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物分类

高层建筑物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的难度等分为两类,见下表:

━━━━━━┯━━━━━━━━━━━━━━━━┯━━━━━━━━━━━━━━

名 称 │ 一 类 │ 二 类

━━━━━━┿━━━━━━━━━━━━━━━━┿━━━━━━━━━━━━━━

居住建筑 │高级住宅 │10至18层的普通住宅

│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

──────┼────────────────┼──────────────

公共建筑 │医院病房楼 │除一类建筑外的百货楼、展览楼

│高级旅馆 │ 综合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 图书馆

│ 业楼、展览楼、综合楼 │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800m2的电信│ 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

│ 楼、财贸金融楼 │省级以下的邮政楼

│中央级、省级广播电视楼 │市、县级广播、电视楼

│省级的邮政楼和防灾指挥调度楼 │地、市级电力调度楼

│大区级和省级的电力调度楼 │地、市级防洪指挥调度楼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200m2的商│

│ 住楼 │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藏书楼 │

│重要的办公楼、档案楼 │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普 │

│ 通旅馆、办公楼和科研楼等 │

━━━━━━┷━━━━━━━━━━━━━━━━┷━━━━━━━━━━━━━━

注:1) 高级旅馆系指建筑标准高、功能复杂、火灾危险性大、并设有空调系统的旅馆;

2) 高级住宅系指建筑标准高、可燃装修多、并设有空调系统的住宅;

3)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系指性质重要,建筑标准高、设备、图书、资料贵重、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影响大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4) 综合楼系指由不同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建筑物。

一般规定

1.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

2. 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应确保 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的消防用水量,并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3. 室内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其水压应满足室内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要求。室外低压给水管道的水压,当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 不应小于0.1MPa(从室外地面算起)。

注:生活、生产用水量应按最大小时计算,消防用水量应按最大秒流量计算。

高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用水量 ┏━┯━━━━┯━━━━━━┯━┯━━━┯━━━━━━━┯━━━┯━━┓ ┃序│ │等 级 │建│建 筑│用 水 量 │每根立│每支┃ ┃ │ │ 或 │筑│ │ │管最小│水枪┃ ┃ │建筑名称│单层建筑 │类│高 度│ L/s │流 量│最小┃ ┃ │ │面 积 │别│ ├───┬───┤ │流量┃ ┃号│ │ │ │ M │室 外│室 内│L/s│L/s ┃ ┣━┿━━━━┿━━━━━━┿━┿━━━┿━━━┿━━━┿━━━┿━━┫ ┃ │ │ │ │> │ │40 │ │ ┃ ┃ │ │高 级 │1│ 50│30 │ │15 │5 ┃ ┃ │ │ │ │≤ │ │30 │ │ ┃

