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推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常州推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xx-07-27

随着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步伐也不断加快。继今年x月启动“常州市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之后,该市政府近日又推出了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市政府关于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xx183号),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记者近日从常州市科技局了解到的信息。 常州市政府将在常州科教城设立“金凤凰计划”专项资金,由财政列入预算。此举旨在加快常州重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加强科教城公共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形成研发团队和人才集聚高地,促进区域科技创新。

该计划惠及范围是:在市科教城管委会引进认可并注册的公共科技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等公共平台,从事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软件、新能源、环保等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科研工作,具有相对应的职称或学历,或有高新技术项目和成果在常州区域内研发和转化的高层次人才、技术骨干和研发团队负责人及作出特殊贡献者。 该计划资助标准是: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视其科研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和项目研发启动经费100至300万元;每年安排由本人支配的资料费等经费8万元; 5年内每月发给资助6000元;提供应邀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落户常州的,发给一次性安家费80万元。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江学者、世界500强企业(含著名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才,专职在科教城工作,5年内每月发给资助3000元;落户常州的发给安家费10万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正教授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拥有国内外领先专利(发明)的人才,专职在科教城工作,3年内每月发给资助2500元;落户常州的发给安家费10万元。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在科教城工作,3年内每月发给资助20xx元;落户常州的发给安家费8万元,其中海归人员发给安家费10万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在科教城工作,3年内每月发给资助1000元;落户常州的发给安家费5万元,其中海归人员发给安家费8万元。

 

第二篇: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做好20xx年“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

20xx-08-10 16:14:16

各学部、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和《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及《20xx年浙江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公告》,现就申报20xx年“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申报人选类型分创新和创业两大类人才。创新人才是指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按每年回国服务时间分为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简称“海鸥计划”)。创业人才是指在浙江省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引进从事创新创业,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等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重点引进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物联网、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海洋开发、核电关联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紧缺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拟引进人才或已在我校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海外引进人才;

3、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的水平;

4、须在20xx年x月x日后来校工作,且要求在20xx年x月x日前办妥引进手续,引进后全职在校工作(每年12个月),特别优秀的引进时间可以放宽到20xx年x月x日之后。

(二)“海鸥计划”条件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

3、具备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水平、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的水平,系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4、须在20xx年x月x日后来校工作,且在20xx年x月x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并办妥相关手续;

5、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来校工作2-6个月的工作合同,并且要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三)创业人才条件

1、20xx年x月x日后在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于20xx年x月x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有海外创新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4、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上述三类项目,申报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xx年x月x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可以破格申报,要求说明破格理由。

(四)其他

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当然人选。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海鸥计划”的当然人选。

四、材料要求

申报人申报时需提供以下书面与电子版材料。

1或人才“海鸥计划”申报书》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1份;

2、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1份;

3、推荐人选附件证明材料,1份:

创新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

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在申报书中填报内容的支撑材料;(8)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

创业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公司章程;(6)商业计划书;(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8)其他在申报书中填报内容的支撑材料等;

4、电子版格式要求,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个人信息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姓名加“附件”、姓名加“个人信息表”。如“张三”、“张三附件”、“张三个人信息表” ;

5、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要有封面、目录及页码(下载),请打印1份(除封面、目录外,其它证明材料需正反面打印)附件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装订。

五、申报渠道、时间

1、学校人事处负责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申报。联系人:刘红、何银根、张雯婷,联系电话:88981390、88981345,Email:tr@zju.edu.cn。

2、学校组织部负责创业人才项目申报。联系人:盛芳,联系电话:88981292,Email:sf@zju.edu.cn。

请各单位务必于20xx年x月x日前将候选人所有材料报送相应负责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部、院系、各有关单位积极物色、洽谈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同时严格程序,坚持标准,确保人选质量。

人 事 处

20xx年x月x日

 

第三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来源:日期: 20xx-03-14 被阅读9771次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苏组通〔20xx〕20号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就做好20xx年度“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1、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2、能够对我省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装备、文化产业和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或现代服务业领域从事研发和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

3、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创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4、地方、部门、企业及社会资金重点支持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已获得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的高层次人才。

5、创新在高校院所、创业在园区的高层次人才。

大力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拥有重大成果的创新创业团队,除给予个人经费资助外,还将给予团队持续3年的科技经费支持,申报通知另行下发。

支持一批由高校、科研、三级甲等医疗和省级疾病控制机构引进的,能提升我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科研创新水平和临床医疗技术水平的领军人才,申报通知另行下发。

二、自主创业人才(A类)申报条件

自主创业人才是指符合支持重点,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来我省投资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

(4)20xx年x月x日以后来我省创业,主要工作精力应为所创(领)办企业服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创(领)办的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20xx年x月x日前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2)创(领)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企业位于省级以上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等创新载体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三、企业引进人才(B类)申报条件

企业引进人才是指我省各类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或现代服务业企业引进的,符合支持重点、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研究开发和管理人才。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文化产业领域可放宽至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20xx年x月x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在20xx年x月x日前完成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创(领)办的;

(2)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产业教授”创(领)办的;

(3)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

(4)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

(5)列为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类基地的;

(6)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的;

(7)民营科技企业;

(8)省辖市引才计划资助过的企业。

优先支持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

以上两类人才特别优秀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的具体条件另行通知)。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1、受理申报。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海内外发布引进人才公告,各市人才办根据本通知精神,受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

(http://www.jsrcgz.gov.cn)申报。获得过省“双创计划”资助的人才,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创新团队计划”、“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获得过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不予受理。不得与“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同时申报。

2、审查推荐。各市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排序(推荐名额另行通知)。市科技局负责核实引进人才拥有科技成果、专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核实引进人才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

3、资格审核。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4、技术评审。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并按照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人选。

5、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省人才办会同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入围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和实地考察,择优确定拟资助人选。

6、社会公示。拟资助人选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7、确定资助对象。根据公示结果,按程序确定资助对象。

五、资助名额和支持政策

20xx年度省“双创计划”拟资助引进人才400名。支持政策包括:

1、按综合评分高低,给予每人100万元或50万元的资助(免交个人所得税)。已获得过省政

府“特聘教授”或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的,将原资助金额补足至100万元或50万元。

2、优先推荐进入省“产业教授”、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六、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20xx年度省“双创计划”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x月x日。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将申报书打印与其它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二份交各市人才办。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其中自主创业人才填报A类申报书,企业引进人才填报B类申报书。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

3、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创新创业计划书。

5、自主创业人才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20xx年度财务报表、企业用工有关证明材料;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引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书、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提供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企业工作3年以上”的证明),以及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等。

6、企业引进类人才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各市需提交《关于报送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推荐情况的函》和《申报情况汇总表》,报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一份。各市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x月x日。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工作,市人才办要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市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严格申报条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3、开展广泛宣传。各地要通过媒体面向海内外大力宣传省、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不断拓宽引才渠道,积极推荐引进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4、加强工作指导。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及进解决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省委组织部联系处室:人才工作处,联系人:张震,电话:025-83392370(传真);

省科技厅联系处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联系人:王建华,电话:025-83222067,传真:025-83227458;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处室: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联系人:刘玮,电话:025-83236170,传真:025-83236093。

申报咨询电话:025-83300329、83305766。

附件:

1、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2、创新创业计划书格式要求

3、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