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言利与命与义 讲解

子罕言利与命与义

《论语?子罕》中“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一段文字,历来不少注释家解读为:孔子很少言利、赞同天命、赞许仁德。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解》曰:“罕,少也。”并注引程颐语曰:“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其意谓孔子很少言及“利与命与仁”相关之事。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孔子向来是非常关注“利与命与仁”之关系的,《论语》中就多有论及。例如: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此为言利与道之关系。纵观《论语》全书二十篇,一万五千馀言,始终贯穿着一个十分明确的思想:教人处理好“利”与“仁”、“利”与“义”、“利”与“德”等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正是伦理哲学的基本问题。在《论语》中,孔子和他的弟子们对“利”与“义”、“利”与“仁”、“利”与“德”等的相互关系,曾进行过多次探讨与辩论,也有过多次正面的阐述,非常清楚地表明了孔子和先秦儒家在“利”、“义”、“命”、“仁”、“德”之间的关系上所坚持的以“仁”、“义”、“德”制“利”的基本主张与立场。全书直接或间接谈论“利”的达10馀处;运用“命”字21处,其中含“天命”、“命运”语义的有10馀处;运用“仁”字109处,其中含“仁德”意义的达105处。由此可见,说孔子很少言“利与命与仁”之说,是毫无根据的。那种将“子罕言利”作为根据,断定孔子与先秦儒家只重“命”、“仁”、“义”,而排斥“利”的观点,这是与孔子和先秦儒家思想的实际相悖的不科学的结论。钱穆先生在《论语新解》中,就特别强调:“《论语》言仁最多,言命亦不少,并皆郑重言之。”故“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者之意,并非是孔子甚少论及“利、命、仁”三者之本义。

二、“子罕言利与命与义”的几种解释

1、清末维新变法领袖人物康有为,在《论语注》中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语作了新的考证和注解。他重新考证后,对此语作如是解:“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达。”他注此语曰:“罕,希也。”

2、今人杨伯峻在《论语译注》中,将此句译为:“孔子很少(主动)谈到功利、命运和仁德。”

3、李泽厚在《论语今读》中,对此句重新标点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他译之为:“孔子很少讲利。许命,许仁。”他还在“记”中说:“《论语》一书极少讲‘利’。但屡次讲‘命’,讲‘仁’最多,超过百次以上。但多数注疏均释作少讲利和命和仁,与原书不合。”“为什么不讲‘利’?主要恐怕是当时氏族遗风尚存,商业、交易并不发达(战国时便大不一样),‘利’的观念从而也尚未普遍流行,并不一定是孔子坚决排斥‘利’的观念,如后世理学家所强调。??”

4、杨叔子认为,《论语?子罕》“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过去一般解释为,孔子很少讲利、讲命、讲仁。这不全对。很少讲利是对的,很少讲命勉强可通,很少讲仁就绝对不通了。 以上所有“注”与“释”,均有一个共同点:孔子讲“利”是比较少的,但是,孔子并不决意排斥“利”。

三、历代字书、辞书中对“罕”字的注音释义

(一)罕(h?n,三声)1、罕,捕鸟用的长柄小网。2、罕,少;稀少。 3、罕,旌旗。 4、罕,姓

(二)罕(hàn,四声)1、罕,古县名。今甘肃省临夏县东北。2、罕,郡名。今甘肃省临夏县附近地区。

四、我的观点

此句中的“子罕”,我以为应释为人名“子罕”,即“宋子罕”。当时以“子罕”为名者,据《春秋左传》、《孔子家语》等典籍记载,仅有“宋子罕”、“郑子罕”两个人。《论语》中“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这句话,是说“宋子罕”言及“利与命与仁”之关系,总是结合起