1

┃1│旅 馆├──────┼─┼───┼───┼───┼───┼──┨ ┃ │ │ │1│> │ │30 │15 │ ┃ ┃ │ │普 通 │ │ 50│20 │ │ │5 ┃ ┃ │ │ │2│≤ │ │20 │10 │ ┃ ┠─┼────┼──────┼─┼───┼───┼───┼───┼──┨ ┃ │ │ │ │> │ │30 │15 │ ┃ ┃2│医 院│ │1│ 50│20 │ │ │5 ┃ ┃ │ │ │ │≤ │ │20 │10 │ ┃ ┠─┼────┼──────┼─┼───┼───┼───┼───┼──┨ ┃ │ │ ≥ │ │> │ │40 │ │ ┃ ┃ │商业楼 │1000m2│1│ 50│30 │ │15 │5 ┃ ┃ │ │ │ │≤ │ │30 │ │ ┃ ┃3│展览楼 ├──────┼─┼───┼───┼───┼───┼──┨ ┃ │ │ ≤ │ │> │ │30 │15 │ ┃ ┃ │综合楼 │1000m2│2│ 50│20 │ │ │5 ┃ ┃ │ │ │ │≤ │ │20 │10 │ ┃ ┠─┼────┼──────┼─┼───┼───┼───┼───┼──┨ ┃ │ │ │ │> │ │40 │ │ ┃ ┃ │电信楼 │≥800m2│1│ 50│30 │ │15 │5 ┃ ┃ │ │ │ │≤ │ │30 │ │ ┃ ┃4│财贸金 ├──────┼─┼───┼───┼───┼───┼──┨ ┃ │融 楼 │ │ │> │ │30 │15 │ ┃ ┃ │ │≤800m2│2│ 50│20 │ │ │5 ┃ ┃ │ │ │ │≤ │ │20 │10 │ ┃ ┠─┼────┼──────┼─┼───┼───┼───┼───┼──┨ ┃ │邮政楼 │ │ │> │ │40 │ │ ┃ ┃ │ 电 力│省 级 │1│ 50│30 │ │15 │5 ┃ ┃ │ 调度楼│ │ │≤ │ │30 │ │ ┃ ┃5│防灾指挥├──────┼─┼───┼───┼───┼───┼──┨ ┃ │ 调度楼│ │ │> │ │30 │15 │ ┃ ┃ │广播电 │市县级 │2│ 50│20 │ │ │5 ┃ ┃ │ 视楼 │ │ │≤ │ │20 │10 │ ┃ ┠─┼────┼──────┼─┼───┼───┼───┼───┼──┨ ┃ │ │ │ │> │ │40 │ │ ┃ ┃ │办公楼 │重要的 │1│ 50│30 │ │15 │5 ┃ ┃ │科研楼 │ │ │≤ │ │30 │ │ ┃ ┃6│档案楼 ├──────┼─┼───┼───┼───┼───┼──┨ ┃ │图书楼 │ │1│> │ │30 │15 │ ┃ ┃ │ │普通的 │ │ 50│20 │ │ │5 ┃ ┃ │ │ │2│≤ │ │20 │10 │ ┃ ┠─┼────┼──────┼─┼───┼───┼───┼───┼──┨ ┃ │ │ │1│> │ │30 │15 │ ┃ ┃7│教学楼 │ │ │ 50│20 │ │ │5 ┃ ┃ │ │ │2│≤ │ │20 │10 │ ┃ ┠─┼────┼──────┼─┼───┼───┼───┼───┼──┨ ┃ │ │ │ │> │ │30 │15 │ ┃ ┃ │ │高 级 │1│ 50│20 │ │ │5 ┃

2

┃ │ │ │ │≤ │ │20 │10 │ ┃

┃8│住宅楼 ├──────┼─┼───┼───┼───┼───┼──┨

┃ │ │ │1│> │ │20 │ │ ┃

┃ │ │普 通 │ │ 50│15 │ │10 │5 ┃

┃ │ │ │2│≤ │ │10 │ │ ┃

┗━┷━━━━┷━━━━━━┷━┷━━━┷━━━┷━━━┷━━━┷━━┛

注(1)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超过20L/S,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室内消防用水量可按本表减少10L/S。

(2)商住楼的消火栓用水量应按本表商业楼,住宅楼的要求分别计算,并取其中最大值。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设置

1.室外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并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道引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进水管应仍能保证全部用水量。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

(1)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3.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旅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小时计算,其它高层建筑可按2小时计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1小时计算。消防水池的总容量超过500立方米时,应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4.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米。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不宜大于100米。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5.高层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高层建筑计算。

6.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水量应为10~15L/S。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消火栓距高层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不宜大于40米;距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2米。在该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7.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明显标志。

消防水池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

(1) 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

(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2.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旅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小时计算,其它高层建筑可按2小时计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1小时计算 。消防水池的总容量超过500立方米时,应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3.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 6米。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不宜大于100米。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4. 高层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高层建筑计算。 室外消火栓

1. 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水量应为10~15升/秒。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消火栓距高层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不宜大于40米; 距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2米。在该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2. 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明显标志。

3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

1.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室内消防给水环状管网的进水管和区域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根,当其中一根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水管或引入管应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

2. 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毫米。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的塔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

3.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开设置,有困难时,可合用消防泵,但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必须分开设置。

4.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一根。当竖管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群房内消防给水管道的阀门布置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的有关规定执行。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5.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水泵结合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泵结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结合器的 流量应按10~15升/秒计算。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结合器。水泵结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米。水泵结合器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水泵结合器时,应有明显标志。

室内消火栓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群房的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

