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

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

党中央为了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管职能,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拟在8月下旬至9月中旬在全市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为此,特制定如下四点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一个月的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规范各类广告经营主体(特别是重点媒体单位)的广告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广告监管制度,促进广告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优化全市经济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两种商品:药品、保健食品。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利用社会公众人物、患者、消费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药品广告不明显标注通用名称的行为。

(二)两类服务: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电视购物服务。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约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不得在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者或家属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的内容;不得出现被介绍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

(三)八种形式的虚假违法广告。

1、虚假价格宣传。以“门店装修”、“厂价直销”、“清仓处理”、“换季(转行、转产)亏本处理”、“降价”、“打(公$文/有>约)折”、“优惠”、“大甩卖”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价格便宜。

2、虚假承诺宣传。以有奖、馈赠、让利、包退包换等形式向消费者做出一定的承诺,达到刺激消费的目的,而广告的内容与相关的附加条件、实际兑现的奖品、赠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不一致,或者根本不兑现承诺。

3、虚假信誉宣传。一是利用人们认牌购物的心理,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以外,在广告中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二是违背客观事实,在广告中对外谎称“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商品”、“知名品牌”、“通过质量认

证”、“无公害产品”、“免检产品”、“消费者信得过产品”、“获xx奖”等。

4、虚假性能、功能宣传。一是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对某种产品(服务)的相关特征进行描述,使人产生误解;二是直接或间接地夸大宣传产品(服务)的成份、质量、性能、用途、功效等。

5、虚假数据宣传。广告主凭空捏造产品销量、成分含量、市场调查结果以及涉及性能、功能方面的数据或者使用模糊的、含混不清的数据概念来误导公众。

6、在房地产广告中进行违法的承诺宣传。含有升值、投资回报、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事项的承诺。

7、未依法经过审查或登记擅自发布的广告。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发布户外广告,未依法经过有关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种子、兽药、烟草等广告。

8、利用新闻报道或专版、专刊、专题节目等形式变相地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page] >三、整治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8月x日-8月x日)。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这次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广泛宣传,召开所在地主要媒体和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会议,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进行自查自纠。

(二)集中查处阶段(8月x日-9月x日)。各地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辖区内各种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清查,对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各级广告监管部门要积极进行指导与督办。

(三)总结检查阶段(9月x日-9月x日)。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加以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对于管理过程中的漏洞要通过建立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加以克服,做到防微杜渐。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组织与领导。成立荆州市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调此项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广电局、市建委、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新闻出版局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相应的机构,分管领导亲自抓,同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司其责,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各级宣传部门应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导向的管理;工商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以及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媒体的

管理;建设、房产、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负责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对广告的监管力度,制定措施,把好广告准入关;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对暴力抗法的,依法打击,对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涉嫌犯罪的行为要提前介入;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新闻单位的负责人的追究力度,并将新闻单位遵守广告法规的情况列为行风评议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加强市场巡查与广告监测。相关部门要把广告监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广告监测机构要对所属辖区重点媒体发布各类广告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监测,及时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增强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及时向社会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警示,提高消费者防范和识别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

(四)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各地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要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并立案查处;对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交、外地转办的案件,要迅速立案,要抽调精兵强将进行调查取证,限时结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要限时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对查处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予以曝光;对涉嫌犯虚假违法广告罪的,要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瓦房店市华铜矿业有限公司

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20xx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已落下帷幕,为有效促进公司日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把工作中显现出来的缺陷和不足,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杜绝和避免,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加完善和提高,同时,加大管理力度,坚持不懈地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在此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通知下发后,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生产副经理主抓此项工作,6月x日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行动起来,采矿和选矿等主要生产部门对各自单位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等进行自检、自查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6月x日起,市安监局等上级安全部门和公司安环部对各单位生产车间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公司安环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工作,对市安监局下达的限期整改指令,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同时对现场管理情况进行了不定期检查,对现场管理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岗位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单位追究领导的责任。总之,通过认真、努力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具体工作如下: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初期,公司在中层干部会议上做了动员工作,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制度进行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公司对井下老采空区进行了普查和登记工作,对采空区和废弃巷道进行封堵等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4、对井下7个中段安全通道的梯子间隔板。横撑木和梯子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腐烂和损坏的隔板、撑木和梯子进行了

更换,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5、对提升系统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卷扬机操作箱电线杂乱、控制器无罩等问题进行了整改,确保提升系统安全运行。

6、对井下通风系统进行了测试和整治,定时对井下通风和回风进行技术性测试,及时调整各项通风。回风的及时指标,保证井下作业安全。

7、对井下巷道的积水、码头门加装阻车器、井下照明线路接头的绝缘处理等进行整改工作。

8、加强井下采场顶板浮石和邦浮石的现场监管工作,确保井下采矿作业安全。

9、及时掌握岩脉裂隙、断层、层理变化,及时对破碎带等危险地段进行支护工作,对长距离独头掘进时进行局扇通风,保证采矿作业安全。

10、加强夏季“四防”工作,对尾矿库主副坝体、坝面、水迫降、干滩延长等进行定时监察工作,监察人员24小时值班。

11、加强防洪工作,对矿辖区内的塌陷部位进行充填和筑坝,修筑倒流沟,有效防止水流入井下和塌陷区部位进一步塌陷,等等。

总的说来,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安监局和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在公司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们相信,在市安监局和上级各相关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本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建设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总结经验,强化制度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扎扎实实推进安全基础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瓦房店市华铜矿业有限公司

20xx年x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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