来看,这与孔子的义、利观是完全一致的。

宋子罕(公.元前567—前544年),子罕,名喜,故又称司城子罕或乐喜。子罕少于孔子十六岁,深受孔子赏识。子罕为宋国乐氏之后,乐氏为宋公族,其先人乐父术为宋戴公之后,故后称戴族,子罕为宋戴公六世孙。 从《春秋左传》这一系列记载中,均可以看出宋子罕的确具有不贪私利、公正耿直、爱民如子的高尚品德。襄公二十七年,子罕讥左师,就是针对左师的贪婪之心而发的;襄公二十七年、二十九年,记向戌、叔向对宋子罕的高度评价,则是借他人之口对宋子罕一生所作的客观公允的评价与总结。据《孔子家语》等典籍载录,孔子也曾多次夸赞过宋子罕之才德、品性与为人。这些表现,同《论语?子罕》中所说的“子罕”言及“利与命与义”之义利观,是完全相吻合的。

(一)、《春秋左传》中载“宋子罕”者,共有六处,十馀见:

(二)、《孔子家语》载“宋子罕”者,共两处,四见:

(三)《韩非子?二柄》第七,载宋子罕:

(四)刘向《新序?刺奢》卷六,载宋子罕:

(五)刘向《说苑?君道》卷一,载宋子罕:

(六)《韩诗外传》卷七,载宋子罕:

 

第二篇:名与利

“名”与“利”

相传,清代乾隆帝到江南游历,指着长江上的船流随口问左右:他们都在忙什么?宠臣和珅奏道:“天下熙熙,皆为利至;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臣以为,这些人忙的无非是名利二字”。这不但是其内心世界的独白,也是整个腐朽没落阶级追名逐利哲学的写照,纵观历史,不择手段追名逐利者大有人在,即使身居高位者为了获取更大名利,甚至不惜出卖人格、国格,为后人所唾弃。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就提出“无为”,主张“无为而治”。西晋著名诗人陶渊明的“阡陌交错、鸡犬相闻”和“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诗句,都充分体现了他追求超脱,向往桃源生活的思想。两者的实质都反映出了“与世无争”的名利态度。从古人的“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到近代的仁人志士面对名利诱惑而重气节、重人格,都为广大人民所称颂。在抗日战争时期,著名画家齐白石老人,不畏日本特务的威逼利诱,坚决不给日本占领军作画宣传所谓“大东亚共荣”,引出了一段“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佳话,体现出铮铮铁骨的民族气节。

正所谓“无冥冥之志,无昭昭之明;无碌碌之事者,无赫赫之功”。(荀子《劝学篇》)只有弃“燕雀之小志”,才能得“鸿鹄之高翔”。明代爱国将领戚继光立下“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壮志,在荡平东南沿海倭寇中立下汗马功劳。朱德在北伐时期就是高级将领,但放弃高官厚禄,一心追求共产主义真理,走上了为国为民的革命道路。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一名名言应成为我们每个共 产 党员的座右铭:“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一个志向远大,气节高尚,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就不会为浮云所遮望眼,不为名僵利索所羁绊,目光远大,胸怀开阔,不为一已之利,一时得失而怨天尤人;而名利心过重者,则一事当前,总打自己算盘,就难免患得患失,郁郁寡欢,怨组织,怨领导,怨他人,甚至在人生的道路上越轨出格。由此可见,党员干部只有树立远大的理想追求,才能视名利淡如水,看事业重如山,才能保持昂扬的状态和健康的心态。

那么,作为共 产 党人,应树立什么样的名利观?我感到,就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名利观, 这是由党的宗旨、性质和党员的义务所决定的。我们作为党培养了几年,十几年的党员干部,对这一点是很清楚的。回想起来,我们也是这样教育我们的部属和下级的。但共 产 党人也

并非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圣人,同样要遇到名利问题。当然,名利也不是什么洪水猛兽,问题在于追求什么样的名利,怎样去追求。邓小平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奉献,不讲个人利益,那就是唯心论。共 产 党人既承认个人利益的存在,但更讲国家的大利、人民的大利,在服从整体利益的前提下讲个人的小利、人民的大利,两者发生矛盾时,共 产 党人要敢于并乐于取其大而舍其小,是既讲利,更讲义。在利与义发生冲突时,共 产 党人是要取义而舍利,甚至要舍生而取义。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共 产 党人,才能保持一名共 产 党人的浩然正气和应有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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