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同志们,大家好!我是夏伦梅,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那么,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它,就是法。

提起法律,常常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引导着人们的行为。风筝没有了引线的约束,就会随风坠落;航船没有了航向的约束,就会失去目标;人没有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就会轻狂;权力呢,没有了约束,它就会--它就会制造罪恶。木受绳则直,金就砾则利!正是有了法律的约束,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则要看全民守法的情况如何。要达到全民守法的目标,必须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进法治社会的发育,以司法的严谨、执法的严格来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觉性。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对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他们对法律的态度才能由认识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

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守法需要自觉,自觉守法要靠各行业、各领域的自我管理来培育。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也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各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真正在实实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一点一滴培养起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道理人人懂,做起来却又难上难,我们不要做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同志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做一个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第二篇:中学生知法 懂法 守法 用法

中学生知法 懂法 守法 用法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有呈上升势头,而且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根据来自中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由于犯罪,给他们以后的人生带来了极大地危害。比如:案件一:某中学两名高一学生,在班级打扫卫生中追逐,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名学生互相推拉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谁知放学后,在其他三名同学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偿,对方不答应,两人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的同学手握借来的小刀挥动捅插,被插的同学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案件二:某市一中专学校经常发生偷盗案件,后被警方破获,抓获的14名案犯中有10名是在校学生,为首的两个也是该校之前已经开除的学生。

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 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并根据法律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从一般意义上讲,违法就是有关个人、组织或国家违反有关国家机关、国际组织制定和颁布或国家与国家之间所签订的规范性文件或在政治、经济、贸易等活动中形成并被有关国家、国际组织所承认的惯例或习惯的行为。违法并不等同于违反法律,违反法律仅仅是违法的一种表现形式。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分析

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可以分为主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讲,青少年生长 发展迅速,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较弱,心理构成易变,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往往只重表面,片面看待事物,易受暗示,多盲从,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加之大多数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极为淡漠和贫乏。客观上,可以从社会、学校、家庭三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社会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是滋生犯罪的土壤。由于社会缺乏主题价值观的有效引导,造成社会的道德标准出现混乱,社会上,拜金主义盛行,腐败之风、不良文化泛滥,加之贫富的两极分化,凡此种种因素均对青少年产生了不良的示范效应,为那些存在不良因素的青少年犯罪提供了心理环境,降低了他们的罪责感,使他们将“不劳而获”的思想合理化,甚至作为其犯罪的正当理由。 第二,学校教育的失误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学校担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的历史重托,尤其是中小学的义务教育,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但是,近些年来的学校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品德教育,出现了“教书不育人”的状况,学校分等级,年级分重点、非重点,对成绩较差学生的教育管理相当不力,引起他们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这必然导致一些青少年中途辍学和自身不良行为的产生,大部分青少年因不懂法或法制观念淡薄而走向违法犯罪。 第三,家庭教育的失当,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极大。由于现在的孩子一般都是独生子女,自幼就受到家长的溺爱,家长往往迁就他们的不适当要求,放纵他们的不良习惯。另外,家庭的暴力教育又会伤害青少年的自尊心,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和自卑情

绪,容易接受社会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对于那些在残缺家庭中成长起来的青少年,由于缺少家庭温暖,也会不同程度地促成他们人格和行为的扭曲。 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基础教育。改变部分学校教书与育人相脱离的状况,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阵地,更是中小学生受教育的重要场所,对于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加强家庭教育,严格校外管理。家庭影响队子女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父母应担负教育子女课外活动的教育、引导和管理。还要加强与学校联系,定期向老师了解、汇报情况,共同教育好子女。

(三)加强社会教育,尽力创造适宜青少年成长的客观环境,全社会齐心协力,对青少年加强社会道德、风尚、情操和法制教育。整顿文化市场,消除腐蚀、毒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不健康的音响制品、书刊、文化娱乐场所。

(四)防范、打击并举,教育、挽救、惩治相结合。首先要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警,将可能形成违法犯罪现象制止在萌芽阶段。二是对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露头就打,不使其形成气候。三是教育、挽救相结合方法,一般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帮助其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得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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