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名言

背起行囊,独自旅行。

做一个孤独的散步者。

如果说音乐是流动的建筑,那建筑物则是凝固的音乐。 悲观的头脑,乐观的意志。

无知者是不自由的,因为和他对立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 目标有价值,生活才有价值。

在纯粹光明中就像在纯粹黑暗中一样,看不清什么东西。 任性和偏见就是自己个人主观的意见和意向。

只有那些永远躺在坑里、从不仰望高空的人,才不会掉进坑里。

人是靠思想站立起来的。

最大的天才尽管朝朝暮暮躺在青草地上,让微风吹来,眼望着天空,温柔的灵感也始终不光顾他。

凡是存在的事物就天然具有合理性……

嘿,哥们,我说,没有意义的怎么可能存在。 一个深刻的灵魂,即使痛苦,也是美的。

太阳下面没有新事物。

良心,它就是对它自己有了确信的精神。

世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

绝对的光明,如同绝对的黑暗。

假如没有热情,世界上任何伟大的事业都不会成功。 人死于习惯。

民必须体会到宪法是自己的权利,可以落实到实处。否则,宪法就只是徒有其表,不具有任何意义和价值。 方法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内容的灵魂。

历史常常惊人地重演。

人类是地球上的匆匆来客。

一个灰色的回忆,怎能抗衡当前的生动与自由。

民族不是为了国家而存在的,民族是由国家创造的。 熟知并非真知。

上帝惊叹细节。

人类从历史中所得到的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吸取历史教训。

 

第二篇:黑格尔主要思想综述

黑格尔主要思想综述

班级:08法11 姓名:刘飞飞 学号:08031008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其哲学思想才最终被定为普鲁士国家的钦定学说。因此,说他大器晚成毫不过分。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他的一生没有多少重大事件。在青年时代,他非常热中于神秘主义,他后日的见解多少可以看成是最初他以为是神秘洞察的东西的理智化。他起先在耶拿大学当Privatdozent (无俸讲师)——他曾提到他在耶拿战役开始的前一天在耶拿写成了《精神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Mind)——然后在纽伦堡大学当Privatdozent,后来又在海德堡大学作教授(1816—1818),最后从1818年至逝世在柏林大学作教授,在以上各大学都讲授哲学。他晚年是一个普鲁士爱国者,是国家的忠仆,安享公认的哲学声望;但是在青年时代他却藐视普鲁士而景仰拿破仑,甚至为法军在耶拿的胜利而欢欣。

黑格尔一生著述颇丰,其代表作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和《美学》等。

一、主要哲学思想

德国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创立欧洲哲学史上最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极大地发展了辩证法。他的哲学的基本的出发点是唯心主义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论(亦称“思有同一说”),精神运动的辩证法以及发展过程的正反合三段式。认为思维和存在统一于绝对精神,绝对精神是一独立主体,是万事万物的本原与基础,它的辩证发展经历了逻辑、自然、精神三个阶段。他的哲学是对三个阶段的描述,因而相应地由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三个部分组成。

(一)逻辑学

逻辑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灵魂和核心,是其哲学观点及其思维方式和体系框架的基本规定。概念论又是逻辑学的灵魂和核心,是逻辑学的旨趣和根本观点的明白确立,亦是逻辑学的思维方式和整个黑格尔哲学的体系框架的具体规定。黑格尔把概念认作存在的本质,把存在看作概念的外化,把真与善统一的世界看作概念扬弃其外化的结果,从概念自身的辩证运动引出解释世界的主客关系模式和主体性原则。概念的外化及外化的扬弃,亦即概念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差别与矛盾的展开和通过否定返回到概念的统一,构成了黑格尔哲学解释世界的基本思路及其理论的实质内容。

黑格尔的逻辑学是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三者同一的体系。在逻辑学中,本体论和认识论是紧密不可分地结合在同一个概念推演过程中的,它们都指向同一个目的,即从根本上解释世界,找出现实世界之必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的根据,说明世界的本质之是,论证现实性和合理性的统一,并为理性的探求确立一个终极意义上的价值取向。逻辑学所确立的解释世界的基本观点是确认概念是一切事物的本质、根据,是现实世界必然进展的内在目的和实体性力量,现实世界是概念各个规定性的展开和客观化及扬弃主客观的外在对立的过程,作为概念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即思维和存在的绝对统一的善和自由是世界必然进程的究竟目的和主体价值追求的终极目标。逻辑学把概念认作终极存在,它对世界的解释是

