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教育有关知识

民族团结教育有关知识

一、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使各族学生思想认识和行为自觉地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促进56个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继承和发扬;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增强各族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责任感 和自觉性;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在社会交往中,具备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素质;自觉维护我国各民族“平等地、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祖国繁荣昌盛。

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任务。不断丰富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使各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加强“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教育;了解和把握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事件中坚持“四个维护”,即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原则;做到“三进”,即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三、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一是开设课程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根据国家的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省教

育厅和省民委决定从20xx年秋季起,在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指定年级设置专门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四年级开设民族知识启蒙教育课程,五年级开设民族常识教育课程,九年级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教育课程,高中一年级开设民族理论常识教育课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年级开设民族理论常识实践教育课程。二是整合思想政治课程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为提高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时效性,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校有关年级开设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要与本年级开设的小学《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高中《思想政治》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济政治与社会》课中的相关单元在教学内容、课时、教师等方面进行整合,即上述思想政治课程中相关单元的教学内容,与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内容进行有机整合;课时与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课时整合使用;任课教师尽可能兼任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教师。三是结合实际开展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除课堂教学主渠道外,设置课程的年级和未设置课程的所有年级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多种形式、途径和方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充分利用班会、团队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和板报等,组织开展“民族知识、绘画与手工、演讲和民族歌舞”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竞赛活动;组织师生参观互访,相互学习,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之间结对帮学等活动。四是形成合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学校、家庭和社

会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从学生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中捕捉有教育意义的内容,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通过我省和各各州(市)地域性民族特点的介绍,使学生知道家乡的民族特色和风俗文化,关心本地区民族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同时,通过对我省和各州(市)民族特点和发展现状的了解,不断增强不同民族学生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四、教材使用及课时安排。教材主要使用国家统编的《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民族理论常识》四本教材。三、四年级使用《中华大家庭》,五、六年级使用《民族常识》,九年级使用《民族政策常识》,高中一年级使用《民族理论常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年级,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使用的专门教材出版前,暂使用高中的《民族理论常识》。上述教材,已纳入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纳入地方免费教材,免费提供;其他学校学生要自费征订。

学校必须保证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的时间安排,小学和初中阶段每学年要保证10-12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高中阶段的普通高中每学年保证8-10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学年保证12-14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开设民族团结教育所需课时,首先从品德与社会、思想

品德、思想政治和经济政治与社会等课的相关单元课时中解决,不足部分从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得时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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