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浅谈《资治通鉴》中的用人之道

小教一班 王丽婷 110101284

《资治通鉴》是一部空前的编年史巨著,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止于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全书分为294卷,300多万字,记录了1362年的历史,全书叙事有法,历代兴衰治乱本末毕具,宋神宗赐名《资治通鉴》,意为此书是一部有助于治国,能起借鉴作用的通史。

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人,宋仁宗时进士,倾注毕生心血编撰《资治通鉴》。北宋中叶内忧外患严重,朝廷内部斗争激烈,总结治国经验以巩固封建政权成为现实的迫切要求。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司马光以史学家和政治家的视角系统地阐述了如何以史为鉴治国用人。 书中的许多历史事件、名言警句非常精辟,有着很好启发意义。当然,由于历史的局限性、阶级的局限性和时代的局限性,有些内容已经不合时宜,我们应该批判地继承。 但《资治通鉴》书中大量内容涉及用人之道的精髓,它像一座巨大的宝藏,值得我们不断学习探讨。

一、驭将之方,在乎操得其柄

司马光认为优秀人才应该为我所用,用人时根据职位的要求来选用人才,而且要抓住关键,了解对方的心理,用的人自己要能控制得住,要掌握住其权柄。唐德宗时,河南、河北长年兵战,赋税劳役日益增加,在《资治通鉴,第228卷,唐德宗建中四年》记载了陆贽的见解,司马光也很赞同这种观点:“克敌之要,在乎将得其人;驭将之方,在乎操得其柄。将其非人者,兵虽众不足恃;操失其柄者,将虽才不足用,??将不能使兵,国不能驭将,非止费财玩寇之弊,亦有不战自焚之宰。”意思是,打败敌人的关键在于用将,而驾驭将领的办法在于掌握用人的权柄。 如果失去用人的权柄,将领虽然有才也不能为我所用,即使任用也不会用好。 用人在于了解被用之人的心理需要,然后去满足,抓住他的权柄,发挥他的才能,其实用人就是管心,管住了对方的心,就管住这个人。

二、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

因为不同的事业需要不同层次的人才去完成,所以非常的事业需要不同凡响的人去完成,司马光认为非常之功需非常之人,而非常之人比一般人难以驾驭,这就需要领导者更高的管理技巧。汉武帝曾经下令求取贤才,命令各州举荐才干优长和不同凡俗的人给朝庭。 在《资治通鉴·第21卷,汉武帝元封五年》记载):

“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蹄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驾之马,腾驰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对待特殊的人才应该有特殊的方法,千里马虽然凶暴不驯,却能日行千里,同样,有的人虽然遭到世俗的诟骂,却能屡建奇功,关键是看怎么来驾驭。首先要有重视和爱护奇才的观念,然后要给他们发挥才能的机会,而且还要保护他们,免造他人的伤害。

三、官在得人,不在员多

司马光认为用人时质量比数量更重要, 因为许多朝代衰亡的原因之一就是冗官。在《资治通鉴·第192卷,唐太宗贞观元年》写到)“官在得人,不在员多。”唐太宗向房玄龄讲此用人之道,令他裁并削减昏官冗吏。著名的帕金森定律也同样反映了这个问题,机构越官僚,人就越多,效率也越低,精减机构一直是当权者想做的事情, 但是历史上许多朝代的精简机构的改革都失败了,质量和数量难以协调,一旦冗官现象解决了,留下精英来管理,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它们的生命力将大大增强。

四、同言而信,信在言前

用人时应该真诚和信任, 司马光认为在用人时尤其要注意这方面问题, 因为你的事业是需要他们的帮助和支持才能完成的。在《资治通鉴(第195卷,唐太宗贞观十一年》记载了魏征的一段用人之道:“文子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诚在令外。’自王道休明,十有余年,然而德化未洽者,由待下之情未尽诚信故也。”在命令和言语之前有信任和真诚的问题,如果有信任和真诚就会很好地执行命令,唐朝建立后十余年,因为德化还不能普及,所以用人时还不够信任和真诚,以致影响了国家的管理。领导对下属信任和真诚,下属会将心比心,不但会把事情做得更好,而且对领导和组织的忠诚度也大大提高。