以概念这一终极存在的展开和推演的辩证运动来阐释的,因而它对世界所作的解释是一种终极意义上的解释,而这种以终极存在的逻辑推演来解释世界的方式既规定了逻辑学的本体论性质和内容,也规定了逻辑学作为认识论的基本性质和内容,并且表明了逻辑学作为认识论与作为本体论实际上是同一个解释世界理论的两个方面。同时,逻辑学把作为事物本质的概念之由潜在到真在或实在的辩证发展过程展开为主客体的矛盾运动,并把扬弃主客观的对立、实现主客观的统一设定为这一过程的目的,从而在本体论、认识论和目的论的基础上确立了理性对善和自由的终极性的价值追求。逻辑学因此最终引导到价值论,使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合而为一。

由此说来,逻辑学的立意可分析为三个层面:(1)在本体论层面上,旨在从事物、世界的本质、根据的意义上确立概念为宇宙的终极存在;(2)在认识论层面上,旨在确立概念自身所展开的主客关系及其辩证法为世界的终极解释模式;

(3)在价值论层面上,旨在确立善和自由为客观世界必然进程的内在目的和理性所追求的终极价值。逻辑学的这三个层面的立意虽然依据其“预悬终点为目的并以终点为起点”的思维方式,按照概念从潜在到展开和显现的逻辑顺序,从存在论开始逐层深入地加以推演证实,但它们都只是在概念论中才得到明白地确立和具体的论证。概念论的立意也就在于在存在论和本质论的推演的基础上,明白地确立概念为终极的存在和终极解释的根据,确立概念的辩证进展所指向的善和自由为客观世界必然进程的内在目的和理性所追求的终极价值。

(二)自然哲学

具体地来说,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的基本命题就是:“自然界是自我异化的精神”。这就是欧洲哲学史上著名的黑格尔的“异化”学说。在黑格尔哲学中,“异化”、“外化”和“对象化”三个词的含意是相近的。黑格尔所谓的异化,大致包含了三层含义:自然是理念的派生物;自然为隐藏于其中的理念所主宰;自然是不符合于理念的本性的异己力量。

首先,黑格尔认为,理念是自然界的本原,自然界是理念的产物。在黑格尔看来,理念在逻辑阶段是纯粹的、抽象的,而抽象的理念是不实在的。因此,理念为了实现自己就必定要扬弃自身的抽象性而异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自然界。值得注意的是,黑格尔对“先于”一词作了独特的解释。他把先于“先于”分为所谓“时间上在先”和“绝对在先”。在他看来,“时间”范畴是理念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只适用于有限事物,而理念本身则是超时间的永恒性,无所谓时间上的先后和理念不同,自然界的事物都是有限的,因而处于时间之中,存在着时间上的先后。关于理念和自然界两者的先后问题,黑格尔写道:自然在时间上是最先的东西,但绝对在先的东西却是理念;这种绝对在先的东西是终极的东西,真正的开端。黑格尔所谓的“绝对在先”也就是所谓“逻辑在先”。在他看来,理念是自然的逻辑前提,事物之所以为事物,决定于它的概念。

其次,黑格尔认为,理念异化为自然,同时又潜蕴于自然之中,主宰着自然界的事物的发展。他说:“自然仅仅自在地是理念”。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界的事物均是理念的表现,但是,理念在自然界阶段还是自在的,与理念的自在自为的本性不相符合。这种不符合性特别表现在自然界的事物都依赖于一个他物,因而受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支配;而理念则是自己决定自己,本质是自由。因此,黑格尔认为:再次:对于理念来说,自然界还是一个和自己的本性不相符合的异己势力。这样,理念就不会停留在自然界的发展阶段上,它必定要摆脱、克服自己的异化物——自然的牵制、束缚而复归于自己,由自在进到自为。

黑格尔在自然哲学中把自然界划分为“力学”、“物理学”和“有机物理学”三个领域,以作为理念在自然界中发展的三个阶段。总的来看,研究自然哲学,不仅要看到理念的异化,而且要看到理念必定要从“异化”导向“复归”,从自然引出精神,从“自然哲学”过渡到“精神哲学”。黑格尔关于理念的异化学说是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论”和马克思早期的“劳动异化论”的直接的理论来源,对现代存在主义哲学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三)精神哲学

