000元、住宿费按30元每人每夜需3000元。

七、政审(公安派出所负责)。接兵部队接待,党政办负责。

八、送兵(纪念品、家属车费务工补助)计2500元。

九、总结、奖励(村干部送青年到镇站检查数5元 /人支务工,该村合格入伍一名青年村干部送兵工资另奖励10元/人),约需1500元。

十、杂支计1000元。

共计20xx年冬季征兵工作预算经费为人民币24500元(大写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特此报告,请求帮助解决工作经费2.45万元,以保证我们日后的工作能够正常进行。

资丘镇人民武装部

20xx得10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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