五、取其所长,弃其所短

司马光认为用人就像木匠用木料一样,应该取长补短,在《资治通鉴·第1卷,周安王二十五年》写到:“夫圣人之官人,犹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长,弃其所短;故杞梓连抱而有数尺之朽,良工不弃。”人无完人,用人的原理和用木的原理一样,好的木匠用木料时,取其所长,弃其所短,因此一根合抱的巨木,只有几尺朽烂之处,高明的木匠是不会扔掉的。用人时首先发现他的长短处,再根据情况扬长避短,就可以物尽其才了。唐太宗曾经为此责备他的大臣不会用人,在《资治通鉴·第192卷唐太宗贞观元年》写到:“君子用人如器,各取所长,

古之致治者,岂借才干异代乎?正患己不能知,安可诬一世之人、”每个时代都有人才,不能怪当时世上没有人才,只能怪自己不会用人。用人时不能求全责备。司马光在《资治通鉴·第198卷,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认为“人君选贤才以为股肱心膂,当推诚任之,人不可以求备,必舍其所短,取其所长,”

六、不能独治,必择人而任之

授权管理是反映领导者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司马光认为应该充分授权,善于调动下属的积极性,把事情做得更好。后周世宗一意孤行,大权独揽,不会授权,文武百官只是接受成命罢了,司马光在《资治通鉴·第292卷,后周世宗显德元年》记载了河南府推官高锡的建议:“四海之大,万机之众,虽尧、舜不能独治,必择人而任之。今陛下一以身亲之,天下不谓陛下聪明睿智足以兼百官之任,皆言陛下偏迫疑忌举不信群臣也!不若选能知人公正者以为宰相,能爱民听讼者以为守令,能丰财足食者以掌金谷,能原情守法者使掌邢狱,陛下但垂拱明堂,视其功过而赏罚之,天下何忧不治!何必降君尊而代臣职,屈贵位而亲贱事,无乃失为政之本乎!”工作太多,必须分工,不同的职位有不同的内容,领导应该把有些事情授权给下属去做,不然即使是尧、舜也不能做好,领导做的太多,下属不但不会认为领导聪明睿智,反而认为领导狭隘多疑没有管理能力。 领导应该选择各方面有特长的人去做他们善长做的事。君主只要在朝廷根据他们的业绩进行赏罚,如果自己亲自去做这些事情就丧失为政之本了。

七、立致政治,必委之君子

司马光指出在用人时要远小人,近君子。君子也有缺点,小人也有他的优势,这就要求用人者能有辨别力。《资治通鉴·第195卷,唐太宗贞观十一年》记载了魏征给唐太宗分析利弊得失之事:“今立致政治,必委之君子;事有得失,或访之小人。其待君子也敬而疏,遇小人也轻而狎;狎则言无不尽,疏则情不上通。陛下诚能慎选君子,以礼信用之,何忧不治!不然,危亡之期,未可保也。”君子能做大事,所以确定政策,追求达到大治,必然要托付给君子,但他们容易使人敬而远之,造成疏远,疏远就难以下情上达,缺少沟通,可能会行成误解;而君主在了解事情得失时会问身边的小人,对待他们轻佻而亲昵,言无不尽,沟通太多,小人的言语会影响领导者的视听和判断,以致错误地对待君子。魏征希望君主能谨慎地选择身边的人,礼遇信任和重用君子,就能天下大治,不然国家离灭亡之期就不远了。

司马光的许多观点和见解与现代的用人思想有不谋而合之处,所阐述的思想和原理在现代的用人管理中有参考意义,但毕竟时代背景和实际环境有巨大的差别,所以批判地继承就更显重要,我们应该掌握和学习《资治通鉴》用人思想的精髓, 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二篇:资治通鉴纲目