2. 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米; 建筑高度超过

100米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米。

3. 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米,裙房不应大于50米。

4. 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0米, 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

5 消火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0mpa, 当大于0.8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05mpa时,消火栓处应设减压装置。

6 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消火栓栓口直径应为65毫米,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米,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毫米。

7 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一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

8 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

9 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的消火栓,采暖地区可设在屋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

消防水箱

1. 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 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

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立方米;

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立方米;

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立方米。

(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

当建筑不超过100米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

当建筑超过100米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3) 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应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4)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

(5) 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消防水箱。

2. 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给水系统,其增压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升/秒; 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1升/秒。

(2) 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宜为450升。

4

注:其中消火栓给水系统300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50升。

3. 消防卷盘的间距应保证有一股水流内达到室内地面任何部位,消防卷盘的安装高度应便于取用。

注:消防卷盘的栓口直径宜为25毫米,配备胶带内径不小于19毫米,消防卷盘喷嘴口径不小于6.00毫米。

水泵结合器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水泵结合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结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结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升/秒计算。

2. 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结合器。

3. 水泵结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宜为15~40米。

4. 水泵结合器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水泵结合器时,应有明显标志。

消防水泵和消防泵房

1. 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2. 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安全出口。

3. 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4. 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水量。消防水泵房应设不少于两条的供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吸水管应设阀门。供水管上应装设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和65毫米的放水阀门。

5. 当市政给水环形干管允许直接吸水时,消防水泵应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直接吸水时,水泵扬程计算应考虑室外给水管网的最低水压,并以室外给水管网的最高水压校核水泵的工作情况。

5. 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超压措施。

自动灭火系统

以下建筑和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卫生间,厕所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的下列部位,除普通住宅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公共活动用房。

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3 可燃物品库房。

4 高级住宅的居住用房。

5 自动扶梯底部和垃及道顶部。

三 二类高层建筑中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和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可燃物品库房,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四 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 超过800座位的剧院、礼堂的舞台口宜设防火幕或水幕分隔。

六 高层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应设气体或水喷雾等自动灭火系统。

七 高层建筑的下列房间,应设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

1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

2 珍藏库。

3 自备发电机房。

4 贵重设备室。

2 二类高层建筑中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和建筑面积超过200m的可燃物品库房,应设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

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具有安全可靠、实用、灭火成功率高等优点, 是当今世界上比较普遍使用的固定灭火系统。它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 在国内也有五十多年的历史了。但直到七八十年代我国高层建筑迅速发展时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

才较普遍的应用于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这一新的建筑防火技术正在普遍推行, 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还不能在所有的建筑物上普遍采用, 只在那些重要的、火灾危险性大的受灾后损失严重的建筑物安装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在《高规》中规定, 下列建筑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 │ 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部位 ┃

┣━┯━━━━━━━━━━━━━━┿━━━━━━━━━━━━━━━━┫

┃一│高级住宅 │1舞台、观众厅、会议室、展览厅、┃

┃ │医院病房楼 │ 多功能厅、舞厅、餐厅、厨房、门┃

┃ │高级旅馆 │ 厅、电梯厅、商场营业厅和体育健┃

┃类│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 │ 身房等公共活动用房; ┃

┃ │ 业楼、展览楼、综合楼 │2走道、办公室和旅馆客房; ┃

┃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800m2的电信 │3汽车停车库和可燃物品库房; ┃

┃ │ 楼、财贸金融楼 │4自动扶梯底部和垃岌道顶部。 ┃

┃建│中央级、省级广播电视楼 │ ┃

┃ │省级的邮政楼和防灾指挥调度楼│ ┃

┃ │大区级和省级的电力调度楼 │ ┃

┃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200m2的商 │ ┃

┃筑│ 住楼 │ ┃

┃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藏书楼 │ ┃

┃ │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办公楼│ ┃

┠─┴──────────────┼────────────────┨

┃ 二类建筑商场 │营业厅、展览厅 ┃

┠────────────────┼────────────────┨

┃ 其他二类建筑 │展览厅 ┃

┗━━━━━━━━━━━━━━━━┷━━━━━━━━━━━━━━━━┛

以下建筑和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0 m2的卫生间,厕所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的下列部位,除普通住宅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公共活动用房。

