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20xx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监察工作总结(上报监察局)

新和县农业局20xx年上半年执法监察

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农资打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地遏制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了全县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我局将今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净化农资市场,整顿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县成立春季农资市场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农业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农机局、供销社、农技站、种子站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从成员单位抽调骨干18人,开展了春季农资市场检查和春耕备耕农资准备入户检查活动,对全县农资经销企业、销售网点进行执法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县通报,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具体工作意见,促进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上半年执法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0多人次,车辆40车次,抽查了全县110个农资经营企业、销售网点,入户检查六乡两镇22个村65个小组2097户农民已购买化肥、地膜、种子等农资质量、价格情况。通过4次联合检查,累计检查统计化肥9750吨(其中:尿素3570吨、磷肥2960吨、钾肥820吨、专用肥2320吨、其它80吨)、地膜1200吨、种子1300吨、农药80吨。抽验复混化肥8种,执法检查中查处违法种子案件21起(其

中:19起种子标签标注内容不规范,2 起未审定品种),结案21起,已收缴罚没款61000元。查处过期兽药8种,合计76盒/宝/支,价值达92元;查处超范围经营店5家、无照经营农机配件销售店3家。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有关执法部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告诫书,要求限期整改纠正违法违规经营活动。通过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农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为我县春耕农业生产农资使用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农资市场检查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我县坚持“面向领导、面向群众、面向管理对象”的宣传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是出动农资市场检查宣传车,走村串乡进行广播宣传。由农业局牵头组织开展以“放心农资下乡,保障春耕生产”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成活动板报,在县城区、乡(镇、场)显要地段组织群众观看学习。三是年初组织肥料、种子、农药等农资商品经营者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整顿。同时,在农资市场检查过程中,特别是在对典型案件的查处中,我们一方面依法查清事实,严肃处理,维护农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以此为反面教材进行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事警人,农资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提高农资执法水平。通过大力宣传及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杜绝了农产品污染,保证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今年上半年以来共印发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近3万份,制作板面12块,悬挂横幅5条、张贴标语50余张,受理投诉举报2人次,案件回访1人次,举办农药、肥料、种子经营户提高型培训班2期90余人次,农民现场指导培训17场次、3800余人次,接待咨询群众0.3万人次。

3、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农资市场检查工作,加强了对农资市场和农资经销企业(经销点)的监管力度。我县在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经营户档案,今年建立并完善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经营档案158份。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经营资质严格审查。今年以来,对全县农资经营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的农资产品;伪造产品登记证、批准文号、生产经营许可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变质失效等违法行为。三是严把市场检查关。实行执法人员分片包乡,巡回检查制,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通过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为我县农资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狠抓关键期执法。今年我县加大了关键期执法力度,通过执法和宣传,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企业、网点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五是变临时执法为长期执法。我县要求各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变临时执法为长期执法,每天都有执法人员到农资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保证执法效果。六是狠抓农资经营企业的规范经营管理工作。针对化肥等农资品种、含量杂乱的问题,我县加大对经营企业的管理和引导,要求他们必须按照我县施肥方案经营农资,凡按要求经营的企业向全县以“放心农资店”进行推荐,否则将列入黑名单,限制其经营销售。

4、加强协作,从严执法。

为了有效的打击农资经营违法行为,遏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协作能力,我县抽调7个成员单位14人,组成两个检查组。同时,强化职能,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工商局负责农资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市场经营秩序和产品虚假广告的检查;质监局负责农资产品的质量认

证工作;农业局负责农药、化肥产品的登记和标签检查;农机局负责农机销售网点经营秩序和管理。检查采取上下联动,集中清理的方式,集中3天时间,对全县158家农资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严格坚持“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处理的不放过。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职能分工的要求迅速予以查处,从而有力地打击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保证了农资打假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1、农资市场布点较多,不利于市场管理。目前,我县拥有农资经营门市部158家(其中:种子经销店33家),农资市场极为分散。同时,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一些法律法规原设定的行政许可相继被取消,开办农资经营企业降低了门槛,使一些不具备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人员从事农资的经营活动。这些都给农业执法、市场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2、农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表现为对农业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和与农业执法有关的法律掌握不能融会贯通,不能把握法律精神,不能准确应用法律条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责,真正做到整治工作任务、机构、人员、经费和措施五落实,承担起农资市场整治的日常监管任务,全面负责全县农资市场的监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2、进一步推进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把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做到依

法查处,规范程序,有序监管,有效监督。

3、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整治综合执法能力,形成以综合执法机构为主的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农资市场执法体系。

4、进一步强化社会舆论宣传监督作用,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参与,提高农资市场整治工作效率,取得更加令人满意的效果。

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强化责任,加大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提高农资经营网点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使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县农业生产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新和县农业局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安源区20xx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安源区20xx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安源区位于萍乡市中心区域,农业人口92814人,耕地面积27000余亩,为保障我区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确保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根据市农业执法支队和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安源区农业执法大队联合区工商局、电视媒体等有关部门多次对全区农资销售经营户、农产品市场、农产品基地开展了农资打假及农药残留检测综合治理检查。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并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农药、种子经营户做好宣传工作,按照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高毒禁用农药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赣农办字[20xx]87号)文件要求,对全区的农资农药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管。 安源区农业执法大队从保障农民利益出发,加大农业执法,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排查农资经营户58户,监察农药数量达15500余公斤,未发现国家禁止销售的高毒高残

留农药;没收在市场上销售的60余公斤青蛙,并全部放归农田。农民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农贸市场得以有序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农业执法大队严厉查处了坑农害农案件。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禁止以罚代刑。维护了农民的正当利益,减少农民上访上告事件,进一步加强了对“三农”的服务及社会的稳定。

二O O九年x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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