《资治通鉴纲目》

《资治通鉴纲目》,是朱熹生前未能定稿的史学巨著,其门人赵师渊于樊川书院续编完成,共59卷。内容注重严分正闰之际、明辨伦理纲常,并注意褒贬春秋笔法。本书不能算是伟大的历史著作,因为朱熹不过是修订了司马光的正统观,加入了浓厚的道德信念和解释,例如:不承认王莽政权,于三国尊蜀为正统。全书以“纲目”为体,纲仿《春秋》,目仿《左传》,朱熹完成纲的部份,他的弟子赵师渊续成目的部份。

《通鉴纲目》创造了一种新的史书体裁,但是他并没有做原始材料的收集与裁定,所以连一般历史家所作的初步工作也没有,史学价值不高。宋明以来,有许多人为《通鉴纲目》附加价值,如尹起莘写了《发明》,刘友益写了《书法》,汪克宽写了《考异》,把《通鉴纲目》更加神秘化。清朝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皇帝为《通鉴纲目》加上御批,加强了这本书的政治性,乾隆十一年闰三月修成《御撰资治通鉴纲目三编》,共二十卷,此书乃赓续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与商辂的《续资治通鉴纲目》而作。

《续资治通鉴纲目》之纂修及其史学贡献

朱熹的《通鉴纲目》对元明两代的史学影响最大,元儒刘友益撰《纲目书见刘吉等《宪宗实录》(中文出版社影印明实录本)卷二百八十〈成化二十二年七月辛酉条〉。

见徐楚《严州府志》(书目文献出版社影印万历六年刊本)卷十三〈商辂传〉。法》,王幼学撰《纲目集览》,徐昭文撰《纲目考证》。明儒继之,汪克宽撰《纲目凡例考异》,陈济撰《纲目集览正误》,冯智舒撰《纲目质实》,皆称扬朱子扶天纲、正人纪,合于天下之公论,视为后世帝王必读之书。为求其效,经筵讲读官常以此为言,希收立竿见影之效。如翰林编修谢铎于成化九年(一四七三)被旨校正《通鉴纲目》,乃随机上疏言:「宋神宗好《通鉴》,理宗好《纲目》,而不能推之政治。」因此劝宪宗「亲贤、讲学,以史书质经传,穷义理,则大本立而万末自随矣!」至十一月,有诏修宋元二史以上接《纲目》,命大学士彭时为总裁。《宪宗实录》卷一二二载:

(九年十一月)戊申,上谕大学士彭时等曰:「朱文公《通鉴纲目》可以辅经而行,顾宋元二代至今未备,卿等宜遵朱子凡例编纂宋元二史,上接《通鉴纲目》,共为一书。」时等因奏:太常少卿兼侍读学士刘珝,学士王献,侍读学士彭华,侍读学士杨守陈、尹直,左春坊左庶子黎淳,左谕德谢一夔,翰林院修撰郑环、刘健、汪谐、罗璟,编修程敏政、陆简、林瀚,分为七馆编纂。明年,侍讲学士丘浚丁忧起复,时等请令浚同编纂,再加一馆,为八馆云。

宋代史籍浩瀚,又与辽金两朝对峙,皆当分别记述。元代与明相接,前期与金宋抗衡,晚年面对群雄,终至被明太祖消灭,史籍亦极繁,皆非一二人之力所能办。其分八馆编纂之实况,《实录》言之不详,但可确知的是彭时并未能完成,他在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病逝后,由大学士商辂继任,于十二年四月修成,名曰《续资治通鉴纲目》,亦称《续宋元资治通鉴纲目》,共二十七卷,由辂上表奏进。其表云:

伏以经以载道,阐万世之文明;史以辅经,昭累朝之鉴戒。东鲁至圣删述于前,考亭大儒祖述于后。此《春秋》为经中之史,而《纲目》实史中之经。嗣是以来,诸家并作,着宋史者讫无定论,撰元书者罔有折衷。或杂于辽金而昧正统之归,或成于草率而失繁简之制,或善善恶恶之靡实,或是是非非之弗公。况其前后抵牾,予夺乖张,众说纷纭,卒未有能会于一者,是诚有待于今日也。