伴随着黑格尔的逻辑观念和自然哲学,我们进入其体系的第三部分,即精神哲学或心灵哲学。

精神哲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最后一部分,也是黑格尔本人最为关注的一部分,因为“精神哲学”讨论的是“人”。如果说,自然哲学讨论的是自然界,那么,活跃于精神舞台上的主角便是人。在黑格尔看来,人高于自然界、高于动物之处就在于,人本质上是一个能够“思考自己”即具有自我意识的精神实体,是一个能够摆脱物质、必然性的束缚而实行独立自决的自由的精神实体。人即精神、精神即人。精神哲学的任务就是描述“绝对理念”通过自己的最高产物——人回复到自己、自己认识自己,实现思维与存在同一的过程。

在此,黑格尔再次提出了他的辩证法要素:这里的正题是主观精神,探讨个人意识的成长、心灵的内在机制,黑格尔在他早期著作《精神现象学》中较为系统地论述了这方面的问题;反题是客观精神,探讨法、道德、国家以及世界历史的发展,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历史哲学》两本著作就是对他这方面思想的具体发挥;合题是绝对精神,研究领域是美学、哲学与宗教,黑格尔的相关著作有《美学》、《宗教哲学》、《哲学史讲演录》。

使黑格尔哲学负盛名的正是他的通过客观精神概念而发展出来的思想。这里我们达到黑格尔思想的统一体。当他试图联系起他的道德、社会政治思想及其余体系。人类行为的全部领域,个人的和集体的,被他形容为现实的一部分因而是本质上合理的。此外,作为现实的部分,精神的客观面被认为涉及到辩证过程中。人类行为和社会、政治组织包含或体现了精神,正像自然是绝对理念的体现一样。因此,黑格尔不把组织看成为人的创造,而是历史的辩证过程的产物,是理性的现实的客观表现的产物。如,他在正义哲学中所表现的。然后,我们转向辩证过程的重要时刻,黑格尔试图通过它来表明从个人的正义概念向国家对社会的权威的自然运动。此处基本的三一式运动是从权利(right)再到道德(morality)再到社会伦理(social ethics)。

二、主要政治思想

黑格尔的思想形成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在那个时期德国政治上的长期分裂,严重阻碍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从市民等级中产生的资产阶级,依附于封建的政治势力,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曾激发了德国资产阶级的政治热情,但随着革命的深入,他们害怕革命威胁自身的利益和安全,表现出既对封建制度不满,要求政治上统一的愿望,又害怕人民群众革命行动的两重性。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黑格尔针对这些弊病发表了自己的哲学观点和政治思想,再进一步应该说,黑格尔庞大的哲学体系是为他的政治思想服务的,他的哲学思辨也大量运用于其的政治著作中。黑格尔在年轻时代曾经是法国大革命的热情赞颂者,但此后他的观点渐趋保守,但一直支持君主宪政制度。

黑格尔的主要政治学著作是《法哲学原理》,该书论述了“自然法和政治科学的一般法则”。黑格尔开宗明义的宣布:他的目标不是向世人推荐一种政治思

想,而是阐述和澄清现代国家的概念——也正是这个原则划清了现代政治学和以往政治学的界限。在黑格尔看来,政治理论不能规定只能描述,只有当“生活形式变得不合时宜时”,哲学才出场,即哲学是迟到的,它来不及教导人们生活是什么样子。“理解事物是什么,这是哲学的任务”,因为要对事物是什么做出回答,这需要理性。这种立场用黑格尔的名言来表述就是“密涅瓦的猫头鹰总在黄昏时候起飞”。黑格尔认为,古代国家和现代国家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整体上都是服务于表面上自给自足的私人追求。这个整体部分即现代国家的市民社会,涉及一定的社会结构如财产法、警察制度、行业同盟等等相伴随的经济生活领域。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指出:“权利就是法,即原来是自在的法,现在被制定为法律。” [3]因此,这里的法所指的是法律基础,黑格尔主要是从意志自由的角度来谈。意志自由是意识发展的高级阶段,意识从最初的感觉阶段发展到自由阶段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一过程的每一环节都充满着对立和统一,意志的自由就是通过每个环节的自我扬弃逐步实现的。因而黑格尔强调,认识事物不能只注重其结果,而要注重其结果及其产生过程。他对权利的论述就包括了一系列的辩证环节,在这些环节中,权利由潜在状态进一步步发展到自在自为状态,最后达到自己的高级阶段即自由形态。

许多人认为,黑格尔的思想象征着了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顶峰,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更有甚者,由于黑格尔的政治思想兼具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两者之要义,因此,对于那些因看到自由主义在承认个人需求、体现人的基本价值方面的无能为力而觉得自由主义正面临挑战的人来说,他的哲学无疑是为自由主义提供了一条新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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