2)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3)可燃物品库房。

4)高级住宅的居住用房。

5)自动扶梯底部和垃圾道顶部。

3 二类高层建筑中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和建筑面积超过200m2 的可燃物品库房,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 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给水管道布置

一 消火栓给水系统管道布置

高层建筑必须立足于以室内消防设施来扑救火灾。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是高层建筑的主要消防设施, "高规" 中有较普通建筑更严格的要求。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设计应遵循以下的一般原则。

1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 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应与其他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应分开独立设置, 当设计有困难时,可合用消防泵, 但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必须分开设置。

2 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管道, 应布置成环状管网。其进水管或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条, 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 其余的进水管或引入管应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所需水压的要求。

3 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拴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每根立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 毫米。

6

4 消火拴处的静水压力不应超过80米水柱, 超过要求时应采用竖向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拴拴口的出水压力大于50米水柱时, 消火拴处应设减压装置。

5 消防电梯前室应设消火拴, 但不计入同层消火拴总数。

6 临时高压制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拴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泵的按钮, 并应设保护按钮的设施。

7 高层建筑物的屋顶应设检验用的消火拴。采暖地区可设在屋顶出口处或水箱间。

8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在建筑高度50米至80米以下部分的分区, 应设置水泵接合器, 每个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 L/s计算。水泵接合器的数量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

9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拴的拴口直径应为65毫米, 配备的水龙带长度不应超过25米, 水枪喷咀口径不应小于19毫米。每支水枪的最小流量为 5 L/S。

10 小口径消火拴的用水量可不计入建筑消防用水量之内。

二 自动喷洒灭火系统的管道布置

1 供水干管

供水干管宜构成环状, 系统的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 每条进水管的管径应系统按设计负荷计算。当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 另一条进水管仍能保证全部用水量和水压。

系统管网上应设置水泵接合器。环状供水干管应设分隔阀门, 阀门应经常处于开启状态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一般应采用明杆阀门。报警阀后的配水管道上不宜安装阀门。

系统的每个竖向分区都宜单独设置报警控制阀, 每个报警控制阀控制的喷头数不应超过800 个。

2 配水管网

配水管网宜按竖向分区和水平分区并考虑建筑的功能分区, 划分为若干计算单元, 每个计算单元的喷头数不宜超过100 个, 每个计算单元宜设一个水流指示器。这 (100)并不是一个绝对的要求, 主要是为了计算时使各计算分区易于平衡。例如对于中危险级建筑设计作用面积为 200平方米, 计算喷头数为16─20个, 每根支管有 5个喷头时, 计算支管只有 4根, 在最不利作用面积以外的支管管径就比实际需要的大了, 虽然可以满足需要但金属材料是很浪费的。

3 配水支管

轻危险级和中危险级建筑物, 配水管每侧的支管上设置的喷头数不应多于8个,同一配水支管在吊顶上下都布置有喷头时, 其上或下侧的喷头各不多于 8个; 对于严重危险级建筑物, 支管上设置的喷头不应多于6个。

配水支管宜在配水管的两侧均匀分布, 每根支管的管径不应小于25毫米。也不宜大于50毫米。配水支管和配水管的管径分配, 有两种方法。按照喷头数估算管径时, 支管管径呈25、32、40、50等沿途逐渐增大, 异径管件较多, 安装也不方便。设计实践中常常采用支管同一直径的作法, 计算和安装都比较方便。对于不同的危险等级,带有不同喷头数量的支管管径,可参考下表。

┏━━━━━━━━━━━━┯━━━┯━━━┯━━━┯━━━┯━━━┓

┃ 支管上的喷头数量 │ 3 │ 4 │ 5 │ 6 │ 7 ┃

┠──────┬─────┼───┼───┼───┼───┼───┨

┃ 支管管径 │轻危险级 │ 32│ 40│ 40│ │ ┃

┃ ├─────┼───┼───┼───┼───┼───┨

┃ DN (mm) │中危险级 │ 32│ 40│ 40│ 50│ 50┃

┗━━━━━━┷━━━━━┷━━━┷━━━┷━━━┷━━━┷━━━┛

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