此表所言过于夸大,将前人所修的宋元两代史书一概否定,并不公平。史学家修史各有其所处之时代背景,亦有自己对前代史的看法,难以一概而论。如明见李东阳《怀麓堂集》(四库全书本)卷八十一〈赠礼部尚书谢公神道碑〉。见商辂《商文毅公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卷一〈进续宋元资治通鉴纲目表〉,不着年月,经查商振伦编《商文毅公年谱》(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成化十二年载:「四月,编纂《宋元通鉴纲目》成,撰表以进。」其下以双行小字载表全文,与文集同。

永乐元年(一四0三)胡粹中撰《元史续编》十六卷,起自世祖至元十三年(一二七六),终于顺帝至正二十八年(一三六八),乃是视德佑帝北迁为宋亡,元顺帝北走为元亡,用纲目体,元年号皆大书,肯定元朝之正统。此一史观,孝宗时人郑瑗便有批评,据云:「胡粹中《元史续编》又下于陈桱《续编》。德佑北迁,闽广继立,宋之统绪犹未绝也。乃遽抑景炎、祥兴之年于分书,非《纲目》书蜀汉、东晋之例矣!开卷缪乱如此,何以继紫阳笔削之旨哉!」明中期史家对元朝敌意甚深,往往在元字之上加一「胡」字,与明初史家对元朝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商辂不仅将景炎、祥兴归为宋朝正统犹存,甚至将明太祖起兵视同与元廷南北对抗,元朝已非正统了。所以辂在进书表中就已直言:恭惟皇帝陛下,睿智聪明,圣神文武,??咨询治道,日御经筵。谓经史垂训虽殊,并行不悖。《纲目》传旧而作词,愈约而益精。爰因书法同异之疑,尝有儒臣校雠之命,锓之文梓,赐诸廷臣。??乃者载发九重之诏,俾续二代之编,迹宋元之盛衰,法儒先之衮钺。大开两局,笔札给自尚方,务备一家,史官公于遴选。搜罗惕别,存其信而传其疑,论讨研磨,详其大而略其细。惟赵宋自建隆之创业,积而为庆历之升平,迨熙丰之纷更,驯以致靖康之祸乱。比偏安于江左,竟讫箓于海南,其中命令之施,纪纲之布,国体安危之系,民生休息之关,大书特书,咸据往牒。正例变例,悉本成规。彼契丹出自鲜卑,女真起于渤海,皆以桀黠之虏,割据于邻壤,亦为采摭其事,附见于当时。若胡元之主中华,尤世运之丁极否,冠履倒置,天地晦冥,三纲既沦,九法亦斁,第已成混一之势,矧夫延七八之传,故不得大书其年,亦未尝无外夷之意。末纪天兵之征讨,实彰帝业之辉煌。泛扫腥膻之气,复还礼乐之俗,??此我太祖皇帝再辟乾坤,肇修人纪,巍巍功德,高五帝而冠百王者也。臣辂等才不足以达经权之宜,学不足以尽古今之变,仰承隆命,愧乏良史之三长,俯竭微劳,已见星霜之再易。经以四百余年之事,萃成二十七卷之书,上彻经帏,少尘睿览。伏望正大纲,举万目,隆世道于亨嘉,兴教化,淑人心,保鸿图于悠久。

辂等本于「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民族大义来修史,是合乎当时国情的。大明北方边患不断,土木之变以后,更强调夷夏之防。宪宗对此理念,也在御制《续资治通鉴纲目》序文中发抒之。序云:朕惟天地纲常之道载诸经,古今治乱之迹备诸史,自昔帝王以人文化成天见郑瑗《井观琐言》(丛书集成初编本)卷一。

下,未始不资于经书焉!??宋儒朱子因司马氏《资治通鉴》着为《纲目》,权度精切,笔削谨严,自周威烈王至于五代,治乱之迹,了然如指诸掌,深有得于孔子《春秋》之心法者也。展玩之余,因命儒臣重加校订,锓梓颁行。顾宋元二代之史,迄无定本,虽有《长编》、《续编》之作,然采择不精,是非颇谬,概以朱子书法,未能尽合。乃申敕儒臣,发

秘阁之载籍,参国史之本文,一遵朱子凡例,编纂二史,俾上接《通鉴纲目》,共为一书。始于宋建隆庚申,迄于元至正丁未,凡四百有八年,总二十有七卷,名曰《续资治通鉴纲目》。而凡诛乱讨逆,内夏外夷,扶天理而遏人欲,正名分以植纲常,亦庶几得朱子之意,而可以羽翼乎圣经。仍命梓行,嘉惠天下。??观是编者,足以鉴前代之是非,知后来之得失,而因以劝于为善,惩于为恶,正道由是而明,风俗以之而厚,所谓以人文化成天下者,有不在兹乎!

序中特强调诛乱臣、讨贼子、内中国、外夷狄、扶持纲常,维护天道,以合乎春秋》精神。辽、金、元三朝皆为外族,与宋朝相抗,辽金未能统一华夏,自然得不到正统,而元朝已达成统一了,当然为正统,却也加以严格要求。其〈凡例〉云:

凡入中原而未统一者不纪元,及金、元得中原然后分注纪年于宋年下。凡外夷得统,中国正统未绝,犹系之中国。及外夷全有天下,中国统绝,然后以统系之。其间书法间亦有异(如中国有起兵者不书反叛之类),及中国有义兵起,即夷之于列国。

辽朝未能得中原,《续纲目》虽载宋辽间之战争、和平及交聘诸事,然始终未在宋纪年下分注辽之纪年。金朝曾据有中原,如同南北朝时代之北魏,在卷十一中,于靖康二年下分注云:「五月,高宗皇帝建炎元年,金天会五年。」以下各年皆系金朝纪元。至卷十九,理宗皇帝宝庆元年,下注金正大二年。卷二十,端平元年,下注金天兴二年,是岁金亡。并没有分注元朝纪元。直到卷二十一,始在景定元年下,加注「元世祖中统元年」,时元朝得中原已二十六年了。因为元世祖统一中国,不能不于其即位改元之年注记之,以下各年皆如此。在卷二十二载德佑元年,下注元至元十二年,以下景炎、祥兴各年亦同。祥兴帝蹈海而死,宋亡,故自卷二十三开始,称为「元纪」,始大书「元世祖文皇帝至元十七年」,合乎其〈凡例〉中所立之「中国正统未绝犹系之中国」,直见商辂《续资治通鉴纲目》(明万历二十八年刻本)卷首,又见《宪宗实录》卷一五九〈成化十二年十一月乙卯〉条。见《续资治通鉴纲目》卷首载〈凡例〉。

到顺帝至正十五年(一三五五)二月,刘福通拥立韩林儿起兵,奉为帝,国号宋。在此年下即加注「宋主韩林儿龙凤元年」,以示新时代的南北对抗已经开始。本年六月,明太祖起兵,此处大书:「我太祖皇帝起兵,自和阳渡江,取太平路。」以下记元廷事皆冠元,以示已「夷之于列国」。记明开国进展皆加「我太祖」三字,其它自立为王或为帝的群雄则称某主,或直称其姓名。以示其只图割据一方,并无宏图远略。在至正二十七年丁未下注云:「夏主明升开熙元年,是岁张士诚亡。」本年重大纪事只有四件:一、春正月,绛州天鼓鸣。

二、三月,我太祖建文武取士之法。三、我太祖兵讨方国珍,下之。四、我太祖兵徇山东郡县,皆下之。看不到元顺帝有任何作为,似乎元朝到此已名存实亡了。《续纲目》元纪编年到此为止,元顺帝仍在大都,正统尚未绝,商辂则认为:明年丙申为洪武元年,大明已为正统,元统已经绝了!反观胡粹中的《元史续编》,始于世祖皇帝至元十三年丙子,大书,其下注「宋端宗景炎元年」,细书,认为德佑帝降元,临安陷落,便是宋统已绝,以后的三年,虽有二王相继承统,然均未能有所开展,最后故疆全失,流落海上,实难以保有正统之名。其下叙元朝大事,编年相次,皆大书元朝诸帝年号年次,其下未注其它自立之国主年号,即使在卷十六记顺帝至正二十八年戊申,亦用大书,其下并未细书「大明太祖皇帝洪武元年」,仍是尊元朝之正统,这是遵照太祖命宋濂、王祎所修之《元史》以立言的。商辂等颇不以为然,认为极不合乎朱子《纲目》之旨,乃加改编,将宋元两代贯通之,以继朱子之书,一如前所用纪年大书之法,其夷夏观念远较明初史家为强,此乃是历史发展造成的。

宋朝继五代后周而建国,天下是分裂的,在没有统一以前,正统之归属,尚待以后历史的发展来作决定。《续纲目》对此均一视同仁,以列国并立平等相待,依大小逐一列举。〈凡例〉有:「凡得天下有救世之功者每进,宋得天下颇类唐,故开宝八年大书如武德七年例。」其纪年是先书干支,其下分列各国主纪年。在卷一开头纪年为庚申岁,于其下小书注云:「周恭帝宗训元年,宋太祖神德皇帝赵匡胤建隆元年,蜀主孟昶广政二十三年,南汉主刘鋹大宝三年,北汉孝和帝刘钧天会五年,南唐元宗李景十八年。是岁,周亡、宋代,新大国一,旧小国四,凡五国,吴越、荆南、湖南,凡三镇。」周恭帝尚未改元,没有年号,就被赵匡胤取而代之。天下尚未统一,对列国君主皆称主,即对宋太祖也称宋主。《宋史》有言:「太祖得国,亦无以异于晋、汉、周。」只是开国后立志救世,其治国之道在求国泰民安,社会公义,如同汉唐,故至开宝八年(九七五)平定南唐后,只剩下依附契丹为声援的北汉尚未平,《续纲目》特在是年大书「宋太祖神德皇帝开宝八年」,其下细书云:「是岁江南亡,北汉至太平兴国四年乃亡。」据周礼所撰《发明》云:

宋建隆初曷为分注其年号?而此大书何?天下未一,宋亦列国耳!故细书之。今此大书者,按〈凡例〉,宋得天下颇类唐,故开宝八年大书如武德七年例,是亦史外传心之要法也。 这种书法是与陈桱的《通鉴续编》不同的,桱谓自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始系之统,因为这一年平定北汉,中国境内已完全统一了,北边的辽和西北的夏,视为外国,此书法与朱子的论见是相合的。而商辂则将宋朝之承正统提前三年,周礼的解说也只是就〈凡例〉申说之,并未有新意。但可以确定的是:列国时代的纪年法是不专主一国,而对大一统则极为期待,只有大一统的王朝纔能开创太平圣世,使天下苍生免于战祸。后世之为人君者有鉴及于此,当知所勉。商辂的《续资治通鉴纲目》修成后,即由内府刊行,到弘治九年(一四九五),余姚周礼撰《发明》,其自序谓为效法尹起莘的《通鉴纲目发明》而作。前曾有云间张时泰修的《续纲目广义》十七卷,遇事之善恶有关世道者,取圣人之经以折衷之。二书本来是各自成书,皆曾上表投进,分别刊刻。到万历二十八年(一六00),苏州知府朱燮元刻于苏州。崇祯初年,长洲陈仁锡加以详阅,将三书合而为一,亦刻于苏州,以附于朱子《纲目》之后,流传乃益广。到清朝康熙年间,圣祖喜读《通鉴纲目》,籍明前代治乱,以为法戒,并及于《续纲目》,深不满于《发明》与《广义》中多丑诋辽、金、元之辞,时加批注,后来高宗诏修四库全书,乃下手谕命皇太子及军机大臣订正《续纲目》。手谕云:朕披阅御批《通鉴纲目续编》,内周礼《发明》、张时泰《广义》,于辽金元事多有议论偏谬肆行诋毁者。??《纲目》祖述麟经,笔削惟严,为万世公道所在,不可涉偏私,试问孔子《春秋》内有一语如《发明》、《广义》肆口嫚骂所云乎???夫历代兴亡,前鉴不远,人主之道,惟在敬天勤民,兢兢业业,以绵亿万载之丕基。??若主中国而不能守,如宋徽钦之称臣称侄于金,以致陵夷,南渡不久,宗社为墟,即使史官记载曲为掩饰,亦何补耶?见《续资治通鉴纲目》卷二。黎靖德辑《朱子语类》(中文出版社影印宋刻本)卷一0五〈论自注书〉载:「有始不得正统而后方得者,是正统之始。??如隋,初亦未得正统,自灭陈方得正统。如本朝,至太宗并了太原,方是得正统。」并不是指太祖平江南。见陈桱《通鉴续编》(四库全书本)前附。又《续纲目》卷首载清高宗撰〈发明广义题辞〉,批评尤重,文长不征引] 明代中晚期史学家强烈的夷夏观念,是清朝帝王所难以接受的,商辂等称辽金为外夷,称元朝曰胡元,因大清之统一中国,与元朝相似,则诋毁元朝似乎已成为对清朝的大不敬。所以必须略加删润。以符孔子《春秋》体例。四库全书收录《续资治通鉴纲目》于史部史评类,编在朱子《纲目》之后,前冠「御批」二字,删除商辂、周礼等的进书表及各家序文,又将〈凡例〉中外夷改为外邦,以符合清朝的要求。四库馆臣所撰提要,严批其中错误。据云

《续资治通鉴纲目》二十七卷,明商辂等撰。??明陈仁锡刊本,取以附于朱子《纲目》之后,用备宋辽金元四朝事实。我圣祖仁皇帝御批《纲目》,遂因仁锡之旧,并是书亦予加批,刊布其中纰缪,间有驳斥,而未尝改正。我皇上一禀大公,洞烛是编之非,如金禁女真人学南人衣饰,乃敦俭由旧之美也。蒙古额哷布格僭号于和林,后自归上都。元世祖以其为太祖之裔,不忍加戮,止诛其党,乃敦族含容之度也。而是书曲加诋毁。又如巴拜以其子入见太子珍戬,珍戬谕之以学汉人文字,盖欲兼通经史也。而是书删改其文,曰:谕之以毋读蒙古书。则并其事实失之矣!此其背谬之最甚者。其它诬罔是非,颠倒黑白,不胜枚举。 清廷对辽金三朝正史中人名地名多所改定,遂又将《续纲目》中之人名地名依例改定之,如哷额布格,各书皆作阿里不哥,只是读音的问题。至于他与忽必烈对抗,战败投降,世祖因念其为太祖裔孙,未加治罪。可以解释为世祖敦族含容,但自中统后,元朝始终有藩王叛变,争帝位。世祖当思如何防止变乱,不是宽宥就可以了事的。而且变乱影响到政局的稳定,国祚就难以久长,亦不无可议之处。评论前代史,常是见仁见智,所以清代学者也不能完全否定明代史家的观点,特在此加以申辩。

四 结论

自南宋以后,朱熹的《通鉴纲目》极受史家的重视,多以《纲目》继《春秋》而作,乃史中之经。人物有忠奸、贤不肖,事有是非、善恶,必藉褒贬以彰明之。但是如没有司马光纂修的《资治通鉴》,朱熹就不会创修《通鉴纲目》,编年史也不可能如此勃兴。明儒胡应麟便有如是之论:

伟哉司马氏之为《通鉴》也,迄宋而无此书,则编年史之体绝,而《春秋》之迹熄矣!??夫《通鉴》之作,无俟《纲目》之修,而《纲目》之修,断不能无待于《通鉴》之作。有《春秋》不可无《纲目》,则涑水之启紫阳,断断乎有不容轩轾者矣!

此言甚当,是司马光启迪朱熹,朱熹再启迪商辂和南轩,辂修《续资治通鉴纲目》,如前所述,而轩修成《通鉴纲目前编》二十八卷,起自伏羲,终于周威烈王二十二年。则三书共成一系,为一自上古至元末之通史。至于有明一代,至清乾隆皇帝竟然有志继《续纲目》撰之,成书二十卷,仿朱子《纲目》义例,自明太祖洪武元年(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一三六八),至庄烈帝崇祯十七年(一六四四)五月,冠以乾隆御制序。合之,堪称一部纲目体的全史。至于有清一代,应接续修一部「纲目四编」以继前贤,则有待于将来之大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